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浙江江山县,在清朝时属衢州府管辖。同治年间,曾有四川人章筱庵在这里做过一任县令。他上任不久,就出了一件放火焚尸案,众人都以为死者是死于意外,章筱庵明察秋毫,洞若观火,侦破此案乃是一起通奸谋杀案。 由于年代久远,涉案之人姓名已不可考,姑以张三、李四来代指。这件案子的基本情况是这样的:外省移民张三携妻子垦荒于县城之南百里的仙霞岭,同来垦荒于此的,还有张三的弟弟及同乡李四。张三的妻年少而美,李四垂誕于张三妻的美色,百般勾引,两人终于勾搭成奸。 时间一久,奸情自然被张三察觉,大怒之余,张三磨刀霍霍。不知内情者问他磨刀欲作何用,他直言不讳地说要用它杀掉奸夫淫妇。张三妻知道丈夫所言,整日提心吊胆,很担心不知哪天就被剁了。于是,就与李四商量对策。 李四说:“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先下手为强。一则,你我可免一死,二则,又可作长久夫妻,省得这样偷偷摸摸。”张三妻听了也觉得除此而外,别无它法。 一天晚上,李四事先潜入张三家中,藏在床下。当张三熟睡,酣声渐起,李四即从床下潜出,将其扼死于睡梦之中。丈夫既死,张三妻便要李四将其丈夫的尸体投入山涧之中,造成不慎跌足摔死的假象。 李四却认为如此是自留祸害,不如纵火焚毁尸体,让外界误以为张三是在熟睡中被火烧死的。这样一来,就算有人怀疑,尸体也已焦烂,无从勘验。张三妻听了,觉得此法甚妥,便于当晚将所居茅舍付之一炬。 张三之弟夙知其嫂与李四有奸,听说兄长被大火烧死,疑窦重重,上报于官府。县令章筱庵接得此案,即至现场验尸。验尸既毕,便将张三妻及李四拘至衙署审理。在大堂上,章筱庵单刀直入地命两人供出谋杀情节。 两人坚不承认,章筱庵冷笑道:“你等无须狡辩,我对此案已尽知详情。你两人先在张三熟睡之际将其扼杀,而后纵火焚屋,以图毁尸灭迹。”二人听后,无从抵赖,只得一一招供。 事后,有人问县令何以尽知案中详情,章筱庵笑道:“从验尸得知。”原来县令验尸时发现尸体口中乃至喉咙里无半点烟尘,便知火势起于被害者死后,因为死前火起,人尚有呼吸,必要呛进烟灰。被害者既非丧生火势,则属他杀无疑,而遍验被烧尸体,并无生前致命的刀伤,腹中也无致毒之物,那么,死因只有一途,即被扼杀无疑。 听了县令的一番基于验尸的推理,闻者无不佩服不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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