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网友询问,去年她与老公结婚,婚后公公婆婆给他们买了一套房子作为婚房,但是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但公婆说过是给她与老公两个人的。她想知道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兰英回复:如果夫或妻一方能够证明在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是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比如签订了赠与协议、或者是房产证上加了女方名字,那该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签订赠与协议,没有赠与给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那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因此如果公婆只是口头承诺,无法有效证明该房产是赠与夫妻双方的,那该房产就属于老公一方的个人财产。
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谢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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