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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辉斌:蔡邕、蔡琰生平与创作年表

 六神有主 2019-05-07

作者介绍王辉斌,男,1947年生,湖北天门人,湖北文理学院文学院教授。中国孟浩然研究会会长,中国李白研究会、中国杜甫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文学文献学、辑轶学、乐府文学与戏曲论著批评,已出版《商周逸诗辑考》、《先唐诗人考论》、《唐代诗人探赜》、《唐宋词史论稿》、《宋金元诗通论》、《唐后乐府诗史》、《四大奇书探究》、《明清戏著史论》等25种著作,在全国160多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20余篇。

生当东汉末年的蔡邕、蔡琰父女,是汉魏时期著名的文学家。对于父女二人的生平事迹与创作活动,以笔者之孤陋寡闻,似只有陆侃如先生《中古文学系年》[1]略有所涉,余则未及。有鉴于此,本节拟在《中古文学系年》的基础上,综合有关资料,并以“年表”的形式,对蔡氏父女的生平与创作情况进行一次较为具体的考察,或有助于对其之全面认识与研究。

蔡邕,字伯喈,陈留圉(今河南杞县)人。始祖蔡寅,历任车骑将军等职。六世祖蔡勋,好黄、老之术,平帝时曾为郿县令,因不愿事王莽新政而逃入深山。祖父蔡携,字叔业,汉顺帝时以司空高第迁新蔡长,年七十九卒。父蔡棱,字伯直,曾任徐州刺史,年五十三卒,谥曰贞定公。邕母为郎中令袁涣之姑女(以上主要综合《后汉书·蔡邕传》、《后汉书》章怀太子李贤注、惠栋《后汉书补注》等而为)。蔡琰,字文姬,蔡邕长女。邕二女某,为羊祜后母(王先谦《后汉书集解校补》)。邕子某,早卒,孙名袭(《晋书·羊祜传》)。

汉顺帝刘保阳嘉二年(公元133年) 蔡邕 一岁

蔡邕生于本年。

《后汉书·蔡邕传》云:“及卓被诛,邕在司徒王允坐,殊不意言之而叹,有动于色。允勃然叱之曰……即收付廷尉治罪。邕陈辞谢,乞黥首刖足,继成汉史。士大夫多矜救之,不得能。……邕遂死狱中。允悔,欲止而不及。时年六十一。”[2]又《后汉书·献帝纪》于初平三年内云:“夏四月辛巳,诛董卓,夷三族。”据之以推,知蔡邕生年应为阳嘉元年(公元132年)。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辞源》“蔡邕”条,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中国历史人物生卒年表·蔡邕》,即皆据以订蔡邕生年为公元132年。

按《后汉书·蔡邕传》又有云:“初邕与司徒刘郃素不相平,叔父卫尉质又与将作大匠杨球有隙,球即中常侍程璜女夫也。璜遂使人飞章言:‘邕、质数以私事请托于郃,郃不听,邕含隐切,志欲相中。’于是诏下尚书,召邕诘状,邕上书自陈……于是下邕、质于洛阳狱,劾以仇怨奉公,议害大臣,大不敬,弃市。事奏,中常侍吕强愍邕无罪,请之,帝亦更思其章,有诏减死一等,与家属髡钳徒朔方,不得以赦令除。”蔡邕“徒朔方”,惠栋《后汉书补注》、钱大昭《后汉书辨疑》、侯康《后汉书补注续》等,皆系于汉灵帝刘宏光和元年(公元178年)。考四库全书本《蔡中郎集》(以下所引蔡文,全出此集,不另注)有《被收时上书自陈》一文,即《后汉书·蔡邕传》中“邕上书自陈”的具体内容。其中有云:“臣年四十有六,孤特一身,得托名忠臣,死有余荣,恐陛下于此不复闻至言矣。”[3] 二者合勘,可知蔡邕生年正确者乃为阳嘉二年。即蔡邕的实际享年为“时年六十”,《后汉书·蔡邕传》作“时年六十一” 者乃误。《辞源》等据而不察,实乃以误传误。

汉桓帝刘志元嘉二年(公元152年) 蔡邕二十岁

蔡邕与李则游学京师,始读《左传》。

惠栋《后汉书补注》卷十四引《蔡邕别传》云:“邕与李则游学,时在弱冠,始共读《左氏传》,性通敏惊人,举一反三。” 又《后汉书·蔡邕传》云:“少博学,师事太傅胡广。好辞章、术数、天文,妙操音律。”胡广,东汉时期著名的学者与文学家,其著作除《胡广集》二卷外,另著有《周官解诂》、《汉官解诂》、《汉书音义》、《旧汉》等 。蔡邕师事胡广,究在何年,史无明载,陆侃如《中古文学系年》以为即在是年,姑从之。

