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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高标准化(八)-- 房建

 XIANJI6688 2019-05-22

第八篇  房建工程

8.1施工准备

1 施工前,做好下列核对工作:

1)施工对地表和地下结构物的影响。

2)施工场地布置与农田水利、征地及环境保护等的关系

3)建筑物、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和电信、电力线路等设施的拆迁情况和数量。

4)施工中和运营后对自然环境、生活环境的影响及需要采取的保护措施。

2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深基坑开挖、高大模板工程、脚手架搭设、起重吊装拆卸工程等,施工单位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签字后方可实施。

3 测量放样前应与主体工程单位及时沟通,并经监理单位认定后,确定房建工程基准高程。同时认真复核房建排水、排污工程的进、出水口设计高程,满足正常使用需要。

4根据施工作业特点和要求,对部分项目应采用专业化作业,引进专业的队伍施作。施工队伍的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安检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许可证,特殊工种人员须持证上岗。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人员的安全、技术、职业健康等培训和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进场前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规格、型号及性能指标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应标准,进场时监理单位应核查确认。门、窗、洁具、饰面砖(含外墙理石)、地板、灯具、内外墙涂料等装饰材料及五金组件需提供样品,必要时现场考察,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

8.2 一般规定

1室外地沟、排水管线、机电管线等外网工程在主体工程底层框架完成之后,及时组织施工,便于为后续工程提供作业面,并不得影响场区绿化、道路和机电工程施工。

2 施工单位应充分了解房建工程及场区的整体防排水设计意图及处理原则。如出现有遗漏或冲突等问题,应及时上报处理。

3地沟混凝土应按设计要求浇筑抗渗混凝土,所有给排水、消防管线(除电缆外)均应按规范做加强防腐处理。

4 室外电缆钢质套管需做防腐处理。直埋电缆埋设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施工,沟底夯实、铺砂、埋砖,防止下沉导致电缆损坏。

5 所有检查井应与地沟同步施工,并且设置具有防腐性能的爬梯,井内应做防冻保护。井口必须使用重型井圈和井盖,并且有明显的文字表示。

6 对于特种设备,如锅炉、发电机、净水及污水处理设备等在交付使用前,需对使用人进行操作培训,并做好记录。

7 场区围墙地基要按设计要求进行机械夯实。

8 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垃圾及废料,应于24小时内清理出现场。

9 房屋主体封闭之前,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房建施工单位、机电施工单位进行界面对接,保证机电施工的顺利开展。

8.3土建工程

8.3.1 土方工程

1 独立基础原则上不允许满堂开挖,尽量少破坏原有地面。

2 基坑开挖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放坡。开挖深度超过1.5m的基坑必须设置护栏及警示标志,上下基坑的施工通道必须做防滑处理。

3 挖出土方应遵照回填方便、便于运输且不影响和破坏周边自然环境为原则进行处理,弃土必须及时清运。

4 基础开挖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共同验槽,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 当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70%以上时,方可进行基础回填。回填前须把基础内杂物清理干净,每层回填厚度不得超过30cm,采用机械夯实。夯实面积必须超出建筑物散水边缘20cm

8.3.2 钢筋工程

1 开工前应熟悉设计文件,钢筋型号、尺寸应识别清楚,钢筋制作所需的各种设备应调试完毕。

2 钢筋应集中加工,每个合同段一般设置一个加工厂,面积不小于300m2,用于存放、加工钢筋。钢筋加工完毕后,应分类分区存放,并标识。

3 钢筋绑扎和焊接应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出现漏绑、漏焊现象。

4 负弯矩筋必须设置专用支撑架,将负弯矩筋按照设计的间距及高度垫起,杜绝在后续施工中负弯矩筋出现扭曲变形、错位等现象。

5 砌体与混凝土柱、剪力墙连接处必须预埋拉结筋。

6 钢筋的保护层应使用圆饼型、梅花型高强度砂浆垫块。砂浆垫块强度不得低于主体混凝土强度。绑扎牢固可靠,立面纵横向间距均不得大于80cm,梁底位置不得大于50cm,每平方米垫块数量不少于4块。

