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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准备工作十步法——诉讼律师必备技能(上) | 实务方圆

 神州国土 2019-05-19

正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对诉讼律师来说,庭审的效果取决于庭前准备工作的充分到位与否。参加庭审只是律师从事诉讼工作的冰山一角,看不见的是繁重的庭前准备工作。

只有庭前准备工作充分了,才能从容不迫地应对法官的“严刑拷问”,才能看起来毫不费力。

庭前准备工作应如何入手呢?这是律师助理、初级律师需要掌握的重中之重。

标准化早已成为趋势,律师行业也早已不仅仅是传统的“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律师最大的资本是时间,资深律师不可能对每一个新进的律师助理、年轻律师详细耐心传授经验。

那么,一套标准的庭前准备工作指引应运而生。

笔者作为一名诉讼律师,结合自身近3年来的工作经验,将诉讼律师庭前准备工作归纳总结为“庭前准备工作十步法”,如下图所示。

下面,让我们一一来看庭前准备的十项工作,以期做到应对庭审游刃有余。

一、大事记

律师办案的基本准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来源于案卷材料,诉讼律师需要研究大量的案卷材料,从中梳理出事实的脉络。

因此,律师助理和辅庭律师对事实的梳理至关重要,可以大大地提高后续分析案情的效率。

律师助理和辅庭律师心态上要有“我们的工作是至关重要的,丝毫马虎不得,主办律师的工作是基于我们的准备工作之上的”意识。工作上必须做到精准、全面、清晰,保证在庭审中陈述的每一个事实都是有证据支撑的,有迹可循的。

在做庭前准备工作时,我们必须对每一份材料进行阅读、研究。一份全面、详细、准确、清晰的大事记能让主办律师快速地了解案件事实的来龙去脉,律师助理或辅庭律师也能通过大事记快速地帮助主办律师核查相关材料,提高办案效率。

那么,如何制作大事记呢?

目前最便捷的方式是使用excel表格制作大事记,内容参照判决书的“法院查明”部分。必备的要素就是序号、时间、文件名称、主体、内容/事件、来源、关键词、备注等。同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添加整理事项,如有无原件,当事人意见,法院认定,页码等。

这项工作更多的是直接全面的文件原文摘抄和录入,在对案件未做全面的了解前,不宜做主观的缩减,至少大事记的第一稿必须是直接、全面反映文件内容或事实的。

制作大事记需注意事项

1. 与案件相关的材料必须全面录入,不仅仅是我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包括对方当事人、第三人提供的材料、法院调取的材料及另案有关的材料,做到全面细致不遗漏;

2. 大事记中的主体简称必须全文一致,最好与已有法院判决简称一致;

3. 不要拆分、合并单元格,以免筛选或排序错误;

4. 时间采用统一的“x年x月x日”或“x/x/x”的格式,勿采用“x.x.x”的格式;

5. 关键词的采用应直接体现该条大事记的主要内容。

二、可视化图表

可视化的形式有很多,一切有利于让受众更快更有效地理解你想表达的内容的方式都可以称之为可视化,有时还可以用到视频可视化。

可视化图表,经常用到的有时间节点图、法律事实图、法律关系图、主体关系图、流程图、庭审思维导图等。

经常用到的制作可视化图表的软件有PPt、ProcessOn、Visio、Xmind、Keynote等。

举例说,完成了大事记的摘抄与录入后,基本上对案情有一定的了解。疑难复杂的案件往往案件事实繁多,但并非所有案件事实对案件都有影响,有些事实只需了解即可,但有些事实直接关系着案件争议焦点,应特别注意。

此时,可以将重要案件时间节点及事实抽离出来制作时间节点图或法律事实图,搭配不同颜色、字体、边框形状等修饰,区分主体、时间段、区分合同约定与合同履行情况,突出显示案件重要事实,让律师、当事人或法官迅速了解案件事实及案件争议焦点。

时间节点图、法律关系图、流程图、庭审思维导图示例如下。

那么,如何制作可视化图表呢?

1. 根据案件不同情况选择制作不同形式的可视化图表。

当事人争议点在于合同履行的时间节点的,则采用时间节点图或法律事实图;

案件涉及的主体比较多,而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时候,可采用法律关系图或主体关系图;

时间节点图、法律事实图、法律关系图、主体关系图等一般采用ProcessOn、Visio制作较为简便。

2.围绕法庭审理流程制作庭审思维导图。 

庭审思维导图,一般围绕法庭审理流程来制作,包含当事人基本信息,案号案由,诉讼请求,开庭陈述/简要答辩,我方观点、法律、合同依据及证据支撑、参考案例、司法观点(围绕争议焦点)、庭审发问清单预设及应对方案等等,将整个庭审过程可能涉及到我方当事人所需表达的内容全部整理在一张庭审思维导图上,以便快速地定位相应案卷材料。

