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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中的天文星象

 信步于有涯之生 2019-05-08

摘要:《诗经》不只是展现给我们文学的一面,它也是一座极为丰富的矿藏,内涵是多方面的,传统研究《诗经》者有“名物学”,后世治《诗经》者多从“博物学”一系。为了对诗能有一个更为深透的理解,对《诗经》的天文星象作一些探究也是必要的。

关键词:诗经;天文星象;北斗;日食

  我国是世界上天文学发展最早的国家之一。远在三千年前,我们的祖先就面对浩瀚无边的天空、闪烁的星辰,联想翩翩,涌现出牛郎与织女等神话传说。在《诗经》中写到天文星象的地方很多。顾炎武在《日知录》卷三十中说:“三代以上,人人皆知天文。‘七月流火’,农夫之辞也;‘三星在户’,妇人之辞也;‘月离于毕’,戍卒之辞也;‘龙尾伏辰’,儿童之谣也。后世文人学士,有问之而茫然不知者。”[1] (P1673)在人类社会的农耕时期,我们的先民就在天文学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天文星象也成了诗文描述的对象。


一、东有启明,西有长庚


《小雅·大东》中有:“维天有汉,监亦有光。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章。睆彼牵牛,不以服箱。东有启明,西有长庚。有捄天毕,载施之行。维南有箕,不可以簸扬;维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浆。维南有箕,载翕其舌;维北有斗,西柄之揭。”[2] (P172)诗人这里运用了“织女、牵牛、启明、长庚、天毕、萁、北斗”等星象,巧织成文,反复歌咏,生动形象地表达了深沉的感情。“东有启明,西有长庚”。比喻两不相见,其实二者为一物也。朱熹《诗集传》云:“启明、长庚,皆金星也。以其先日而出,故谓之启明;以其后日而入,故谓之长庚。盖金、水二星常附日行,而或先或后,但金大水小,故独以金星言也。”[2] (P172)金星古曰明星,又名太白,因为它光色银白,亮度特强。《陈风·东门之杨》:“昏以为期,明星煌煌”。《郑风·女曰鸡鸣》:“子兴视夜,明星有烂”,都是指金星说的。金星黎明见于东方叫启明,黄昏见于西方叫长庚,故《大东》言“东有启明,西有长庚”。古人把天上分为二十八星宿,其中有商星(心宿)、参星(参宿),相距很远。对于参、商人们有不同的理解:一是说一个往西,一个向东,一个走南,一个闯北,还有一个说原地不动;二是相隔很远,不易相见,杜甫在《赠卫八处士》中云:“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3] (P262)即为此意。在古代的传说中,阏伯和实沈的故事是具有天文背景的一个。《左传·昭公元年》曰:“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居于旷林,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后帝不藏,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4] (P2023)帝喾有两个儿子叫阏伯与实沈,兄弟俩互不相容而不断寻衅厮杀。于是帝喾派阏伯往商丘去主管大火,因此大火也叫做商星;派实沈去大夏主管参星。参和商在天空中恰好遥遥相对,一个升起,另一个就会落到地平线以下,他们从此再也不能见面了。他们死后,成为参商二神,还是永远不能相见。实际上夏族对参的认识有更深刻的原因,每当参于黄昏后落向地平快看不见的时候,恰是大地回春之际。参去寒冬尽,农家备耕忙。它成为夏族观象授时的重要依据。

北斗星是古人常提及的恒星,《小雅·大东》篇所言的“维南有箕,维北有斗”,它是以箕星为参照的。《诗集传》云:“箕、斗二星,以夏秋之间见于南方。云北斗者,以其在箕之北也。或曰:北斗常见不隐者也,翕,引也。舌,下二星也。南斗柄固指西,若北斗而西柄,则亦秋分时也。言南箕既不可以簸扬糠粃,北斗既不可以挹酌酒浆,而箕引其舌,反若有所吞噬;斗西揭其柄,反若有所挹取于东,是天非徙无若我何,乃亦若助西人而见困。甚怨之辞也。”[2](P172)箕或南箕,即为箕宿,为二十八宿之一,有星四颗。箕宿四星呈现梯形,形似簸箕而得名,“不可以簸扬”,即无法扬米去糠。古说簸星主口舌,象征谮人,诗曰“载翕其舌”。翕,缩也。古有“南箕北斗”的说法。这“维北有斗,西柄之揭”。北斗又称北斗七星,在天空北方排列成斗状或杓形的七颗亮星,然而,北斗“不可以挹酒浆”,挹为舀,即不能舀酒浆。北斗星在古代是指示方向和认识星座的重要标志,连接北斗第一、二颗星,并沿线延伸其5倍处即可找到北极星,因此北斗的这两颗星又称“指极星”。箕宿。《小雅·巷伯》篇二章曰:“哆兮哆兮,成是南箕。”实际上,从《诗经》中这些恒星的命名,与人们日常生活和生产的关系密切。取名北斗,是因为北斗七星所联成的长把柄;取名为箕,是因为箕宿四星所联成的形状,形似簸箕这种农具。