8.3.3 模板与支架工程

1 模板应采用钢模板(异形部位除外),使用前进行试拼,修补破损面。模板支架均采用钢管支架。施工前对支架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进行计算,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架设。

2 模板从堆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过程中,不允许出现变形及损坏。运输开始前应对模板表面进行清洗和涂刷脱模剂。

3 模板在合模固定前,监理单位应对模板的几何尺寸、大面平整度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 模板安装时必须确保扣件部位达到满扣,不得遗漏。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模板的支撑强度、稳定性和接缝的密合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变形、漏浆。

8.3.4 混凝土工程

1 每个场站应设置不少于一台强制式拌和机,产量满足施工需求。

2 混凝土振捣应采用插入式振捣器垂直点振。混凝土坍落度较小时,应加密振点分布。振捣应在浇筑点和新浇筑混凝土面上进行,振捣应快插慢拔,以免产生空洞。振捣器移动间距不得超过有效振动半径的1.5倍,并避免过振。

3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得用振捣棒进行混凝土的引流,不得随意向混凝土加水及外添加剂。

4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设专人检查支架、模板、钢筋和预埋件等稳固情况,当发现有松动、变形、移位时,应及时处理。混凝土在初凝前需设专人进行看管,严禁人为踩踏混凝土表面。初凝后,模板不得振动,伸出的钢筋不得承受外力。

5 施工缝不得设置在剪力集中部位,断面要保持整齐和干净。

6 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设专人洒水养护。楼板养护必须覆盖土工布,洒水保湿养护不得少于7d

7 混凝土强度达到70%后方可拆模。

8 混凝土试块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标准养护,并结合混凝土方量,同一验收批的混凝土至少预留3组以上的同条件养护试块。

8.3.5 砌筑工程

1 砌筑施工前,应结合设计文件核对轴线放线尺寸;砌体工程须及时报检转序。

2 所有砌筑砂浆必须使用具有自动计量功能的拌合机拌和。施工前须对砌块浇水湿润,摆放整齐。

3 砌筑墙体内拉结筋的数量及长度必须严格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设置。

4 砌筑施工必须采用挂线,整体砌筑工程误差值不得超过3mm

5 砌体转角处和交接处必须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施工缝处应砌成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6 严禁使用断裂、掉角等残砖进行砌筑,砌筑工程灰缝饱满度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8.3.6 保温工程

1 保温材料耐火性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2 施工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施工,竖向每层保温板接缝不得重合,横竖接缝允许偏差满足规范要求。

3 保温材料与基层采用粘钉结合方式进行施工,每平方米不得少于3个钉。不得出现脱落、鼓包、断裂现象。门窗洞口保温材料必须压住外墙材料。采用干挂石材外墙面应在龙骨支座部位重点密封,防止遗漏。

4 网格布按楼层间尺寸剪裁粘贴,抹抗裂砂浆,在门窗洞口处要包粘到位,不得遗漏。

5 严禁在雨天或室外温度低于5℃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8.3.7 防水工程

1 施工前,检查防水材料的外观质量,不得出现断裂、破损等现象。

2 屋面防水在施工前,应保证基层平整、干燥。屋面防水必须使用满粘法施工,不得采用空铺或点粘法施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cm

3 监理单位应对檐沟、檐口、泛水、水落口、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的防水构造等容易渗漏的部位进行全过程施工旁站,严格转序。

4 室内厕所、淋浴间等防水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48h蓄水试验,确保无潮湿、渗漏现象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3.8 脚手架工程

1 脚手架搭设必须全部采用金属脚手架。

2 脚手架工程在施工前,必须进行荷载计算,且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

3 脚手架应确保支撑杆件坚实牢固,不发生沉降,同时做好支撑区域的排水。不得直接落在土层上。

4 剪力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且必须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严禁不同尺寸的金属脚手架混合使用。

8.4给排水、消防工

1 室内外给排水管线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管线走向进行布局。如遇冲突或改线等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2 深水井成井深度及出水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并进行水质化验。井口至冻深线之间应做保温处理。

