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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智慧》第八章之1:义是日常准则

 修身庭 2019-05-20

第八章 崇 义

  义关道义、仁义,故关真理、大道。

  邪说乱道、暴力夺命、谎言误国之时,见义不为,遇恶不除,即失天道,必遭天谴。

  行义,非因意气激愤所致,而因求真、向善所致。求真,故不容正道被歪曲,真相被遮掩,万众被蒙蔽。向善,故不容天道被背弃,君子被虐杀,正行被镇压。

  心怀大义,义薄云天,气贯长虹,勇冠三军。大义在心,自见公道,自受天佑,自服天下。

  见义必为,不因治乱、去留、远近而分别,此乃君子准则。

  人无心法约束,故不义之徒愈多。不义之徒愈多,所以人人自危,日日难宁。


1. 义是日常准则


  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1],无莫也[2],义之与比[3]。”

  ——《里仁第四》

  【简 注】

  [1]适(dì):专主,绝对肯定。

  [2]莫:抹杀、否定。

  [3]义:适宜、恰当、合于义理。比:挨着,靠拢,为邻。

  【意 译】

  孔子说:“君子对于天下的事情,没有说一定要怎样处理,也没有说绝对不能怎样处理,只要求做事时要接近义理。”

  【理 释】

  天道以真实、善良、宽和为最高准则,贯穿到尘世,人道即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义为道义、仁义或大义,于天符合大道,于心符合大仁,于事符合大局。

  人有许多观念,即使对同一事物,各人的观念也都不同。因为众生各怀私念,各具视角,其生命的来脉去脉、其命运的大小轻重等等也纷纭杂乱,所以观念之复杂、之怪异、之琐碎,无以复加。观念却都是后天的,后天的物质环境与众生,共同营造了形形色色的观念。每一种观念都有相应的理由与事实支撑,每一种观念却又都局限在尘世既迷且苦的范畴。可是天道不同。天道自有其准则,绝不为人的观念所带动。天道自有其均衡一切的方式,绝不因人而异、因物而异。

  所以,君子的追求只在道义,只在与宇宙、上天的选择相切合,并不追随常人的主张与后天的观念。

  【例 述】

  刘秀在一次大会群臣的时候,要桓谭弹奏低下的乐曲。桓谭见宋弘用眼睛瞪他,便不敢弹奏。刘秀问他为什么?宋弘向他行礼说:“臣所以推荐桓谭,是希望他能以忠正的道理引导皇上。而今他却使皇上沉迷于低下的声音,这是为臣的犯罪!”刘秀说:“只要你说的对,就照你说的办,可以吗?”宋弘说:“只要皇上注意品德修养,臣下就心满意足。”

  此后不久,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新寡,刘秀有意与她议论群臣,以看她对谁有情意。公主说:“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刘秀答应想想办法。有一天宋弘被引见去到皇帝居室,刘秀请湖阳公主坐在屏风后面,然后对宋弘说:“人们常讲,‘贵易友,富异妻’,这是人之常情吧?”宋弘说:“我却听到另一种说法,‘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刘秀回头对他姐姐说:“事情办不成了。”婚事只好作罢。

  对于音乐或格言,无论它属哪种类型,也许都无可厚非。实质的区别在于:合乎道义,即能净化心灵,激扬正气,呼唤真理;不合道义,则能污染灵魂,助长邪性,蒙蔽良知。人有可交与不可交者,事有可为与不可为者,就看人事与道义是否切近,与天理是否符合。当其成为日常的准则,他就会在所有方面坚持正见,而后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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