二、七月流火,九月授衣


梁启超在《要籍解题及其读法》中说:“现在先秦古籍,真赝杂糅,几乎无一书无部题,其精金美玉、字字可信可宝者,《诗经》其首也。”它是研究我国上古时代科学技术史极为重要而可靠的文献,也是研究我国上古时代天文学史的重要文献。在《诗经》中,不但记载有牛郎星、织女星等一系列恒星,还记述有行星、日食、月食以及当时的天文仪器和天文台。

《诗经》中涉及到恒星的记载有很多:如参宿三星。《召南·小星》:“嘒彼小星,三五在东”。“嘒彼小星,维参与昴”,[2] (P14)指参宿三星。另外,《唐风·绸缪》篇首章曰:“绸缪束薪,三星在天”[2] (P80);《小雅·苕之华》篇末章曰:“牂羊喷首,三星在罶”,[2] (P203)讲的都参宿三星。参宿三星在冬季的夜晚位于天空下南,即曰“在天”,此时节草木黄落,故伐薪为炭,诗云“绸缪束薪”;在冬季亦无鱼可捕,高挂的罶(捕鱼工具)被三星直照,诗云“三星在罶”而在《召南·小星》篇中,因所述的时辰“夙夜”,即朝夕。无论在“朝”在“夕”时,参宿三星在人们视野中刚出现在天空,不及夜晚在天空正南那样引人注目,故诗曰“小星”。昴宿,“嘒彼小星,维参与昴”。《毛诗正义》曰:“《天文志》云:参,白虎宿三星,直下有三星,旒曰伐,其外四星,左右肩股也。则参实三星,故绸缪。传曰:三星,参也。以伐与参连体,参为列宿,统名之,若同一宿,然但伐亦为大星,与参互见,皆得相统。故《周礼》:熊旂六旋以象伐。注云:伐属白虎宿,与参连体而六星,言六旋以象伐,明伐得统参也。是以演孔图云:参以斩伐。《公羊传》曰:伐为大辰,皆互举相见之文也,故言:参,伐也。见同体之义。《元命包》云:昴六星,昴之为言,罶言物成就系瘤是也,后昴、罶为一,则参、伐明,亦为一也。”[4](P292)“昴”为“昴星”昴宿是二十八宿之一,有七颗发亮的星。实际上,它是一个著名的星团——昴星团。距地球约为414光年,成员有780颗之多,人们肉眼可见的则为较亮的七颗,又称“七姐妹星团”。近人朱文鑫在《天文考古录》中认为:三星不是参宿三星和心宿三星,而是河鼓三星,即牵牛星。当时为时及新秋,牵牛当户,即星光照在门户,想到牛郎织女此时之相会,而感嫁娶之及时矣。诗云“绸缪束楚”即缠了又缠地捆束荆树,正是霜降迎女之时。

大火星。《豳风·七月》一、二章曰:“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三章曰:“七月流火,八月萑苇。”《毛诗正义》云:“火,大火也。流,下也。九月霜始降,妇功成,可以授冬衣矣。《笺》云:‘大火者,寒暑之候也,火星中而寒暑退,故将言寒,先著火所在。’”[4] (P389)朱熹在《诗集传》中的解释更为清楚些:“火,大火,心星也。此六月之昏,加于地之南方,至七月之昏,则下而西流矣。”[2] (P104)大火,以色红似火而得名,为二十八宿之一,有星三颗。它是夏天夜晚空中主要亮星之一,是有名的红巨星。关键还在于大火对于古人授时定候的指示作用。周朝时各地运用几种不同的历法(夏历、殷历、周历、豳历等),豳历七月即夏历七月。心宿二(即大火)每年暮春的黄昏下在天空当中,在夏历的六月黄昏时出现在正南方,是正中和最高的位置,到七月黄昏时位置开始偏西向下移动,古人称之为“流火”。七月黄昏,大火越过子午线流向西天下沉的时候,妇女们就该赶制棉衣,为亲人们准备冬装了。从这两句诗也可以看出,早在上古时期,人们已经认识到了行星移动和季节变化的相互关系了。

