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以镇(街道)为建设重点,全面实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覆盖工程,完善市、区、镇、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规范行政复议应诉,依法公正实施仲裁,实现了逾90%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在基层———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及时发现、调处各类纠纷和改革发展中的新矛盾。截至目前,我市90%以上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和一线得到妥善化解,为本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8月15日,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狄杰彪介绍近年来我市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时总结道。 按照《莱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提出的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目标任务,市政府法制办积极健全完善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推进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全面形成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矛盾纠纷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分级调处责任、矛盾纠纷建档回访、矛盾纠纷调处效力保障等六项制度。全面实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覆盖工程,坚持党委领导、综治协调、部门为主,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以镇(街道)为建设重点,突出“全覆盖”这一特点,形成了多元共治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覆盖工作新路子。全市各级共化解矛盾纠纷10492件,成功率99.28%,基层化解率达到90%以上。 积极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完善市、区、镇、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健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立莱芜市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将医疗、物业、环保、旅游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集中在一起,确保高效运作、多元化解。全市各级共设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26个,发展行业性专业性及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226个,各村(社区)共设立人民调解室1067个,全市共配备人民调解员4488人。全市累计调解矛盾纠纷8560件,调解成功率达98.2%。 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修订完善了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不断改善行政复议办公办案条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分析研判,及时掌握解决行政应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5件,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达38%。办理行政应诉案件9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案件53件,占开庭案件总数的62%,同比上升3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新突破。 促进仲裁工作发展。对仲裁案件办理环节施行精细化管理,确保依法公正实施仲裁。加强仲裁员队伍的业务和作风建设,制定严格的办案纪律和办案规定,强化对仲裁案件的全程监督控制,形成职责清晰、衔接严密、运转高效的仲裁工作机制。深入到各行业协会宣传仲裁法律法规知识,规范行业合同文本,提高仲裁条款的约定率。共办理仲裁案件465件,其中388件交通事故仲裁案件全部实现调解结案,案件调解和解率、自动履行率和结案率均达到80%以上,充分发挥了仲裁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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