永兴元年(公元153年) 蔡邕二十一岁

蔡邕为州官所辟,辞让于同郡好友申屠蟠。是年蔡朗卒,为之撰写碑文。

事见《后汉书·申屠蟠传》,不具引。其时或即是年,暂系之。

又,蔡邕集中有《琅邪王傅蔡朗碑》一文,其中载蔡朗“永兴六年夏卒”,按汉桓帝以“永兴”纪元凡两年(永兴元年、永兴二年),其“六”字显系“元”字草写之讹误,即是文的作年当以永兴元年为是。或系是文于永兴二年者,不确。

永寿元年(公元155年) 蔡邕二十三岁

是年,曹操生。《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载曹操建安二十五年卒时年六十六,以此推之,其生年即为是年。据《后汉书·董祀妻传(蔡琰传)》(以下迳称《后汉书·蔡琰传》)、曹丕《蔡伯喈女赋序》等载述,曹操“素与邕善”,并曾以重金赎蔡琰归(具体说后),表明其与蔡氏父女均关系密切。

永寿二年(公元156年) 蔡邕二十四岁

是年五月,玄文先生李休卒,蔡邕为之撰写碑文。

《蔡中郎集》中有《玄文先生李休碑》一文,云:“永寿二年夏五月乙未卒……乃刊斯石。”即为是年所作。

延熹二年(公元159年) 蔡邕二十七岁

是年秋,朝廷闻蔡邕善鼓琴,召其至京师,邕不得已行至偃师,因病得归,并作《述行赋》纪其行。

《后汉书·蔡邕传》云:“桓帝时中常侍徐璜、左悺等五侯擅恣,闻邕善鼓琴,遂白天子敕陈留太守督促发遣。邕不得已行至偃师,称疾而归。”又《述行赋》云:“延熹二年秋,霖雨逾月。是时梁冀新诛,而徐璜、左悺等五侯擅贵于其处,又起显阳苑于城西。人徒冻饿,不得其命者甚众。……璜以余能鼓琴,白朝廷敕陈留太守发遣。余到偃师,病不前,得归。心愤此事,遂托所过述而成赋。”

《蔡中郎集》中的《汝南周勰碑》一文,作于是年。

延熹四年(公元161年) 蔡邕二十九岁

作《济北相崔君夫人诔》。

是《诔》云:“维延熹四年故济北相夫人卒。”

延熹五年(公元162年) 蔡邕三十岁 蔡琰一岁

蔡邕赞尝王延寿《鲁灵光殿赋》。蔡琰生于是年。

是年,楚辞学家王逸之子王延寿作《鲁灵光殿赋》(系年据钱大昭《补续汉书艺文志》)。《后汉书··王延寿传》云:“少游鲁国,作《灵光殿赋》。后蔡邕亦造此赋未成,及见延寿所为,甚奇之,遂辍翰而已。”蔡邕何时见王延寿《鲁灵光殿赋》“甚奇之,遂辍翰而已”,无可考,兹暂系于是年,以俟明智。

蔡琰生年,史无明载,陆侃如《中古文学系年》据丁廙《蔡伯喈女赋》之“在华年之二八”,推测其当生于蔡邕三十八岁时之建宁三年(公元170年),不确。按东汉时期,男子结婚之龄一般在20岁以内,如诸葛亮之子诸葛瞻是“年十七,尚公主”[4],曹操“欲以女妻之”的周不疑时年亦为十七岁[5]等,即皆可为证。以此计之,蔡邕结婚之龄是断不会迟至25岁以后的,而蔡琰之生年也是断不会在蔡邕30岁以后的,依此,故本“年表”暂系蔡琰生年为是年。但蔡琰究竟生于何年,则尚待作进一步之考察。

延熹六年(公元163年) 蔡邕三十一岁 蔡琰二岁

蔡邕上书荐皇甫规,并撰《释诲》等文。

《后汉书·皇甫规传》云:“皇甫规字威明,安定朝那人也。……诸公及太学生张凤等三百余人诣阙讼之。会赦,归家。”蔡邕上书荐皇甫规,当为是年。侯康《后汉书补注续》云:“[规]会赦归家,蔡中郎荐规表……未详年月,以时事考之,当在此年。”所言甚是。

