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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昌财:共建良好育人生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和善书屋 2019-05-16

作者:韶关一中实验学校   易昌财

学工处

 从大的范围上来说,学生工作处(简称学工处)负责在校学生的一切工作,无论是学生的成长以及学生的心理还是学生的安全以及家庭教育的指导等,除了学生的各学科学习之外,在校学生成长与发展的一切工作都与学工处有关。

 从职能上来说,学工处作为学校行政职能部门,既是市(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德体艺卫科等科室的对接部门,需要落实市教育局下发的各种文件,同时,也是学校建设与发展过程中相关规划的实施者,还是在校学生、班主任、年级、家长的对接部门,在校学生、班主任、年级、家长如有任何问题,都可以直接反馈给学工处。

 学工处所有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都是学生。各科科任老师、班主任、家长应该与学工处以及校领导一起组建育人工作共同体,共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按正常情况来说,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第一级责任人是家长(或各科老师),第二级责任人是班主任,第三级责任人是年级主任,第四级责任人是学工处负责人,第五级责任人是校领导。所谓责任人是指作为学生成长路上的引路人,在本人负责的方面要尽到自己该尽的责任。一般来说,学生的成长路上,每一个责任人按照个人职责尽自身责任,如果问题能够得到化解,对学生的健康成长起到积极的作用,那就是有效的育人。如果责任人尽了自己的职责没有化解学生的问题,则需要调整工作思路与方法,或寻求其他责任人共同育人。也就是说,一个身心出现问题的学生,根据育人效果逐级处理,应该要受到五级责任人的教育指导与帮助之后才能算是对该学生的完整育人。

存在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发现,当一个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就是某一层级责任人的责任没有完全尽到,不仅仅没尽到责任,还彼此互相推卸责任,育人的目的还没有达到,追责的事情就已经开始了,于是,就出现了各种抱怨与牢骚,完整的育人还没开始就宣告育人过程已结束,于是就出现了各种主观上的评判与论断。

现实生活中还存在一些情况,就是各责任人对学生存在袒护。当第二级责任人发现学生问题时,第一级责任人会掩护,当第三级责任人发现学生问题时,第一、第二级责任人会掩护,以此类推,如果当第五级责任人发现学生问题时,第一至第四级责任人因为怕追责显得很紧张,所以,各责任人并不愿意比他上一级的责任人直接去发现或处理学生存在的问题。因此,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我们会发现,某些责任人就会因个人的私利而偏离育人的方向。这其实就是功利的教育。一旦有功利之心,那学生所在校的五级责任人并没有形成合力,还会彼此猜忌,彼此怀疑,彼此“斗争”,不但育人工作实施不了,整个育人生态也会出现大问题。

01

一般情况处理方法

按最基本的情况,当一个学生某方面出现问题时,正确的处理流程是:

如果是孩子家庭出现矛盾(或某一学科在德育方面出现了问题),则必须由家长(或科任老师)主动与孩子沟通解决,解决不了再汇报给班主任。这是第一级处理

班主任在接到家长关于孩子的问题或科任老师关于的孩子问题反馈之后,应该第一时间主动与孩子沟通,了解孩子内心的真实想法,然后,再约见家长或科任老师与孩子一起沟通交流,达成共同改进的目标。家长(科任老师)、班主任相互协作,共同帮助孩子化解成长中的问题,共同帮助孩子健康成长。这是第二级处理。

如果这之后,孩子还是没有任何改变。则由班主任汇报给年级主任,由年级主任先约见孩子沟通,再约见家长(科任老师)、班主任沟通交流,达成共同改进的目标。此时的孩子育人共同体则由家长(科任老师)、班主任、年级主任共同组成。这是第三级处理

如果这之后,孩子还没有任何改变。则由年级主任汇报给学工处主任,学工处主任先约见学生沟通,再与家长、班主任、年级主任构成学校最重要的育人共同体对该学生开展育人工作。这是第四级处理,也是最重要的一级处理

