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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特莱法则》与老子的《道德经》

 wshiqing 2019-05-13

早上读著名作家格非《文学的邀约》,书中提到了一个法则,叫做韦斯特法则。

上网百度一查,这个法则的内容是这样的:

“成功者所从事的工作,是绝大多数的人不愿意去做的。要先有超人之想,后有惊人之举,能不落俗套,可不同凡响。”

其实这一法则的内容,让我联想到老子在2500多年以前提出了观点,其内容是,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居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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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

老子明确要求我们要像水一样,处于众人所不愿意呆的地方,这样才能成功。

老子的意思也是希望我们要从众人喜欢的反方向去努力,什么是众人的反方向呢?

讲的这里,我想起了两个案例。

案例一 

翻转式学习法; 即将学生变为老师,老师转化为学生,教是最好的学习,问什么有主动性,学习则具有被动性。

它的好处在于将学生变为老师,将老师变为学生,实现教师学生角色的呼唤。

试问学生轻松还是老师轻松呢?当然是学生轻松,这是因为学生是被动的,对于学生而言,老师教什么就学什么,老师布置什么作业就做什么作业,这是最为轻松的一种学习方法,但规律证明,轻松的可以获取的东西最没有什么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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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更好的教育方法应是将学生变为老师,将老师变为学生和辅导员。

事实证明,当学生变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效果最快,这是因为他必须建立自主学习,广泛研究的思维模式,给别人教的时候必须自己弄懂,这就是主动,自己弄懂这就是自我施压,自我驱动,人只要在自我驱动,我要学习的情况下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在单位时间内获得的知识才更多。

你看,这种学习方法有多好,这才反应了教育的本质,能够尽快提升学习者的知识能力。

案例二

用户思维还是厂商思维,二者关注点不同,用户思维才是反向思维,才更加具有实用性,现在是时候转变思维模式了。

传统的厂商思维,立足点在我有什么能力,研发什么产品,能够提供什么服务,在此基础上研究如何把产品和客户销售给用户,这样的思维在产品和服务极为缺乏的年度是行的通的,也能够取得经济效益,企业也能获得发展。其实这是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相互符合的,也是可以用基本常识解释得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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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人在饥饿的情况下是不会选择食品种类的,只要能够充饥就行,不会有更高的要求;

同样人在穷得没有衣服穿的情况下,有片麻袋即可,不会希望穿西服打领带。

因此,生活物资极度缺乏的年代,生产厂商不会注重产品质量,因为他们的产品根本就不愁销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就是极好的佐证。

其实仔细分析这一原理的时候,我国早起的厂商思维也是符合韦特莱法则或道德经原理的,想一想当时的情况你就会明白,当时主流的思想或观念是什么,还是国营企业,大锅饭为铁饭碗,当时办企业是冒着政策风险的,搞不好就会被带上贪污国有资产的帽子,同时经营乡镇企业从政策上国家还不是特别支持。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谁要是冒头干了,其实就是从事大多数人所不愿意做,所以那些早期的乡镇企业家都取得不错的成就。

现在则情况相反了,情况相反在什么地方呢,经过40年改革开放的发展,现在工业企业包括一产和三产企业在内,面临的情况是产能过剩,产品单一、服务质量不高,不能完全满足用户的需要,在此情况下,从厂商思维向用户思维转变,可谓正当其时,哪家厂商是提前考虑了,提前布局了,那么这家厂商就会获得商业发展的先机。

现在的服装,年轻人都在追求绝版,即我穿的一定要和别人不一样,不要撞衫。深悟韦特莱法则/道德经的厂商早已开始了设备和流程的再造,突出定制服务,如位于青岛的红领集团,早已经推出了--全球服装定制供应商平台,真正实现了一人一版,一衣一款的专属服装定制业务。在其它制造业务领域,也出现了类似紧紧围绕用户需求组织生产的定制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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