3 管道进户端和出户端2m范围内均应加做保温。施工前对管道坡度从最低端反向多点进行标高测量,避免反坡。

4 管道应布置顺直,冷热水管道间、排水管道间的间距应满足规范要求。各种连接件、水阀、水龙头等必须按设计要求选用,无要求时应使用铜质配件。

5 给水管道均应在安装完毕后进行注水试验,时间不得少于24h。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6 固定管道的支架埋设位置应准确、平整、牢固。整体支架位置应在施工前进行合理布局,不得影响结构安全。

7 支架采用的材料及数量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在有冲压外力作用及连接的部位,应选用强度更高的支架,并加密布设,确保管道不出现失稳及过大变形。

8 给水设备的安装位置应距离固定基体50cm以上,便于检修。应安装成品储水设备,其管道及储水箱体应进行防腐处理。液位计、控制器等设备应安装在明处,方便使用。

9 室内易出现冷凝水现象的管道应进行保温处理,管道表面不得出现冷凝水。

10 净水及污水处理设备要求标识明确,操作程序清晰,使用性能稳定。排水管根据地形设一定角度,保证排水泵停止后,管内余水能顺利流出或回流到设备内,防止冬季管内结冰堵塞。

11 公共区域内的卫生洁具应设置在同一高度,并与基体结合牢固、平整。确保出水平稳,排水通畅。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应平正、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12 小便槽冲洗管,应采用镀锌钢管或硬质塑料管。冲洗孔应斜向下方安装,冲洗水流同墙面成45º角。镀锌钢管钻孔应进行二次镀锌。

13 消防设备安装及摆放位置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墙式消防箱体应与基体紧密并且牢固连接,嵌入墙内,栓口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1m,阀门中心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消防水箱应做储水试验,24h内不得出现渗漏、压力下降等现象。

14 消防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为合格。

15 施工单位应做好消防许可证手续办理工作,确保顺利办理移交手续。

8.5暖通工程

1 所有供暖设备必须配备使用说明及出厂合格证,施工单位需办理好锅炉使用许可证等。锅炉、散热器等供暖设备必须通过试运行。

2 锅炉安装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操作人员持证上岗。锅炉及其它设备基础应做配筋处理,防止出现基础下沉或开裂。

3 供暖管道应采用PPR热熔管,技术指标符合相关标准;管道在安装前应进行检查清洗,不得有杂物,管道内壁光滑。

4 铁质固定支架必须做防腐处理,安装数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保证管道无明显变形。支架应按施工规范要求钻卡箍眼,不允许用电焊方式烧眼,以保证支架牢固、不变形。

5 室外热力管网敷设于综合管沟内同一侧,供水管在上,回水管在下;给水及消防管道布置在另一侧,中间为检修通道。当管道交叉时,应遵循小管径让大管径、易弯曲让不易弯曲管、支管让主管、给水及消防让热力主管的原则。气、水同向流动的采暖管道坡度不得小于2‰;逆向不得小于5‰

6 散热器使用前必须做试水试验。散热器支架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且在一般外力作用下不得松动脱落。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不小于1%,坡向应利于排水。

7 加热盘管弯曲部分不得出现硬折弯现象,曲率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塑料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8倍,复合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5倍。

8 采用地热的地下敷设盘管,埋地部分不得有接头,地热盘管隐蔽前必须做打压试验。试验压力及标准同散热器。

9 所有管材壁厚、伸长率等指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0 整体管道施工完毕后,正常加热条件下进行打压试水。

8.6电气工程

1 各类箱、盒、管线、灯具、排风等必须按规范要求与基体进行紧密连接,做到牢固可靠,安装位置必须满足设计及使用要求,落地放置的箱、柜必须高出地面20cm。严禁将管线、箱、盒随意固定在其它分承重(如吊顶、门窗)构件上。

2 所有电气箱盒等设备均须标注设备详细信息,如箱内电线、空开等的使用功能及所连接部位。

3 墙内管线敷设位置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监理单位应严格转序。管线弯角处应圆顺,线型顺直,不得出现容易划坏管内线路的毛刺。