是年,朱穆(字公叔)卒,蔡邕与其门人等“共述其体行,谥为文忠先生”,并“尝至其家”为之抄写“所著论、策、奏、教、书、诗、记、嘲凡二十篇 ”。(以上诸事,俱见《后汉书·朱穆传》及章怀太子李贤注)。未久,蔡邕又为之撰《朱公叔碑》。今其集中之《朱公叔谥议》、《朱公叔碑》、《朱穆坟前方石碑》等文,乃皆写于是年。

延熹八年(公元165年) 蔡邕三十三岁 蔡琰四岁

是年,杨秉、王子乔先后卒,蔡邕分别为之撰写碑文。

《蔡中郎集》中有《太尉杨秉碑》、《王子乔碑》二文,分别署明时间为“延熹八年五月”与“延熹八年秋八月”,其皆作于是年。

延熹九年(公元166年) 蔡邕三十四岁 蔡琰五岁

荆州刺史度尚卒,蔡邕为之撰写碑文。

据其集中之《荆州刺史度尚碑》,度尚卒于是年,则碑文之作亦当在是年。

永康元年(公元167年) 蔡邕三十五岁 蔡琰六岁

蔡琰六岁,能辩弦音。

分别参见《太平御览》卷五七七引《蔡琰别传》与刘昭《幼童传》。

汉灵帝刘宏建宁二年(公元169年) 蔡邕三十七岁 蔡琰八岁

是年,著名学者郭太(字林宗)卒,蔡邕为其撰写碑文,文为卢植所称道(参见《后汉书·郭太传》)。又是年,胡广继母黄氏及其子胡硕、孙胡根卒,蔡邕分别为之撰《交阯都尉胡府君夫人黄氏神诰》、《陈留太守胡硕碑》、《童幼胡根碑》。处士圈典亦卒于是年,蔡邕为之撰《处士圈典碑》(上述黄氏、胡硕、胡根、圈典四人卒于是年者,分别见各自碑文之所载)。

建宁三年(公元170年) 蔡邕三十八岁 蔡琰九岁

友人胡广夫人卒,蔡邕为之撰写灵表。

《蔡中郎集》中有《太傅安乐侯胡公夫人灵表》一文,云:“年七十七,建宁三年卒。”

建宁四年(公元171年) 蔡邕三十九岁 蔡琰十岁

蔡邕辟司徒桥玄府。未几,出补平阿长。

《后汉书·蔡邕传》云:“建宁三年辟司徒桥玄府,玄甚敬待之。”又《后汉书·桥玄传》云:“字公祖,梁国睢阳人也。……建宁三年,迁司空,转司徒。……光和六年卒(此处有误,正确者应为光和七年,具体详后),时年七十五。”据此,知蔡邕被辟桥玄幕府,当在桥玄“转司徒”之际。然《后汉书·灵帝纪》则载桥玄由司空转司徒的时间,乃在建宁四年三月,与《后汉书·桥玄传》所载异。考《资治通鉴·汉纪》四十九云:“建宁三年……八月,以鸿胪梁国桥玄为司空。……(四年三月)司徒许训免,以司空桥玄为司徒。”[6]则《后汉书·蔡邕传》与《桥玄传》所载皆误。桥玄为司徒既在建宁四年三月,则蔡邕被辟其府亦在是时前后可知。

蔡邕出补平阿长之事,《后汉书》本传载于“辟司徒桥玄府”后与“召拜郎中”前,度其时,亦当为是年,且当系桥玄推荐的结果,盖因桥玄对蔡邕乃“甚敬待”故也。又,平阿,《后汉书·蔡邕传》原作“河平”,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沈钦韩曰”,认为“河平盖平阿之误”,可从。平阿,县名,东汉以平阿侯国置,治所在今安徽怀远县西南[7]。

《蔡中郎集》中的《上始加元服与群臣上寿章》、《中鼎铭》、《东鼎铭》、《郭泰碑》(《后汉书》作郭太)四文,均作于是年。

熹平元年(公元172年) 蔡邕四十岁 蔡琰十一岁

蔡邕还洛阳,拜郎中,校书东观。是年,胡广卒,为之撰写碑文与碑铭。

蔡邕何年拜任郎中之职,史无记载,以其所撰《太傅胡广碑》度之,似即在是年,盖因据《后汉书·胡广传》可知,胡广乃于是年病卒洛阳家中。蔡邕斯时既为胡广撰写碑文,表明其届时已回洛阳任郎中之职。

