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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年利率该写多少,会得到法院支持?【李方帅律师为您解读】

 秦淮明月河畔升 2019-05-16

李方帅 律师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

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

在生活中非常普遍

但是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

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

那么,在借款中口头利息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处理呢?

2014年8月1日,小磊向小明借款5万元,口头约定月利息1分,未约定还款时间。之后,小磊每个月按月息1分也就是500元给小明,但是仅仅过了八个月,小磊就不再支付利息了。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这时候,小明心里不愉快了,你不给利息,那我就要把本金拿回来。于是小明和小磊说,只要能尽快还本金,利息就不要了。

可是即便如此,小磊也没归还本金。一再讨要无果后,小磊便起诉到了法院。

(图片来源于网络)

本案中5万元事实清楚,双方并无异议,双方虽口头约定了借期内利息,但小明在之后进行了较为模糊的口头更改。对于小磊偿还原告的利息, 应依照原、被告双方的明确约定来计算, 约定不明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计算。

在这个案件里,原、被告既未明确约定借期内的利率, 也未约定逾期利率,且原告主张被告偿还利息的利率按照月利率1%(即年利率12%)计算,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年利率6%。所以,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年利率6%, 来计算被告应偿还原告的利息。

法律不是有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才不受法律保护,怎么小明借给小磊的年利率才12%,法院就不支持了呢?

让我们重温一下

案例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OK!

我们再复习下今天的内容:

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是否可以向借款人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A、可以

B、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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