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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声“业主”很沉重---写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天涯军博 2019-05-12

本文共1093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作者 | 凌德庆(合肥业主业委会论坛创始人)

分享 | 业主们(微信公众号yezhumen)


对于普通民众来说,一生中最大的一次消费可能就是购房。


合同签订付完预付款开发商立马称你为业主,入住后物业公司也是左一个业主右一个业主喊你个不停。

相信大多购房者初享此称谓时和我刚购房时心情一样大多很荡漾,时而有飘飘的感觉。

是的,一生的积蓄花在了价格不菲的住房上,甚至不惜为此贷款成为“房奴”,但毕竟有了自己独享狭小的空间,有一首歌道出了他们共同的心声:我需要一个家,一个不大的地方。

民以食为天,以居为地。

两者兼具不亦乐乎足矣!安居乐业成为五千年历史长河中炎黄子孙孜孜不倦的追求,看起来不难的要求纵观历史真正做到的时间也不长,现代中国也只有近三十年的发展使大多人实现成为业主的梦想。

一般居民巨款消费成为业主本是为了提高生活品质,但笔者作为商品房社区问题专业研究者通过多年对此的探索、实践、观察不敢轻易恭维,一个简单的数字很能说明问题的严重性,那就是商品房各种问题投诉据我了解占比是社会总投诉60%左右,这和我们深入基层的调研以及媒体的相关报道基本吻合。

一般业主投诉主要是以下主要问题:

一、房屋质量不合格。

二、交付延期。

三、物业服务不合格。

四、规划配套设施不完善,开发商随意改变规划没经过业主同意。

五、侵占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物权及其产生的收益。

六、业主组织成立受到阻扰,业主当家不能做主。

7、学区房欺诈。

八、没有经过业主同意乱收费。

九、噪音大。

十、电梯安全和小区安全。

十一、车位问题。

十二、阳光不足。

综上所述,不是每个业主都遇到以上全部烦恼,但是任何一个业主即使遇到其中任何一个麻烦对其本人来说就是个体的100%,作为私人物权的主人(业主)他们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本权利,如此投诉占比这么高就不奇怪了。

家是一个工作时间以外大多业余时间呆在的地方,是生活的基本需求。

没有小家哪里有大家,没有大家哪里有国家!

因此,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希望中国的消费者将来被称之为业主时不要再沉重。

国际上大多国家已经解决的比较好的商品房消费者麻烦问题,我们应该同样可以解决!

图为作者|凌德庆

合肥业主论坛创始人

安徽中特律所业主物权研究与调解中心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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