胡广卒于是年,《后汉书·灵帝纪》、《后汉书·胡广传》均有记载,不具引。蔡邕为胡广所撰之碑文,分别见其集中之《太傅胡广碑》、《太傅祠堂碑铭》二文。又,《车驾上原陵记》一文有云:“建宁五年正月车驾上原陵,蔡邕为司徒掾……见太傅胡广曰……邕退而记焉。”按建宁五年即熹平元年,盖因是年五月改元故也。藉此,知此文的作年亦为是年。

熹平二年(公元173年) 蔡邕四十一岁 蔡琰十二岁

蔡邕仍在洛阳任郎中。为日蚀上书。

司马彪《续汉五行志》卷六云:“熹平二年十二月癸酉晦,日有蚀之。”刘昭注:“蔡邕上书曰:‘四年正月朔日体微伤。’”

熹平三年(公元174年) 蔡邕四十二岁 蔡琰十三岁

蔡邕仍任郎中之职,校书东观,并与卢植等撰补《后汉记》。

《后汉书·蔡邕传》云:“邕前在东观,,与卢植、韩说等撰补《后汉记》。”按此处《后汉记》当为《汉记》之误,具体详下。

熹平四年(公元175年) 蔡邕四十三岁 蔡琰十四岁

蔡邕迁议郎。与诸儒定《五经》文字。

蔡邕迁议郎的时间,《后汉书·蔡邕传》载于熹平四年蔡邕与堂溪典等“奏求正定《六经文字》之前后,似即在是年。考《后汉书·卢植传》云:“岁余,复征拜议郎,与谏议大夫马日磾、议郎蔡邕、杨彪、韩说等并在东观,校中书《五经》记传,补续《汉纪》。”又《后汉书·吕强传》云:“(李)巡以为诸博士试甲乙科,争弟高下,更相告言,至有行赂定兰台漆书经字,以合其私文者,乃白帝,与诸儒共刻《五经》于石,于是召蔡邕等正其文字。”(同此者,另有《后汉书·儒林列传》等)《卢植传》等作《五经》者,显然与蔡邕本传之《六经》有别。按汉人称《五经》者,乃是将《春秋》、《公羊》合而为一,称《六经》者,则是将《春秋》、《公羊》分而为二,对此,曾朴《补后汉书艺文志并考》卷四乃有详载,可参看,兹不具引。

《蔡中郎集》中的《李咸碑》、《历数议》、《答丞相可斋议》、《谏用三互法疏》、《圣皇篇》五文,皆作于是年。其中,《历数议》一文为《后汉书·律历中》全文著录。

熹平五年(公元176年) 蔡邕四十四岁 蔡琰十五岁

蔡邕任议郎,仍校书东观,时参与校书者有卢植、杨彪、韩说等人。

《后汉书·卢植传》云:“熹平四年,九江反,四府选植才兼文武,拜九江太守蛮寇宾服。……会南夷反叛,以植尝在九江有恩信,拜为庐江太守。……岁余,复征拜议郎,与谏议大夫马日磾、议郎蔡邕、杨彪、韩说等并在东观,校中书《五经》记传,补续《汉记》。” 按此云“《五经》记传”者,与《后汉书·蔡邕传》等略有所别,似误。

《蔡中郎集》中的《伯夷叔齐碑》一文,作于是年。

熹平六年(公元177年) 蔡邕四十五岁 蔡琰十六岁

蔡邕奉诏为胡广、黄琼作颂。阮瑀在洛阳受学于蔡邕。向朝廷上封事陈政要七事。奉诏质疑夏育请伐鲜卑议。蔡琰嫁河东卫仲道。

《后汉书·胡广传》云:“熹平六年,灵帝思感旧德,乃图画广及太尉黄琼于省内,诏议郎蔡邕为其颂云。”据《后汉书·灵帝纪》,胡广熹平元年卒,享年八十二岁。蔡邕所作《胡广黄琼颂》一文今存其集中。

《三国志·魏书·王粲传》附《阮瑀传》云:“陈留阮瑀字元瑜……瑀少受学于蔡邕。”按在“建安七子”中,除孔融为曹操杀害于建安十三年外,余六子唯阮瑀卒年最早(建安十七年,见《三国志》本传),似阮瑀年岁较另五子均为大,以其年长王粲10余岁计,则其受学蔡邕或在是否?姑暂系之以俟淹贯者。

蔡邕于是年向朝廷上封事陈政要七事,《后汉书·蔡邕传》明载为熹平六年七月,且著录其全文,兹不具引。

《后汉书·鲜卑传》云:“(熹平)六年夏,鲜卑寇三边。秋,夏育上言……帝乃拜晏为破鲜卑中郎将。大臣多有不同,乃召百官议朝堂。议郎蔡邕议曰……帝不从,遂请夏育出高柳,田晏出云中……育等大败。”

