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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关于近体诗拗救的口诀

 昵称5466805 2019-05-17

近体诗必须要讲平仄,但是要完全按平仄谱做到该平则平,该仄则仄,又谈何容易?换而言之,也就是经常会出现该平而不平、或者该仄而不仄的现象;这种现象用一句相关的术语来说那就叫做拗。有的拗可以任随它去,而有的拗则必须加以补救——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近体诗的拗救。

要弄清楚并掌握近体诗的拗救,有一种最简单最便捷的办法,就是首先要牢牢掌握住近体诗七言的(按粘对规则排列的)四种基本平仄句式。这四种基本平仄句式是——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这四种(按粘对规则排列的)七言基本平仄句式,也正好是“平起式首句不入韵的七绝平仄谱”。为了称说方便,可将它们依次称为:甲式句、乙式句、丙式句、丁式句。
元代刘鉴《切韵指南》载有一个关于近体诗平仄的口诀说:“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个口诀对于初学写作近体诗的人们来说无疑是很有帮助的。当然也必须指出,它也并不完全正确,因为“一三五不论”并不是全都不论,其中有的地方是不可不论的。于是相关的近体诗的拗救,也便随之而发生了。其不可不论的地方主要有如下两种情形——
一是“无条件的不可不论”:这就是“丁五”(即丁式句的第五字;其它类推)必须无条件的为仄,否则就成了近体诗的大忌“下三平”。(这是古体诗句式的典型特征之一)
二是“有条件的不可不论”:根据清代王士禛《律诗定体》、赵执信《声调谱》等书所说,①“甲六”与“甲五”必须为平,如拗用为仄(“甲五”拗仄有人称之为小拗,小拗可救也可不救;“甲六”拗仄有人称之为大拗,必须补救),就必须改下句的第五字即“乙五”为平以补救(因以对句相救,于是也叫“对句救”或“他救”)。如戴叔伦《送裴判官回湖南》:“送君万里不觉远,此地曾为心铁官。”(以下句之“心”救上句之“觉”与“不”)②“乙三”必须为平,如拗用为仄,就叫“犯孤平”(即谓除韵脚之外,一句之中只有一个平声),它与“下三平”一样,也是近体诗的大忌。一旦犯了,就必须改本句第五字即“乙五”为平以补救(因本句相救,于是也叫“本句救”或“自救”)。如杜甫《城西陂泛舟》:“青蛾皓齿在楼船,横笛短箫悲远天。”(以本句之“悲”救本句之“短”)按上述两种拗救许多时候往往同时进行,即“乙五”既救本句之“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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