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狂第玖 狂直张戬
上回说狂直,题目却是酒狂,因为盖饶自称酒狂故也。这回说狂直,也是这个原因。宋代哲学家张载弟张戬,自称狂直,且以为荣。就把他拿来当个狂直的代表。
《宋史·张戬传》:
戬,字天祺。起进士,调阌乡主簿,知金堂县。诚心爱人,养老恤穷,间召父老使教督子弟。民有小善,皆籍记之。以奉钱为酒食,月吉,召老者饮劳,使其子孙侍,劝以孝弟。民化其德,所至狱讼日少。
熙宁初,为监察御史里行。累章论王安石乱法,乞罢条例司及追还常平使者。劾曾公亮、陈升之、赵抃依违不能救正,韩绛左右徇从,与为死党,李定以邪谄窃台谏。且安石擅国,辅以绛之诡随,台臣又用定辈,继续而来,芽蘖渐盛。吕惠卿劾薄辩给,假经术以文奸言,岂宜劝讲君侧。书数十上,又诣中书争之,安石举扇掩面而笑,戬曰:“戬之狂直宜为公笑,然天下之笑公者不少矣。”赵抃从旁解之,戬曰:“公亦不得为无罪。”抃有愧色。遂称病待罪。
出知公安县,徙监司竹监,至举家不食笋。常爱用一卒,及将代,自见其人盗笋箨,治之无少贷;罪已正,待之复如初,略不介意,其德量如此。卒于官,年四十七。
如果以书面的文化如儒学规范这个张戬,他是以道学自任的教育家,推诚、博爱、行善劝善,严于律己,而且有德量,有法有情。他做“监察御史里行”,只能算“编外的监察御史”,却认真地恪守“监察御史”的职业道德,多次上书公开反对王安石变法。并且亲自到国务院讲理辩论。当者王安石大众的面论争,连解劝人赵抃也受其直言抢白。好像一出门不多得罪几个人不不满足似的。这个狂直,现代人看来简直就是不通人情世故,或者叫不可理喻。想必他“出知公安县”,也是因为狂直得让人厌烦的结果。
在原始儒家那里,孔子是很讲人情味的,到了宋儒那里,天理难容人情,人味儿越来越淡。但那把“天理”与“人欲”对立起来的也是文化的结果,而且渐渐变成正统。所以这个张戬走在日常生活人情世故的边缘上,却也是文化一景。狂直以狂直为荣,甚至引出一些故作狂直以沽名钓誉的人。比如让女子作节妇烈妇是家庭的一种光荣,就有《儒林外史》中的人物,在女儿死节后,大笑“死得好,死得好”,现在的眼光看来,那是个疯子是什么?遇上这样的讲死理不认人的家伙,只能避路。所以赵抃就赶紧称病待罪,而王安石也不敢把这样狂直的人物留在朝中,远远打发了事。
当然,认理不认情,是狂直。认情不认理,也是一种狂直。文化的精髓,必然是情与理的统一,所谓“人欲极时便是天理,天理尽头就是人欲”。相比之下,自情不论理,可能是出于蒙昧;认理不认情,更违反自然——中国道学家的文化往往的趋势,那些要复兴传统的新儒家们不可不知也。
在中国文化中的狂直,是兼有褒贬二义。自己认自己为狂直,是自谦,但谦得不彻底,去掉“直”字他可能就不愿意了。评价某人为狂直,好像说即使他狂,毕竟还直,是褒大于贬。所以狂直还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不过与“和而不同”,与“和为贵”比较起来,锤上者总有“对立”的意思,与世不合者,多被狂名也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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