《后汉书·董祀妻传(蔡琰传)》(以下迳作《后汉书·蔡琰传》)云:“陈留董祀妻者,同郡蔡邕之女也,名琰,字文姬。博学有才辩,又妙于音律。适河东卫仲道。”其所适时间,据丁廙《蔡伯喈女赋》之“在华年之二八”,知为十六岁之际,亦即是年。

光和元年(公元178年) 蔡邕四十六岁 蔡琰十七岁

蔡邕在洛阳,与郎中刘洪补续《律历志》。献篆鸿都门。诏以问“雌鸡欲化雄”、蝗虫事。因罪徒朔方。卢植与邕素善,上书以救,未果。蔡琰在河东。

《后汉书·律历下》云:“光和元年中,议郎蔡邕、郎中刘洪补续《律历志》。”

蔡邕是年献篆鸿都门事,《后汉书·灵帝纪》、《后魏书·江式传》、侯康《后汉书补注续》等,均有记载,兹不具引。

《后汉书·五行一》云:“灵帝光和元年,南宫侍中寺雌鸡欲化雄,一身毛皆似雄,但头冠尚未变。诏以问议郎蔡邕。邕对曰……上不改政,遂至天下大乱。” 又《后汉书·五行三》云:“光和元年诏策问曰:‘连年蝗虫至冬踊,其咎焉在?’蔡邕对曰……是时,百官迁徒,皆私上礼西园以为府。”

《后汉书·蔡邕传》云:“光和元年,有虹霓昼降于嘉德殿前,帝恶之,引赐及议郎蔡邕等入金商门崇德署,使中常侍曹节、王甫问以祥异祸所在。赐仰天而叹,谓节等曰……(蔡邕)乃书对曰……书奏,甚忤曹节等。蔡邕坐直对抵罪,徒朔方。”又《后汉书·卢植传》云:“植素善蔡邕,邕前徒朔方,植独上书请之。”按据《后汉书·五行五》可知。是年六月蔡邕尚在京师对“天投霓者”之议,则其徒朔方当在六月或其后。

《蔡中郎集》中的《桓彬碑》、《对诏问灾异八事》、《被收时上书自陈》三文,皆作于是年。

光和二年(公元179年) 蔡邕四十七岁 蔡琰十八岁

蔡邕赦还归本郡,之后因事避居吴会,依太山羊氏,期间曾制焦尾琴,并撰《琴操》二卷。蔡琰在河东。

《后汉书·灵帝纪》光和二年内云:“夏四月……丁酉,大赦天下,诸党人禁锢小功以下皆除之。”又《后汉书·蔡邕传》云:“帝嘉其才高,会明年(即光和二年—引者注)大赦,乃宥邕还本郡。邕自徒及归,凡九月焉。将就还路,五原太守王智饯之,酒酣,智起舞,属邕,邕不为报。智者,中常侍王甫弟也,素贵骄,惭于宾客,诟邕曰:‘徒敢轻我!’邕拂衣而去,智衔之,密告邕怒于囚放,谤讪朝廷,内宠恶之。邕虑卒不免,乃亡命江海,远迹吴会,往来依太山羊氏,积十二年(“十二年”当误,说详下)。”按太山羊氏与蔡姓家族乃姻亲关系(参见惠栋《后汉书补注》卷十四),故邕往投之。蔡邕在吴制焦尾琴事,《后汉书·蔡邕传》载之亦甚详,兹不具引。蔡邕撰《琴操》,侯康《补后汉书艺文志》卷一、曾朴《补后汉书艺文志并考》卷二、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卷五等,均有记载,可参看。

《蔡中郎集》中的《太尉陈球碑》、《太尉陈公赞》、《西鼎铭》三文,皆作于是年。

光和三年(公元180年) 蔡邕四十八岁 蔡琰十九岁

是年,蔡邕在吴会。蔡琰在河东。

光和四年(公元181年) 蔡邕四十九岁 蔡琰二十岁

蔡邕可能于是年前后已北还洛阳(详下)。蔡琰在河东。

光和五年(公元182年) 蔡邕五十岁 蔡琰二十一岁

京兆尹樊陵在“阳陵县东”开渠惠民,蔡邕闻之,以诗赞之,并于“并序”中将其名之为“樊惠渠”。蔡琰在河东。

关于“樊惠渠”之修建与对民之恩惠,蔡邕撰《京兆樊惠渠颂》(又名《樊惠渠歌并序》)一诗述载之,且其中明载是文的写作时间为“光和五年”。蔡邕又撰《京兆尹樊陵颂碑》一文,对“樊惠渠”的修建者樊陵进行了赞颂。