庭审思维导图一般采用Xmind软件制作。

3. 对于逻辑性比较强的事实,可以采用流程图来表达。

流程图可采用PPt、Visio、Word中的smartart图制作。

制作可视化图表需注意事项

在制作可视化图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颜色搭配、字体的大小、边框、形状的选择,否则不仅达不到助于理解的效果,反而适得其反。

比如:颜色切忌采用刺眼的亮色,不同主体采用不同颜色表示并保持颜色一致,不宜过多使用颜色,不宜超过三种颜色;

字体适中,不宜过大也不宜过小;

边框大小最好保持一致,注意主体为自然人的边框忌用方形(人名外加黑色长方框,多见于公开的书面或影像作品中用于标明故者);

线条、箭头的种类、方向、粗细和颜色也应该注意。

总之,尽量保证图表美观,看起来舒服,让受众接受你的思路。

(实例:对同一个案件事实的描述,两方律师为了让法官更好地理解案情,都提交了可视化图表,但是法官选择了原告律师提供的清晰、简洁、美观的图表作为审理案件时的参考。)

三、法律案例检索

一宗案件对方当事人或律师会如何主张、反驳、抗辩,法官会从哪些方面着重调查审理,裁判思路是怎样的,是庭前必须了解的事项,这就离不开庭前准备之必不可少工作——法律检索,这也是律师助理、律师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之一。

案件可能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以及受理法院及上级法院审理同类型案件的指导文件、案例,以及司法裁判观点,都是我们庭前必须要检索的,有必要时需形成法律适用及案例检索报告,以备庭审时参考或提交法院。

立法及司法实践的更新,因此,法律、案例及司法观点,甚至学者研究论文等材料的检索显得尤为重要。

作为一名专业的律师,未经详细全面最新的检索,切勿轻易对法律问题或案件作出判断,毕竟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即使之前解决或处理过类似的法律问题或案件,也应对自己的判断做最新的核实,毕竟法律日新月异。

法律法规及案例检索备忘表示例如下。

法律案例检索需注意事项

1.法律检索要穷尽各效力级别的法律法规。

如法律、法律解释、司法解释、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法院指导意见、国家、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

2.案例检索优先检索合议庭成员(尤其是主审法官)及本院审理的以往同类型案例、最高院指导性案例、上诉法院案例、再审法院案例、最高院案例。

在这些法院都没有同类型的案例的情况下,再检索其他法院参考案例、精选案例、经典案例,以作参考。

3.法律案例司法观点的检索,优先选择权威性的检索数据库,如中国裁判文书网、法信,其次是大众觉得比较好的商业数据库,如北大法宝、威科先行、聚法,还有穷尽其他数据库如无讼案例、把手案例、理脉等。

法律案例检索,笔者习惯优先在北大法宝检索,再到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法信网去核实,同时下载带中国裁判文书网、法信水印或背景、网址的案例提交法院。

理由很简单,中国裁判文书网访问频率太高,使用的便捷性众所周知,法信是需要收费的。

4.法律案例检索不仅仅是简单的下载汇总,更需要法律案例的筛选及观点的提炼与总结,以最快的速度检索到适用于案件、对我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依据及裁判观点。

5.法律法规的检索要注意核实其是否现行有效,如果引用失效的法律法规,会造成对律师专业性的严重毁损。

6.在一个问题无法确定检索的关键字,不清楚具体涉及的法律问题,导致无从下手的情况下,可尝试使用搜狗微信、百度、知乎等搜索引擎检索,一步一步更换关键词,慢慢将这个问题贴近法律问题,转化为法律事实,最终找到法律依据及适合的参考案例。

7.复杂的法律问题可以采取拆分关键词的方法去检索、研究。

8.法律案例的检索,不仅要检索有利于己方的法律法规和案例,还要检索不利于己方的,并进行深入针对研究,以找到应对策略,做到知己知彼。

四、开庭陈述/简要答辩

囿于庭审时间的限制,法官一般不允许照念起诉状或答辩状,同时,庭审时间那么短暂,怎样在有限的庭审时间里影响法官心证,让法官倾向于己方。

我们要抓住每一次表达的机会,让法官了解案件基本情况,或加深法官的印象,但又不能过多重复引起法官的反感,也不能简单的一句“同起诉状或答辩状”。

法官在审理时一般会事先要求明确诉讼/上诉/再审请求,那么作为启动诉讼程序方的律师,我们一般要明确诉请或调整诉请,毕竟基于“不告不理”原则,法官审理案件都围绕诉讼请求展开。

