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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化腾只持有腾讯8.6% 股权,并不是大股东,为什么能控制腾讯?

 坚持最后5分钟 2019-05-14

大多数科技企业的创始人都利用双重股权结构,用以在持有股权较少的情况下保证自己的控制权。双重股权结构(Dual-class share structure),也称 AB 股权结构,这种架构将公司的股票划分为低表决权股(A 股)和高表决权股(B股),其中 A 股是发行流通的,任何人(如普通股东、投资者)都能持有;而 B股则不对外发行,或者一经出售便自动转为 A 股(但 A 股是无法转为 B 股的),通常只由公司创始人或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持有。

一、背景

人才和庞大的资金支持是腾讯这类科技公司发展的两大要素。资金通常由各类风险基金或产业资本提供,而人才是科技公司发展不可或缺的巨大推力,在特定创始人的领导下不仅形成了特定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而且他们与公司紧密结合,是科技公司最为宝贵的无形资产。投资人深知这一点,通常也愿意让渡自己的投票权。在这样的背景下双重股权结构应运而生。

2004 年,Google 公司的创始人拉里·佩奇、谢尔盖·布林成功说服了 Google的股东和员工,以双重股权结构上市,开创了互联网公司设置双重股权结构的先河。

部分双重股权结构公司及其 AB 股表决权比例

注:阿里的合伙人制度的实质是,通过合伙人对董事的提名权的控制,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

二、腾讯的股权安排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马化腾持股8.61%,为第二大股东,腾讯最大股东依然为南非媒体和投资公司Naspers,持股为31.1%。

腾讯没有明确表示设置双重股权结构,然而据报道:“南非 MIH 集团对于马化腾给予充分信任,一开始就放弃了所持股份的投票权,因此马化腾持有腾讯的股份比例虽然不高,但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主要还是由他和几位联合创始人来负责。”他们之间达成了怎样的协议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腾讯的股票实际上分为了有表决权和无表决权的两种。可以认为马化腾和MIH在小范围内实施双重股权结构。这是马化腾能控制腾讯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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