按阳陵乃西汉景帝时所置县,治所在今陕西咸阳市东北。樊陵系樊英之孙,因“灵帝时以谄事宦人为司徒”(《后汉书·樊英传》),故《后汉书》无其传。樊陵任京兆尹时,在阳陵开渠惠民,为朝廷与地方称道,所以蔡邕乃写了《京兆樊惠渠颂》以歌之。这一史况表明,斯时蔡邕已不在吴中,如此,则《后汉书》本传载其在吴会“往来依太山羊氏,积十二年”云云,就难以令人相信了。此为其一。其二,《后汉书·蔡邕传》既明载蔡邕避居吴会的时间为光和二年(公元179年),而是年蔡邕已四十七岁,历十二年则为汉献帝初平二年(公元191年),蔡邕时龄为五十九岁(其翌年即卒),这显然与蔡邕的生平实况不相符合。其原因在于,蔡邕仅在中平六年就因董卓之辟而“三日之间,周历三台”,且未久即“迁巴郡太守,复留为侍中”(《后汉书·蔡邕传》)。综此二者,可知《后汉书·蔡邕传》载蔡邕在吴会“积十二年”之久的说法为误,乃殆无疑义。以蔡邕对“樊惠渠”的称道揣度之,其北还京师的时间最迟当在是年以前乃可肯定,但具体为何年则不可考。

除上述一诗一文外,蔡邕本年还撰有《何休碑》一文。

光和六年(公元183年) 蔡邕五十一岁 蔡琰二十二岁

是年,蔡邕在洛阳。卫仲道病故,蔡琰自河东归宁于家。

《后汉书·蔡琰传》云:“适河东卫仲道。夫亡无子,归宁于家。”卫仲道何年病故,史无记载,以其“无子”而言,似当在与蔡琰结婚五年前后,但确时难断,兹暂系蔡琰“归宁于家”为是年。

中平元年(公元184年) 蔡邕五十二岁 蔡琰二十三岁

蔡邕在洛阳,上书大将军何进,推荐边让“宜处高任”。太尉桥玄卒,为之撰写碑文。蔡琰归宁于家。

《后汉书·边让传》云:“边让字文礼,陈留浚仪人也。少辩博,能属文。……议郎蔡邕深敬之,以为让宜处高任,乃荐于何进曰……”时何进位居大将军之职,“闻让才名,欲辟命之”。按何进为大将军,据《后汉书·汉灵帝纪》,知事在中平元年三月至中平六年八月(是月何进即为张让、段珪等所杀),而蔡邕的荐书中又有“伏惟幕府初开,博选清英”云云,则其以书荐边让当在是年夏秋期间。

桥玄卒于是年,蔡邕《太尉桥玄碑》、《太尉桥玄碑阴》二文均有载(《后汉书·桥玄传》作光和六年,误)。

《蔡中郎集》中的《与何进书荐边让》、《黄钺铭》、《太尉桥玄碑》、《太尉桥玄碑阴》、《司徒袁公夫人马氏碑》五文,皆作于是年。

中平二年(公元185年) 蔡邕五十三岁 蔡琰二十四岁

蔡邕在洛阳,太尉刘宽等卒,之撰写碑文。蔡琰归宁于家。

《蔡中郎集》中有《太尉刘宽碑》、《太尉杨赐碑》、《范丹碑》三文,所载碑主卒年均为是年,则三文的作年亦在是年乃甚明。又《赤泉侯像赞》一文亦作于是年。

中平三年(公元186年) 蔡邕五十四岁 蔡琰二十五岁

是年八月,友人陈寔卒,蔡邕为之撰写碑文。蔡琰归宁于家。

陈寔,《后汉书》卷六十二有传,云:“字仲弓,颖川许人也。……中平四年,年八十四,卒于家。”但蔡邕所撰《陈寔碑》则云:“中平三年八月丙午,遭疾而终。”则陈寔卒年应以蔡碑为是。