4 电线、电缆接头位置应设置在插座、开关等易检查维修的位置。不得在墙内管线中随意接头或者分线。同一功能线路,在整体建筑物内必须使用同一颜色电线。

5 防雷接地电阻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经监理单位认可。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不得串联连接。

6 高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的交接试验,必须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规定。

7 柴油发电机馈电线路的连接,必须保证机体两端的相序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保持一致。

8 柴油发电机组以及高压电机柜等设备在安装完之后必须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不得少于12h

8.7装饰工程

8.7.1 抹灰工程

1 抹灰前,砖(石)、混凝土等基体表面的灰尘、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洒水湿润。

2 砖(石)、混凝土等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及总厚度超过35mm的抹灰,应先铺钉加强网,防止抹灰层开裂和脱落。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100mm,阴阳角顺直。

3 抹灰层凝结前应避免快干、水冲、雨淋、撞击、振动和受冻,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防止开裂。

4 抹灰砂浆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抹灰层与基体间及各抹灰层间必须黏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5 抹灰应严控大面平整度,偏差应符合规定要求。

8.7.2 门窗工程

1 门窗订购前,必须提供厂家的品牌及样品,经建设单位认可。

2 中空玻璃要求密封严密,不透气,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密封条必须与玻璃全部压紧,压条与型材之间无明显缝隙,压条接缝应不大于 0.5mm

3 门窗五金件要美观耐用,窗折页隐藏在窗框中。施工时窗框上的防护膜要保存完整,防止窗框污染、划伤。

4 门窗洞口的砌体要采用预埋实体砖等方式进行局部加固,保证门窗框安装牢固。门窗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材料(发泡胶)应饱满,抹灰严密,防止漏风、漏雨或形成冷桥使墙体潮湿、发霉,墙皮脱落。

8.7.3 吊顶工程

1 吊顶龙骨必须牢固、平整,利用吊杆和吊筋螺栓调整拱度。龙骨和吊杆、吊筋应镀锌防腐,吊杆、吊筋直径不得小于6mm,严禁用铁丝取代吊杆。

2 大于3kg的重型灯具及其他设备应设置独立吊杆,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3 室内吊顶铝单板厚度应不小于0.8mm

4 矿棉板吊顶工程应安装牢固、线形直顺、表面平整。

5 吊顶用饰面材料强度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吸音防潮,不得吸水凹陷。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6 吊顶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8.7.4 饰面砖工程

1 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以防止断裂、棱角损坏,堆放时要竖直堆放,避免碰撞。

2 铺贴前基层应整平清理、洒水湿润。

3 基体表面遇有管线、灯具、卫生设备等,周围的砖应用整砖套割吻合,不得用非整砖拼凑铺贴。

4 铺贴室内面砖时,一般由下往上逐层铺贴,从阳角起贴,先贴大面,后贴阴阳角,阳角处采用45º切割后搭接。

5 饰面砖铺贴用材料应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铺贴后无空鼓,垂直度、平整度、接缝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地面砖采用专用材料进行砌缝处理。

8.7.5 饰面板工程

1 有光面的饰面板在搬运时要光面对光面,并衬好软纸,严禁采用易褪色的材料包装。饰面板搬运堆放和表面质量要求同饰面砖。

2 采用干挂法施工时,金属骨架、锚固件及连接件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镀锌或进行防腐处理;采用湿作业法施工的饰面板工程,石材应进行防碱背涂处理。饰面板与基体之间的灌注材料应饱满、密实。

3 饰面板嵌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嵌材料色泽应一致。

4 饰面板上的孔洞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8.7.6 涂饰工程

1 涂料涂饰工程施工环境温度一般应在535℃之间。

2 基体表面必须洁净平整,清除表面灰尘及附着物,表面麻面等缺陷应用腻子填平并用砂纸磨平磨光。

3 室外涂饰涂料必须使用相同材料和配合比。

4 室内涂饰单侧墙每层须一次涂刷完成,涂饰上部时,溅落浆体及时清除。阴角等大面积不易施工部位,应采用人工二次处理。

5 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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