大火是古代妇孺皆知的星相。大火在春天傍黑时出现于东方地平线上。其光荧荧,好似东方远处的一团火焰。它之所以引起人们的注意,不单是因为它亮,也不光因为它酷似原始社会中极为重要的火种,主要的原因,就是每当它于黄昏后出现于东方时,它就像是特意来点燃人们盼望播种的希望之火。可以说,在我国传说的三代,它是天空中一朵红色的报春花。北斗七星的斗柄连线,大约指向大火,故大火黄昏初见之际,北斗就指向东方。对大火和北斗的观测延续了很长的历史时期,后来,由于测量了子午线,并观测星是否到了子午圈,预报季节的准确度得到了提高,天文学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直到公元前11世纪,大火仍然是人们报时的一个依据,但内容又改变了。

定星。《鄘风·定之方中》篇首章曰:“定之方中,作于楚宫;揆之以日,作于楚室。”《诗集传》云:“定,北方之宿,营室星也。此星昏而正中,夏正十月也。于是时可以营制宫室,故谓之营室。”[2] (P36)诗中“定”指像锄头的四颗星,它们是室宿二星和壁宿二星,四星组成一个长方形。每当农事基本结束的时候,黄昏后在子午圈附近就能看到定星。定星中天,正是营造房屋的大好时光。《尔雅》云:“营室谓之定。”[4](P3609)“定”为古星名,即为“营室”;“方中”指的是黄昏时刻在天的正中。“营室”原包括室宿和壁宿,后来专指室宿。室宿为二十八宿之一,有星两颗;壁宿,原称东壁,为二十八宿之一,也有星两颗。室、壁两宿共有四星,呈现为长方形。在西周、春秋时代的黄昏时辰,室、壁四星出现在正南方的季节,恰是农事忙完,天又不是很冷,是古人从事房屋营造的时间,因而四星统称为“营室”,又命名为“定”。营室东边的两星,为营室东壁,简称“东壁”,后称壁宿。故诗曰楚宫作于“定元方中”。

织女星。《小雅·大东》篇五章曰:“跂彼织女,终日七襄。”织女指织女星,又称天孙,朋三颗星,为织女一、二、三,组成一个等边三角形,诗曰“跂彼织女”。跂通岐,意为分岐,由三角分出,组成三角形,故用“跂”形容织女。织女位银河西,与银河东的牵牛星遥遥相对。约在夏秋的夜晚,织女星是天空中主要的亮星之一,而且出现的时间也长,诗曰:“终日七襄”。牵牛星。《小雅·大东》篇六章曰:“睆彼牵牛,不以服箱。”牵牛指牛星,俗称牛郎星,又名河鼓三星。睆,为光亮。服,驾也。箱,车也。牵牛星是夏秋夜晚天空中主要的亮星,光度为太阳的8倍。至于织女星、牵牛星的命名,是以牛郎和织女的神话传说命名,即是起于人间牛郎、织女的劳动形象。

在《诗经》中较多提及的参宿三星、大火、箕宿等,都是因为它们与当时人们的生活、生产密切相关。如大火这颗天空中红色的亮星,在上古时代是人们观测季节交替的标电之一。《左传·襄公九年》云:“陶唐氏之火卫二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5] (P190)陶唐氏即人们传说中的尧,距今四千多年前。“火卫”是负责观察“大火”星的官职名称;阏伯为人名。“火正”观测“大火”星在东方出现,此时是我国北方春季的开始;为酬谢“大火”(即心宿二)报春催耕,帝尧时代“火正”阏伯的后代—商族人民形成了年年祀祭这颗辰的风俗,故又名“商”星。甲骨文中的“火”星记载,《左传·昭公十七年》记载“火出,于夏历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 (此处的夏指夏历,商指商历,周指周历),[5] (P323)以用《史记》中关于上古时代已有“火正”官职的记载,都证实了“大火”星在上古时代人们生活和生产中的重要性。


三、月离于毕,俾滂沱矣


《诗经》有些诗涉及到了天象灾异的星占学范畴以及有关日食的记载。中国是讲“天人相应”的,地上有什么,天上就有什么。例如:天有四时,人有四肢;天有五星,人有五脏;岁有365日,人有365骨节(其实只有两百多);人间有皇帝,天上有帝星;等等。星占学的源头是很早的,在远古时人们就“观象授时”。例如《小雅·渐渐之石》“月离于毕,俾滂沱矣”,是说满月时月亮在毕宿附近,就会有大雨。其实那时“月离于毕”对应的就是雨季,大雨是常有的。这就像气象谚语“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一样是经验总结。但后人又总结拔高为“箕好风,毕好雨”,这就是星占了。《史记·天官书》:“其食,食所不利,复生,生所利,而食益尽,为主位。以其直及日所宿,加以日时,用命其国也。月行中道,安宁和平。阴间,多水,阴事。外北三尺,阴星。北三尺,太阴,大水,兵。阳间,骄恣。阳星,多暴狱。太阳,大旱丧也。角、天门,十月为四月,十一月为五月,十月为六月,水发,近三尺,远五尺。犯四辅,辅臣诛。行南北河,以阴阳言,旱水兵丧。”[6] (P1331)此亦星占其自然与人事。《小雅·大东》篇六章亦曰:“有捄天毕,载施之行。”是说那长状的天毕星,直列成行,斜挂在天空中。天毕即毕宿,又称天口,简称毕。有星八颗,形似古时田猎用的长柄网。古时这种长柄网即称毕。捄,此处念(求),意为长形,故不是以手揪聚之意,与《大雅·绵》篇“捄之陾陾”之捄不同。

