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对供应商提供的零件执行必要的控制,保证供应商提供的零件符合最终产品规定的要求。 2.0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采购的零件控制。 3.0职责 3.1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联络。 3.2质检部根据质检部提供的技术文件(样品),对供应商提供的零件进行检验。 3.3仓库供应商提供零件的数量、型号、规格进行验证,并负责进库、贮存、保管和发放。 4.0程序 4.1进料检验流程 4.1.1仓库接到供应商送货时,根据送货单对来料零件的数量、型号、规格进行验证,将来料放置待检区,通知质检员检验。 4.1.2质检部收到通知后,根据质检部提供的技术文件(样品)对来料零件按技术要求进行验证。 4.1.3质检部根据《原材料检验标准》,进行来料检验。 4.1.4检验合格,由检验员将合格的贴上“合格”“不合格”标示,将合格品交给仓库办理零件的进库手续,进行贮、保管。 4.1.5检验不合格 品放置“不合格区”,并通知采购部 。 4.1.6生产部根据物料急需程度,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讨论处理: 4.1.6.1紧急放行的,使用《特许物料使用批准表》经生产部经理签名批准,并作好标识,以便发生质量异常时处理和追踪。 4.2进料检验记录 4.2.1由检验员认真如实地填写《来料检验报告》并交质检部主管审核。 以下内容需要积分高于 500 才可浏览 4.2.2对于不合格进料的供应商,采购部应及时联系供应商要求改善,质检部应在记录内相应处注明。 4.2.3质检部每月对各供应商进料质量合格率的不良原因分析作总结,并书面通知采购部,以保证对供应商作定期评估。参考《供应商控制程序》。 5.0相关文件和记录 5.1相关文件 原材料检验标准 5.2记录 来料检验报告 特许物料使用批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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