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项目安全文明工地建设的需要,加强施工队伍的行为管理和生活秩序的正规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项目经理部决定:对参与本项目施工队的行政管理,生活秩序管理等方面实行目标管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场施工队必须签订包保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凡进驻本项目的施工队,必须按项目规定在相关部门完善各项管理手续和人员居住的有效证件。 二、各施工队必须制定人员管理和生活秩序管理的规定,并设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以约束一些不良形为,稳定生产、生活秩序。 三、各施工队办公室和划分其管理的办公责任区,必须按照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设置和管理,是谁的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对不适应的地方要无条件完善,做到物料有序,形象美观,卫生达标。 四、各施工队的职工宿舍管理,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的《入住须知》和《生活区卫生检查标准》认真落实,杜绝在宿舍有与职工生活秩序不协调的行为出现。 五、不准私自搭拆床铺、留宿亲友,严禁窝藏罪犯、脏物;进住建筑物内时,必须严格防护周围的施工洞、孔、口,确认安全后才能入住。 六、宿舍及划分的公共卫生责任区,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做到铺面平整,被子折叠方正,物品摆放整齐划一,地面无烟头、垃圾、污染物,并设专人清扫保洁。 七、各施工队职工食堂要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设置,炊管理人员必须持有从业资格证明,食堂管理的要求规定必须齐备运作有效,严 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八、各施工队的人员严禁在工地打架斗殴,酗酒滋事、偷窃、故意损坏公物;严禁随地大小便、乱倒饭菜、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严禁参与“黄、赌、毒”及其它犯罪活动。 九、加强治安意识,严防灾害事故的发生,对施工队管理制度不落实,教育不到位,或违反国家、政府法律法规和项目各项规章制度,而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灾害性事故等,除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外,其造成的责任事故损失和经济赔偿均由包保单位承担。 十、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项目将视情节,对个人处50"200元罚款,单位处1000"10000元罚。 十一、本包保责任书一式两份,包保单位、项目综合部各存一份。 十二、本包保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监管单位:(盖章) 包保单位:(盖章) 负责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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