如果这之后,孩子还是没有任何改变,则上报校长室,由主管副校长沟通交流作出决定。这是第五级处理

所有沟通交流的过程,都一定要坚守育人为本的核心思想,所有的处罚、惩罚、处分措施都是为育人服务。也就是说,即使有处罚、惩罚、处分也始终要让学生明白犯错是会有后果的,积极主动承担后果就是成长的过程。千万不能让学生觉得使用处罚、惩罚甚至处分是老师威胁他的手段。一旦在育人的过程中使用处罚、惩罚或处分措施,育人共同体一定要关注孩子接受处罚、惩罚或处分的态度,要关注孩子因处罚、惩罚或处分带来的副作用,更要关注孩子真正的改变与成长,这才是任何处罚、惩罚或处分的最终目的——育人!

02

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在一些特殊情况中,比如,比你高一层级的责任人发现了学生成长中的问题,甚至是比你高几个层级的责任人发现了学生的问题,还或者是学生主动向比你高层级的责任人反馈学生的相关问题,那怎么办?

首先,始终要坚信,无论是哪一层级的责任人,五级责任人都是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为学生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也就是说,所有责任人都是学生育人工作的共同体彼此之间只有合作,没有竞争;只有互相支持,没有挑拨离间。这是所有责任人的最基本的信任,这也是育人生态的基础,如果这点信任失去,那么整个育人生态也就会出现大的问题。

其次,要视学生成长问题的大小再决定处理的流程。如果是极小的问题,如乱扔垃圾,说脏话,追逐打闹,迟到早退等,直接批评教育一下学生即可,不必要兴师动众地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也不必要再反馈给相关的责任人,更不应该在公共场合(含微信群)进行批评。但,如果是大的问题,特别是已牵涉很多人且是跨年级的问题,或是已造成了很恶劣的社会影响,也或者是早已出现多次问题的学生,那就需要能肩负责任的负责人,也就是校级责任人直接处理。学工处主任与校领导属于校级责任人。校级责任人在处理的过程中同样是秉着育人为本的核心思想,先与相关学生进行沟通了解,然后再与其他相关责任人:家长、班主任、年级主任进行交流沟通,最后形成育人共同体,共同达成育人方案,帮助学生改正错误,解决问题,促进他们健康成长。(以上沟通都把学生的沟通放在第一位,就是要体现育人为本、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

03

注意事项

整个育人过程中,有以下几种行为如果把握不准会严重影响整个育人生态:

1、以批评、整治学生行为为目的的育人行为,也就是说,各责任人在育人的过程中,不是育人,而是管人,所以,当管不住人的时候,就会陷入焦虑之中。

2、不以沟通为主要解决问题的方式,而是以高高在上、咄咄逼人的方式想解决学生的问题。所有简单粗暴的育人方式只会带来更坏的结果。

3、把其他责任人作为威胁学生的方式,如请家长,告诉某某主任等,把给处分作为处理学生问题的最后杀手锏,这些不但不能起到真正育人的作用,而且严重破坏学生对各责任人的印象。

以上行为在适当的时候是可以采用的,但,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无论采取怎样的手段,最终要实现的是育人这一目的,如果这一目的没有达成,那再怎样的手段都不能称作为正确的手段,这就强调育人共同体在育人的时候,一定要探索与寻找那个最有效的育人手段,不能凭经验,不能简单按常规操作,也不能只从育人者自己的角度,端着好为人师的架子高高在上讲大道理,发泄内心的愤怒咄咄逼人大声责骂。一定要以学生为中心,多方了解沟通,找到问题背后那个最本质的原因,然后再决定采取怎样的育人手段。只有这样,我们的育人工作才是有效的,才是高效的。

结语

每一个成长中的学生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每一个孩子也都是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茁壮成长的。每一个学生问题产生的背后都存在着宽阔的育人空间。学生工作处作为学校德育实施的最重要部门,集育人共同体的智慧,充实好育人空间,构造好育人生态是职责所在。愿彼此戮力同心,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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