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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翅医话: 司药如同司命说

 凤翅堂中医 2019-06-06

上一篇谈了煎药的问题 ,还有司药这个事情更重要,不吐不快。


治病的过程是一环扣一环的,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其结果小则无效,给医生的的名声造成损失,贻误了患者的病情,大则会造成生命危险,酿成医疗事故。所以现在要求药房司药者必须是药剂学专业人员。司药职责之重如司命。


1.抓错药

记得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父亲治一岁余小孩发热证,热病日久伤津本来是用了花粉十克,药房给抓红花十克,当时的药材质量还是很好的,十克红花相当于成人七八十克以上用量,足以让岁余小孩变证致危。


好在父亲每处方后都有交代病家把药拿给他检查的习惯,避免了医疗事故的发生,此事父亲不依不饶,惊动了卫生局,给了药剂一个大的教训。这个司药者还是中医学院的科班生,就马虎至此,若为不懂药者还不知要搞错多少事情。


我在九十年代一次用茵陈三十克,药房错给芫花,好在我也有检查药的习惯,若不细心,其结果可知。


我所在医院药房拿错药曾毒死了人,一个腹泻看急诊的三岁小女孩,医生处方规格二十毫升的碳酸氢钠纠酸,药房人员马虎给了同等规格的氯化钾,输液不久,心脏出了问题,抢救也来不及,孩子心脏停止了跳动,那时还无医闹,药剂停职一年,医生受牵连反省二月,这个处理结果已经是很轻的了。


在书上看了一个故事,可作为警钟。相传在清朝某年盛夏,有患外感者麻黄汤证,医者诊脉辩证,处麻黄汤三剂。


2.擅自更改处方

药店店员据俗语“春不用桂枝,夏不用麻黄”,擅自更改处方,将麻黄三钱减半,增加席草(编凉席用的灯草一类)一钱半代之。


患者服药三剂无效,医生据脉证理如前,续用麻黄汤三剂,并增加麻黄为六钱,店员又擅改麻黄为三钱,增加席草三钱凑数。患者服药后当然无效了。


据脉证无变,医生以为病重药轻,仍用麻黄汤,增加麻黄为一两。孰料店员换了一位太听医生话的主儿,照方抓药,病人服药后一命呜呼。县令查实缘由,判令药店以家产赔偿赎罪。


事无巨细,凡事亲躬,必慎微而杜渐。现在药房工作人员专业者还不完全是,我观察了很多,外行比比皆是。


原来在医院工作,药房是我的第二个岗位,除非抽不开身,多数时候都是我亲自抓药的,并不是我不放心别人,司药就是司命,来不得半点马虎。


3.要熟悉药材

作为医生,若不熟悉药材、饮片,你就是书本读的再好,你也是个不合格的医生。


4.严格按处方药量

程钟龄《医学心悟》医中百误歌说到“药中误,秤不均,贱药多兮贵药轻,君臣佐使交相失,偾事由来最恼人”,药物剂量不准,药价低的多给点,药价高的少给点,君臣佐使的原则就丧失了,干这样的坏事是最使人恼恨的。经济社会把人的道德水准降低了。


5.抓药后要核对

加上工作不负责任,抓药不按规矩来,药不按序排列,放置一堆,这样抓好后如何查对?还有的认为中药不就是些草草几几的东西,毒不死人,量大量小些无妨大碍,秤药时漫不经心,甚至还有信手抓药,“心识分铢,不假秤量”的高人,还有药不够秤,任意减裁,以斗底碎药渣充数等等。


凡此种种,不可尽数,枉费了医生的良苦用心,还势必影响方子的疗效。


中医处方之妙在于分量的比例,此中关系甚大,药物分量的多寡,决定了疗效的差异。



6.药量与功效之异


往前发过一编文章: 谈中医不传之秘在于量


一味药用的多少,其作用是不一样的。


少用一二克可健胃、五六克可泻火,用至十克以上就可泻下,龙胆草也如是,少用苦味健胃,多用苦寒泻火,黄连用至十克以上长于泻火解毒,减为五六克燥湿,再减为二三克,也是苦味健胃妙品。


生石膏用于清泻气热,因其质重,三十克还是小量,若只给十几克就是杯水车薪,用石膏我必用成块者,以防用到熟石膏,龙骨也必用成块者,以防假以充真等。


枳实少用十克以内,可顺气开结化痰,若用二十几克以上就是破气峻药,厚朴也如是,用五六克开胸顺气,多至十五克以上就是宽肠破气的了。


柴胡少用三二克,可升提清阳,用十克左右可疏肝解郁,再多至三十克以上就是解表退热之药。


少用也为升提清气妙药,多用几十克就是败毒之品,秤量不准,可变主药为次,辅药为君,药之不效,其过在谁?故作为一名临床司命的医生,我认为必须有自己的药房,且每药把关,每方细酌量,本来看病准确处方就是很难的事了,再加上药品差异,药量失准,你的疗效不差才怪哩。不出医疗事故就是轻的了。


一张处方,虽然是医生辩证施治的心血结晶,但毕竟还是纸上谈兵,付诸实际还需司药者实施。处方开药反复推敲,用心良苦是医生的职责所在,严格按处方司药是药剂人员对医生的尊重,更是对患者生命的负责。有条件者,医生、司药同时担当是最好不过的了。


附录司药制度以供参考


1、处方必须查对姓名、性别、年龄、日期、配伍禁忌、剂量用法。发现错误,不得配方,特殊剂量、配伍、用法必须 要 医生再次签名或说明。药剂人员更不得擅自更改药味,剂量。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药、名相符。


3、每剂药分量误差不得超过5%。


4、需要打碎、另包者,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调配。


5、配方按药序整齐排列,结束必须再按处方查对一遍。


6、发药要查对姓名、性别、年龄、剂数并且签名登记。


7、处方药物有特殊用法者,必须对患者或家属交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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