中平四年(公元187年) 蔡邕五十五岁 蔡琰二十六岁

是年蔡邕仍在洛阳任议郎。蔡琰归宁于家。

《蔡中郎集》中《议郎胡公夫人哀赞》一文作于是年。

中平五年(公元188年) 蔡邕五十六岁 蔡琰二十七岁

蔡邕为陈寔撰写第三碑。蔡琰归宁于家。

《蔡中郎集》有《陈寔第三碑》一文,云:“维中平五年春三月癸未,豫州刺史典以褒功述德,政之大经……乃树碑镌石。”据此可知,是碑文乃为蔡邕撰写于陈寔卒后的第三年。

中平六年(公元189年) 蔡邕五十七岁 蔡琰二十八岁

是年,汉灵帝卒。蔡邕应董卓之召,初为祭酒,继补侍御史,又转持书御史,迁尚书。迁巴郡太守,复留为侍中。蔡琰归宁于家。

《后汉书·蔡琰传》云:“中平六年,灵帝崩,董卓为司空,闻邕名高,辟之。称疾不就。卓大怒……又切敕州郡举邕诣府,邕不得已,到,署祭酒,甚见敬重。举高第,补侍御史,又转持书御史,迁尚书。三日之间,周历三台。迁巴郡太守,复留为侍中。”

其集中《荐太尉董卓可相国并自乞闲冗章》、《巴郡太守谢表》、《中台要解》三文乃作于是年。

汉献帝刘协初平元年(公元190年) 蔡邕五十八岁 蔡琰二十九岁

蔡邕初在洛阳,拜左中郎将,继从汉献帝迁都长安,封高阳乡侯。王粲至长安,为蔡邕所称道,并送粲书数车。蔡琰归宁于家。

《后汉书·蔡琰传》云:“初平元年,拜左中郎将,从献帝迁都长安,封高阳乡侯。”

《三国志·魏志·王粲传》云:“王粲字仲宣,山阳高平人也。……献帝西迁,粲徒长安,左中郎将蔡邕见而奇之。时邕才学显著,贵重朝廷,常车骑填巷,宾客盈坐。闻粲在门,倒屣迎之。粲至,年既幼弱,容貌短小,一座尽惊。邕曰:‘此王公孙也,有奇才,吾不如也。吾家书籍文章,尽当与之。’”[8]按“献帝西迁”,据《后汉书·献帝纪》、《资治通鉴·汉纪》,知乃在初平元年,则“粲徒长安”与蔡邕之称道均在是年,乃可论断。又俞绍初《王粲年谱》于初平元年亦云:“徒长安。蔡邕见而奇之,称粲有异才,载数车书与粲。”[9]

其集中《告迁都祝嘏辞》、《让高阳乡侯章》、《表贺录换误上章谢罪》三文乃写于是年。

蔡琰是年亦随蔡邕至长安,未久为南匈奴所获,并与左贤王再婚。

《后汉书·蔡琰传》云:“兴平中,天下丧乱,文姬为胡骑所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按此处“兴平”乃“初平”之误,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已辨之甚详,可参看,兹不具引。

初平二年(公元191年) 蔡邕五十九岁 蔡琰三十岁

蔡邕在长安,奏议宗庙迭毁,并对董卓总参以地震。追正郭皇后谥。蔡琰在南匈奴。

袁宏《后汉纪》卷二十六云:“(初平二年)灵帝崩而天下乱,故未议祖宗之事,于是有司奏议宗庙迭毁。左中郎将蔡邕议曰……”又《后汉书·蔡琰传》云:“初平二年六月地震,卓以邕,邕对曰:‘地动者,阴盛侵阳,……远近以为非宜。’卓于是改乘皂盖车。卓重邕才学,厚相遇待,每集宴,辄令邕鼓琴赞事。”又《后汉书·皇后纪下》云:“汉世皇后无谥……中兴明帝始建光烈之称……初平中蔡邕始追正和熹之谥。”章怀太子李贤注云:“《蔡邕集·谥议》曰……”其所云即在是年。

初平三年(公元192年) 蔡邕六十岁 蔡琰三十一岁

蔡邕死于狱中。无子。蔡琰在南匈奴。

《后汉书·蔡邕传》云:“及卓被诛,邕在司徒王允坐,殊不意言之而叹,有动于色。允勃然叱之曰:‘董卓国之大贼,几倾汉室。君为王臣,所宜同忿,而怀私遇,以忘大节。今天诛有罪,而反相伤痛,岂不共为逆哉?’即收会廷尉治罪。邕陈辞谢,乞黥首刖足,继成汉史。士大夫多矜救之,不得能。太尉马日磾驰往谓允曰:‘伯喈矿世逸才,多识汉事,当续成汉史,为一代大典。且忠孝素著,而所坐无名,诛之无乃失人望乎?’允曰:‘昔汉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方今国祚中衰,神器不固,不可令佞臣执笔在幼主左右……’邕遂死狱中。允悔,欲止而不及。时年六十一。”其中之“时年六十一”,乃为“时年六十”之误,具体详见阳嘉二年蔡邕生年之辩证。又《后汉书·蔡琰传》云:“曹操素与邕善,痛其无嗣。”