在这个阶段,如果有新增的事实和理由,在开庭陈述阶段可以补充说明,如果没有新增的,我们可以简单的归纳起诉状的事实和理由,字数控制在800-1000字左右,时间控制在3-5分钟左右,法官一般是可以接受的。

笔者在这个阶段一般喜欢介绍争议发生的背景,突出对我方有利的问题,让法官更容易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及争议发生的真正原委,更快地抓住案件的争议焦点,引起法官对该问题的重视或慎重考虑。

开庭陈述或简要答辩意见,一般在庭前最后准备,此时对所有案件材料、案件事实、法律案例司法观点已经进行了全面详细研究,对案件的把握是最全面、最深刻的,也是最有底气的。

这一部分,由主办律师较为妥当,因为每个人的思路是不一样的,对案件的研究视角、敏锐度也是不一样的。主办律师在查阅和研究律师助理和辅庭律师准备的所有材料后,思路是最清晰的,也是最符合自己逻辑的,自然是最具说服力的。

当然,律师助理和辅庭律师也是未来的主办律师,也是需要尝试和锻炼准备开庭陈述的,以核实自己对案件的把握程度,提升自己的案件梳理及总结归纳能力。

开庭陈述/简要答辩需注意事项

1.  不宜重复书面起诉状或答辩状的内容。

2.  字数控制在800-1000字之间,时间控制在3-5分钟。

3.  突出对己方有利的事实和观点,不宜展开论述。

4.  可着重强调对我方有利的事实和观点及案件引发的社会效果。

五、举证/质证意见

案件当事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对自己的主张、反驳或抗辩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并出示原件或原物。

因此,在准备举证、质证意见时,针对己方提供的证据,庭前必须按照证据清单和证据内容与当事人核对清楚,准备好相应的证据原件,没有证据原件的需要当事人作出合理的解释。

针对对方提交的证据,庭前必须和当事人核实证据的三性,形成的时间、背景、签字盖章、有无原件等情况,以便形成最终的质证意见。

举证质证需注意事项

1. 除当事人无法到庭的特殊情况下,证据原件应由当事人自行带往法庭,并协助对方当事人核对原件,核对完后由当事人自行取回;

实在需由律师携带证据原件的,应制作原件接收清单,由律师签字,核对完证据原件后应及时移交回当事人,并由当事人签收原件移交清单。证据原件至关重要,涉及的标的额可能巨大,执业风险更是不可忽视。

2. 在当事人自带证据原件前往法庭的情况下,我们可请当事人按照证据清单的顺序将证据原件扫描或拍照传送给我们核对。在证据繁多,涉及到票据的情况下,可约客户到律所,或到客户处进行核对证据原件。

证据原件尽量按照证据清单的序号排列整理好,以节约庭审时间,提高举证效率,切忌当庭法官、对方当事人等待己方找寻证据原件的情况出现,此时空气中一定会弥漫着尴尬的气氛。

3. 对方当事人的证据必须围绕证据的三性和证明力一一和客户核实并记录相应的理由。

对己方不利或有利的证据,我们需更加慎重对待,确实对己方不利的证据而又是真实的,我们需与客户沟通,看是否能找到补充证据来推翻该证据或削弱该证据对己方的不利影响,或作出合理解释。

对己方有利的证据,我们可以与客户了解更多该证据的事实,庭审时可强调或利用该事实,使法官更倾向于我们的观点。

4. 切不可在未经当事人核实的前提下对对方当事人的证据做笼统的否认或认可,这不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也会让法官质疑你的专业性。

尤其是在法官询问证据所涉及的案件事实时,律师一问三不知,回复庭后核实。在证据不是当庭提交的情况下,这样的回答是让法官极不满意的,非常影响律师的专业性。

5. 在各方当事人庭前多次提交证据的情况下,最好将各方所有证据按照证据编号和名称、证明内容、证据页数等汇集在一个excel表中,方便发表举证质证意见,也方便统计有无证据原件情况和对方的质证意见。

6. 在准备举证质证意见时,我们需事先预想对方会对我方的证据发表怎样的质证意见,并预先设想回应意见及准备相应的补充证据,视庭审情况而提交。

7.  在庭前未收到对方的证据和书面答辩意见的情况下,通过上述的法律案例检索及研读,我们需要提前预判该类型的案件,对方一般会提交什么样的证据来反驳、抗辩,并提前准备好质证意见。

同时,也可以事先和当事人沟通,了解对方可能掌握哪些对我方不利的证据,以事先想好应对策略。

当然对于证据突袭的,我们依法有权不同意当庭质证,可以需向当事人核实相关事实为由向法庭请求庭后书面质证或下一次开庭再发表质证意见,以及给予提供补充证据的时间,但可先对是否为证据原件作出核对。

编辑: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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