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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主要法律权利

 昵称32229807 2019-05-11

前言:

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保护比较全面,兼有理论界及实务届人士认为这是“最严厉的劳动法”,对企业而言不公,呼吁修改劳动合同法。我们大部分人都属于劳动者的范畴,劳动合同法到底法赋予了劳动者什么样的法律权利,本文对此进行了列举以献给光荣的劳动者们。

一、关于工资

1、月工资总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用人单位仍应支付工资,由于处于停工状态,可按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付以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权。

3、用人单位不允许对固定工资、加班工资及法律规定的事假、病假、产假等工资、国家规定的各类补贴设置支付条件。

4、获取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00%,用人单位不可以通过任何方式免予支付)

5、获取休息日加班工资(200%,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调休免予支付)

6、获取工作日延时加班工资(150%,不适用不定时工时制)

二、关于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目前大部分公司采用的用工制度)

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2

2、类似于标准工时制(如超市人员)

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3、不定时工时制(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如高管、外勤及推销人员,不存在延时加班工资或休息日加班工资问题,只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情形。不受每日3小时和每月36小时延长时间标准的限制。

4、综合计算工时制(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每天或每周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视为加班,不存在休息日加班问题,存在延时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问题。

 注意:加班需要用人单位安排或批准,这是劳动者的举证责任。

三、关于年假

  劳动者享有的年假天数从劳动者首次参加工作起算而不是从入职用人单位起算, 未休年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每日除工资外另行支付200%(工资包括提供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除去加班工资的月总收入总额计算日工资)。

四、关于病假

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患有癌症、精神病等难以治疗的特殊疾病的劳动者应当享受24个月的医疗期。具体参见《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五、关于劳动者的违约责任

在劳动合同中,除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可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约定这两种情形外,劳动者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其他约定无效。

六、关于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协议或劳动合同中关于竞业限制的条款未约定经济补偿(分为在职竞业限制与离职敬业限制,离职限制不超过两年,经济补偿为在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且双方就此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确认无效。

 七、关于社会保险

如造成工伤,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用人单位未买社保则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费用。

八、未签署劳动合同超过一定期限时,要求支付二倍工资的权利或请求确认已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的权利

从实际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最多不超过11个月);超过1年未签署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确认已经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此外,仅签署了备忘录或其他不符合劳动合同条款要求的书面文件,视为未签署劳动合同。

九、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实践中,除非是劳动者主动辞职,或者其拒绝按原条件或更高条件续签合同,用人单位才可以免于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否则,一般都应当支付。

在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劳动者拒绝维持原条件或高条件续签除外)、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和破产及解散导致合同终止、无过失性辞退(病、不能胜任、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金额最大每月不能超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十、关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二倍于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存在欺诈等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除前述情形外,不可随意单方解除合同。

此外,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另外约定其他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的,属于无效约定。

十一、企业高管的劳动者权利

企业高管身份具有双重性,其既是劳动者又是用人单位的管理者,对于属于正常劳动者权益的主张予以支持,对于与其高管管理职能有关的相关权益则需具体分析认定。

十二、主张权利要在一年之内(先进行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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