建安七年(公元202年) 蔡琰三十九岁

曹操获知蔡琰在南匈奴后,遣使者以重金赎归,重嫁董祀。蔡琰作《悲愤诗》。

曹丕《蔡伯喈女赋序》云:“家公与蔡伯喈有管鲍之好,乃命使者周近持玄璧于匈奴,赎其女还,以妻屯田都尉使者。”[10] 丁廙《蔡伯喈女赋》云:“我羁虏其如昨,经春秋之十二。”[11]又《后汉书·蔡琰传》云:“兴平中,天下丧乱,文姬为胡骑所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在胡中十二年,生二子。曹操素与邕善,痛其无嗣,乃遣使者以金璧赎之,而重嫁于(董)祀。祀为屯田都尉。”

按《后汉书·蔡琰传》著录《悲愤诗》凡两首,一为五言,一为骚体,论者对其真伪颇具争议,因其涉及面甚至广,兹不具述。二诗作年,究在何时,亦不可考,兹暂系于是年。

建安十二年(公元207年) 蔡琰四十二岁

董祀犯法当死,蔡琰诣请曹操赦之,并奉命缮书,寻卒。

《后汉书·蔡琰传》:“祀为屯田都尉,犯法当死,文姬诣曹操请之。时公卿名士及远方使驿坐者满堂,操谓宾客曰:‘蔡伯喈女在外,今为诸君见之。’及文姬进,蓬首徒行,叩头请罪,音辞清辩,旨甚酸哀,众皆为改容。操曰:‘诚实相矜,然文状已去,奈何?’文姬曰:‘明公厩巴万匹,虎士成林,何惜疾足一骑,而不济垂死之命乎?’操感其言,乃追原祀罪。时且寒,赐以头巾履袜。曹因问曰:‘闻夫人家先多坟籍,犹能忆识之不?’文姬曰:‘昔亡父赐书四千许卷,流离涂炭,罔有存者。今所诵忆,裁四百余篇耳。’操曰:‘今当使十吏就夫人写之。’文姬曰:‘妾闻男女之别,礼不亲授。乞给纸笔,真草唯命。’于是缮书送之,文无遗误。”董祀何年犯法当死,蔡琰又何年“缮书送之”,以及其卒年又在何年等,因文献无觅,而皆不可考,兹一并暂系于是年,以俟贤哲。蔡琰卒后,

曹丕、丁廙感其事,分别作《蔡伯喈女赋》以怀之。《中古文学系年》系二赋于建安七年,不确。按若以《系年》为准,建安七年曹丕仅十六岁,是断难撰此赋的。而丁廙(一作丁翼,为丁仪之弟,见黄节《曹子建诗注》),与曹植交往甚为殷密,植《赠丁翼》诗有云:“吾与二三子,曲宴此城隅。”说明丁翼与曹植年龄相仿。按曹植生于初平三年(公元192年),至建安七年(公元202年)仅十岁,丁翼既与曹植年龄相仿,则其斯时亦乃为一孩童,焉可作赋以怀蔡琰?又丁赋有云:“惭柏舟于千祀,负冤魂于黄泉。……哀我生之何辜,为神灵之所弃。仰菀华其已落……”曰“黄泉”、曰“已落”,时蔡琰已死甚明。此则表明,《系年》对曹、丁二赋的系年,乃是不可相信的,而袁行霈主编《中国文学史·文学史年表》则从而不疑,实乃以误传误之属也。

参考文献:

[1]陆侃如《中古文学系年》,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

[2]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3年版。

[3]蔡邕《蔡中郎集》,《四库全书》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影印本。

[4] ]陈寿《三国志·诸葛瞻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

[5] ]陈寿《三国志·刘表传》注引《零陵先贤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

[6]司马光《资治通鉴》,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影印本。

[7]复旦大学地理研究所编《中国历史地名辞典》,江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8]陈寿《三国志》中华书局1959年版。

[9]俞绍初《王粲年谱》,《王粲集》附,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 

[10]曹丕《蔡伯喈女赋序》,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三国文》卷四,中华书局1958年影印本。

[11]丁廙《蔡伯喈女赋》,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后汉文》卷九十四,中华书局1958年影印本。

END

解读杞县  从地方志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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