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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发布公益性社会组织社工薪酬指导标准

 健康慢走 2019-05-09

为促进社会工作发展,保障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待遇,稳定人才队伍,福州市民政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在福州市政府官网联合发布《福州市公益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指导标准》,明确将公益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与福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挂钩。将社会工作者分为社会工作员、助理级、中级、高级等岗位级别,不同级别薪酬标准的制定以上一年度福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参照上下浮动。

公益性社会组织应按照薪酬指导标准,综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等级、学历、资历、业绩、岗位等因素,自行制定、细化各级分层和晋升具体要求,并参考同类人员合理确定薪酬待遇,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各县(市)区可根据所在地区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在薪酬指导标准内作上下10%范围内的调整,确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薪酬成本。(编辑冯慧文)(详细薪酬指导标准表如下)

  来源:新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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