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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年周作人的文章及署名

 芸斋窗下 2019-05-08

刘冰


作为一个作家,写作即是存在。周作人亦是如此。文章、署名对于他们的意味,远比我们想象的更多。那是对他个人价值的肯定与尊重。然而,在他的晚年,境遇的变化使得他不得不刻意去寻求这方面的认同。


周作人的晚年对于自己作品的发表颇为在意。


首先是对于“名正言顺”的要求。据楼适夷回忆,周作人曾经要求使用本名周作人出版书,中宣部要他写一篇公开的检讨,承认参加敌伪政权的错误。他写了一个书面检查,但不承认错误,认为自己参加敌伪,是为了保护民族文化。领导上以为这样的自白是无法向群众交待的,没有公开发表,并规定以后出书,只能用周启明的名字。(楼适夷《我所知道的周作人》)很难理解一生笔名众多的周作人何以在此时提出用本名出书。


另外,周作人对于大小报纸的约稿也大多欣然接受。1949年以后在上海的《亦报》、《大报》等报纸发表了大量短文。1962年3月《光明日报》经领导同意决定向周作人约稿,后决定从他的《药堂谈往》中选刊《北大感旧录》部分,周作人在给当时向他约稿的编辑黎丁的复信中“字里行间很感谢对他稿子的‘关注’,但是对‘用得出’还是存疑的。”但当时《药堂谈往》的稿件已寄给曹聚仁,将先在香港《新晚报》刊载,周作人处只有目录而无原稿,原稿尚需去信曹聚仁索回。但不知什么原因最终曹聚仁一直没有将《北大感旧录》的稿件寄回,周作人便拿出其他稿件交给编辑。(黎丁《编辑手记——有关周作人部分》)然而,他的境遇却颇为尴尬。在黎丁先生不长的《编辑手记》中,可见一斑,不论他的译著还是散文,屡次被退回,当然其中为自己辩解的《元旦遇刺》确是不合时宜,然而另一篇我们不知名字和内容的文章,也被称为“一般”。对于婉退稿件一事,“周甚为不快”。此后再寄《鲁迅佚文及注释》,“径寄《东风》编辑部,也未附函”。此稿不出半月即刊出。自此,周作人似乎便不再将稿件投递该报。后来周作人的大部分文章都交由香港的几家媒体出版,在港发表的文章,署名是他惯常用的槐寿、启明、岂明、知堂等。


最初阿英力劝《光明日报》向周作人约稿时的理由也是让他写点启蒙时期文艺界情况,提供资料以便研究。《光明日报》最终选刊《北大感旧录》大概也是因为其中几个风云人物吧?周作人此时的价值也就在于此,对于一个作家而言,这未免可悲。


想他晚年在小报发文,常用“长年”的笔名。“长年”在绍兴话中是指地主富农家的长期雇工,大概他有感于自己只是回忆鲁迅、回忆其他故旧的长工吧?似乎也是对自己丧失掉他一生提倡的作家的独立性的自嘲。


知音难觅,“名”不得正,文章非关鲁迅也不易发表,曾经“以文名世”的老人未免寂寞。但有知遇之人,感激之情便溢于言表。


在柳存仁的《知堂纪念》中记述了周作人晚年几部译述在香港谋求出版的经过。香港大公书局接受了周作人《俄罗斯民间故事》和《乌克兰民间故事》,于1953年1月和4月间在香港印行。周作人1952年8月8日信云:“徐君买马骨,高谊难得,涸鱼亦遂有稣生之感。”徐君即大公书局经营者,电汇周作人3000元港币作为稿费,这在当时算是较大的数目。然而周作人虽然感谢,心下不安,于1953年7月24日去信,言“去年承徐君好意,接受两种《民间故事》,厚谊至今无以为酬,耿耿于怀”,于是提出一个建议可以选印选集或者《苦茶庵笑话选》,“愿供给材料,一切不受报酬”。书局因经费问题未能承其好意。又过了两年,1956年11月18日信中,又提到这两册《民间故事》,云“此书国内未能销行,于书局亦是损失,对于徐君好意,亦觉有负。近有天津人民出版社提议重印”,打算重印成时退还书局港币两千元。


金钱之外,更有文章。周作人晚年卖文为生境况艰难,自己的文章不得发表,便不得不靠鲁迅之名。不过他只是撰写回忆鲁迅的文章,在另一种意义上也是在书写他的青年时代,或多或少仍然是他自己的文章。鲁迅的手稿,他大多捐献给各地的鲁迅博物馆,确实如他自己在1961年12月8日日记所言“不曾藏而待价也”。1961年鲁迅博物馆曾在一个收废纸人的手里,以十元钱购到鲁迅录《夏侯曾先地志》二页,据此人说,此稿是周作人送给他的,因他曾将在废纸中找到的周作人“五四”时写的二页稿子送给周作人,周作人就将鲁迅的手迹回赠。(叶淑穗《周作人二三事》)通过这种特别的方式,周作人给了自己的文章一个合适的位置。


(来源:文汇读书周报2005-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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