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陕西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助范围和标准

 知道更要做到 2019-05-21

一、什么是营运类高排放老旧机动车?

营运类高排放老旧机动车(以下简称老旧车)是指在我省注册登记,经市级以上环保部门核准、公示、达到现行排放限值标准,且低于引导淘汰排放限值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油改气车辆(含三轮汽车及低速货车)。具体车辆以环保部门公示数据为准。

二、申请提前淘汰老旧车补助,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我省注册登记或转入登记5年以上的营运柴油货车、油改气车辆(经质监部门备案)

(二)经市级以上环保部门核准、公示;

(三)具备提前淘汰条件,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

(四)车辆不缺失机动车五大总成;

(五)经省级商务部门认可有合法资质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六)取得登记地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申领补助资金时,因机动车相关牌证缺失,经有管辖地公安交管部门核查后,凭出具的机动车相关注册登记信息证明,即可办理补助申报。

三、补助限额标准、补助比例和补助期限

(一)补助限额标准

车型补助限额标准(单位:元)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重型营运载货车330003000026000
中型营运载货车200001800015000
轻型营运载货车900080007000
微型营运载货车600050004000
三轮汽车及低速货车700060005000
“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800070006000
注:以上补助均为一次性补助,车辆类型以公安交管部门登记数据为准,并参照附表《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助车型与机动车注册登记类型对应表》执行。

(二)补助比例

1、载货汽车:排放标准为国三及以上,提前淘汰的按照补助限额全额补助。排放标准低于国三、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5年(含5年)以上(三轮汽车及低速货车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危险品运输性质车辆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2年以上),提前淘汰的按补助限额标准全额补助;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不满5年(危险品运输性质车辆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不满2年),提前淘汰的按补助限额标准60%给予补助。

2、对于《陕西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2018-2020年)》要求纳入淘汰任务的其他车辆(冒黑烟及1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抽测不合格车辆),可参照补助限额标准的对应车型,按标准的60%给予补助。

(三)补助期限

补助期限自2018年9月30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车辆,不享受补助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的老旧车;

(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

(三)经维修或采用污染控制技术仍无法达标排放的车辆。

府谷县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宣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