在古代人们往往以日食纪事,《诗经·小雅·十月之交》中就有日食纪事:“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醜。彼月而微,此日而微。今此下民,亦孔之哀。日月告兇,不用其行。四国无政,不用其良。彼月而食,则维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烨烨震电,不宁不令。百川沸腾,山冢崒崩。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哀今之人,胡憯莫惩!”郑玄《笺》云:“周之十月,夏之八月也。八月朔日,日月交会,而日食阴侵阳,臣侵君之象,日辰之义,日为君,辰为臣。……君臣失道,灾害将起,故云下民亦甚可哀”,[4](P445)这里关键是要理解“之交”的含义,孔颖达《正义》云:“交者,日月行相逮及,交而会聚,故云交会也。日月交会,谓朔日也。此言十月之交,即云朔月辛卯,朔月即是之交,为是也。《古历纬》及《周髀》皆言: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月皆右行于天,日,日行一度,月,日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是月行疾,日行迟,二十九日有余,而月行天一周追及,于日而与之会,是会之交也。每月皆交会,而月或在日道表,或在日道里,故不食。其食,要于交会。又月与日同道乃食也。”[4] (P445)朱熹《诗集传》注曰:“赋也。十月,以夏正言之,建亥之月也。交,日月交会,谓晦朔之间也。”历法: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左旋于地,一昼一夜,则其行一周而又过一度。日月皆右行于天,一昼一夜,则日月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故日一岁而一周天,月二十九日有奇而一周天,又逐及于日而与之会,一岁凡十二会。方会,则月光都尽而为晦。巳会,则月光复苏而为朔。朔后晦前各十五日。日月相对,则月光正满为望。晦朔而日月之合,东西同度,南北同道,则月掩日而日为之食。望而日月之对,同度同道,则月亢日而月为之食。是皆有常度矣。然王者修德行政,用贤去奸,能使阳盛足以胜阴,阴衰不能侵阳,则日月之行,虽或当食,而月常避日,故其迟速高下,必有参差而不相合,不正相对者,所以当食而不食也。若国无政,不用善,使臣子背君父,妾妇乘其夫,小人陵君子,夷狄侵中国,则阴盛阳微,当食必食,虽曰行有常度,而实为非常之变矣。苏氏曰:“‘日食,天变之大者也。然正阳之月,古尤忌之,夏之四月为纯阳,故谓之正月。十月纯阴,疑其无阳,故谓之阴月。纯阳而食,阳弱之甚也;纯阴而食,阴壮之甚也。微,亏也。彼月则宜有时而亏矣,此日不宜亏而今亦亏,是乱亡之兆也。’”[2] (P154)朱熹这里引用历法,阐释了日食是怎么形成的,并言及天象昭示人事。

后人根据《十月之交》,考证出这次日食发生在周幽王六年,即公元前776年9月6日。仅春秋时代文献记载的日食就有36 次。《史记》卷二十七《天官书》云:“太史公推古天变,未有可考于今者。盖略以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间,日食三十六,彗星三见,宋襄公时星陨如雨。”[6] (P1344)到了汉代,就不只是记录日食发生的时间了,对日食时的太阳位置、起止时刻、见食时间、食分(即日面所食部分占整个日面的比例)以及日食初亏所起的方位等,也多做明确记录。例如《汉书》卷二十七下之下《五行志》对发生于汉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公元前89 年9月29日)的日食记载:“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亢二度,晡时食,从西北,日下晡时复。”[7] (P519)这条记录告诉我们,食分很大,光亮的太阳圆面只剩下一个钩形了,食起于西北方向,这时太阳位于亢宿二度等。《汉书·五行志》中这样的记载还有很多。


参考文献:

[1] 顾炎武.日知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2] 朱熹.诗集传[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

[3]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唐诗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

[4] 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

[5] 左丘明.左传[M].长沙:岳麓书社,1988.

[6] 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7] 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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