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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邪邪的小故事|月色朦胧

 昵称97AZt 2019-05-24

光线是精心调校过的恰如其分,镜子是经典的斜七度摆放。显白,显瘦,能轻易哄得人心花怒放。

我端详着镜中的身体,这还是十几年来的第一次。镜子在洗手间里,洗手间在宾馆的套房里,宾馆是好几个星那种。

我的身体,遍布水红色的印记,看上去似乎伤痕累累。那些真正的伤疤倒被隐藏起来了,经过了这许多年,我都几乎忘记了那些伤疤的来历。我长久地端详着镜中那个女人。三十三岁的身体。体重还跟十年前一模一样,可是身体的形状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切都有了一种无力对抗地心引力的颓败之势。

这让我想起了很久以前我和小月那个小小的出租屋。客厅的桌子上总摆放着一瓶花,大体是玫瑰,有时是康乃馨或者百合,再不济就只有大把的勿忘我了。毕竟小城地处西北,鲜切花的品种实在有限。小月喜欢花,我常常买给她。女人喜欢花,似乎是天经地义的。可惜她从未长久地坐在桌前端详那些花。这样做的人是我,我曾经为了这些只能保存一个星期的美丽,挥霍过无数个下午的时光。

花朵,植物的生殖器。我总想象着人类被更强势的文明用作装饰时的情形,人类,灵长类里面混得最好的,可又有什么普适的美呢?玫瑰的花瓣,根部是肥厚的,透出一种莫名的底气。百合的花粉,蹭在手指上,那一抹鲜黄色,洗好几遍手才能彻底褪去。玫瑰快要凋谢的时候,最外面的花瓣就变成了浓浓的黑色,馥郁的气息中也透出了腐烂的味道。百合从不在我面前凋谢,它总是等我睡去时,一夜之间就悄悄变得萎黄且满身斑点。这个过程从不可逆。

那年我们二十一岁,刚刚大学毕业。当我回想过去的时候,想起的却总是十四岁时的那些事。我已经混淆了二十一岁时的记忆。我或者小月的身体或者样貌,究竟是怎样一种状态呢?二十一岁,饱满的年纪,被匆匆渡过的时光。小月考了公务员,正等着面试,在此期间,她在打着一份零工。而我根本没有去找工作,我靠着给本地的几张报纸写点文字,混着日子。我们跟两个外地人合租在一个小小的两居室里,当然,对于这个城市而言,我们也是外地人。

早晨,她起床后,总是要冲个凉,然后开始化妆。她偏爱粉嘟嘟的唇色,让她的唇珠显得更加饱满。我在床上,伸出一根手指,在虚空中摩挲着镜中她的脸,想象着唇膏滑腻的质感。她的唇花瓣一般,质地和味道。二十一岁,正是盛放的年纪。她的脸上没有一个斑点,当然也没有一丝皱纹。她的胸脯有着一种昂扬的姿态,盈盈一握的饱满,沉甸甸的质感。周末的傍晚,我们常常在黄河边散步。她只套着一件肥大的T恤,美好的胸脯,讨厌束缚。一些大妈同样真空上阵,她们投来复杂的目光。男人们装作目不斜视,却偷偷吞咽着口水。不过,这些她毫不在意。她说:多好的风。又说:多好的河水。她爱自然,胜过爱人。

那是夏天,西北的夏天,干燥、炎热。地上浮起三寸厚的细细的灰尘,它们是被风截留在这个城市的、本应属于高原和农田的黄土。小月的白裙子,每天都要洗。每天晚上,她一回来,就钻进洗手间,洗啊洗,洗得水表唰唰唰地转圈。

我敲门:我要小便!

她就打开门。我并不想小便,我只是想看她洗澡。她穿着裙子,就往身上涂香皂——那时,我们既没有洗衣机,也没有沐浴露。她洗澡时,还保留着南方人的习惯,从不使用丝瓜络或者洗澡巾一类的东西。她长久地站在花洒下面,闭着眼睛。我不知道这样的时刻,她在思考些什么。后来,地上终于没有泡沫了,她脱掉裙子,挂在衣撑上面。这时的她,只穿着胸~罩和内裤。这两者的颜色都是肉色的——那时还没有裸色这个词。更确切地说,她穿着我最好的胸~罩和内裤。并不是套装,只有颜色是统一的。而我买这种颜色,只是因为预算有限,这又是唯一一种适配任何颜色外衣的选择。

我一直在看她,她也一直知道。她总是装作无意,让花洒的水柱呲到我身上。逼仄的洗手间,欸乃的水汽。那是个与世隔绝的世界。我和她都等待着,等待一个时间点的到来。剥掉对方身上所有的布料。游戏,不过是游戏,可是,游戏是最需要认真对待的事了。像一场战争,总有挑衅的一方,又有反击的一方。太过熟悉的身体,太过熟悉的动作,太过精确的预判。那只花洒连着一只老式的电热水器,水总是忽冷忽热。我躲避着,接下来,又争抢着。小月把她十多年舞蹈生涯练就的柔韧度全都用到对付我身上了,所以,认输的总是我,我的两套睡裙,因为这个小小的游戏,最后都被洗破了。

这种时刻,我们最怕的是另一个房间的小情侣突然回来。他们长什么样子,现在我已经完全忘记了。只记得那男生小便后总是不冲水,而我这人偏偏有着小小的洁癖。所幸他们痴迷散步,去黄河边散步,天天都去,总是很晚才回来。如果让他们撞到我和小月一起从洗手间出来,肯定免不了一番尴尬。

认识小月的时候,我才五岁。被家人送去体艺学校,其实是没人肯看管我。不过,这不是重点。我学的是武术,小月学的是舞蹈。完全没有交集的两个人。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在做连续后手翻。当然,这个词我是跟她熟了之后才知道的。这其实是一种惩罚了。还记得舞蹈老师是个白皙的中年男人,姓冒,非常奇怪的一个姓。冒老师曾经有过很辉煌作为舞蹈家的青年时代,所以也有着相应的脾气。现在想想,与其说他讨厌小月,不如说是嫉妒。小月太完美了,体型、柔韧度、乐感、节奏感,大家都说,她的前途不可限量。中年男人嫉妒五岁的小女孩,听起来也许很是匪夷所思吧。

大太阳底下,她在不停下腰。我在一旁呆呆看着。后来,我知道了,这个小操场,其实是属于武术队的,冒老师的惩罚带有一种明显的侮辱性。但是那个时刻,我不知道小月做错了什么,甚至不知道这是惩罚。我只是被深深震撼了。小月抽条很早,她的体型在五岁时就摆脱了浑圆和稚气。在当时的我看来,就是一种非常女性化和成人化的纤细,难以诉诸语言。

终于,她站了起来,我这才第一次看到她的脸。那是一张定义性的脸,从此,在我的人生中,关于美的一切,都只能以它作为标准了。眼睛被睫毛遮挡,嘴巴嘟着,微肿一般,面无表情的时候也像在娇嗔。她看了我一眼,我连忙冲她笑笑,可是,她没有笑。我终于明白了,那娇嗔的模样就是她的面无表情。她收回了目光。

我仰头对领着我小手的那个亲戚说:我想学这个!

亲戚说:学什么幺蛾子,贱骨头相!

小月又看了我们一眼。虽然亲戚的话我不能完全理解,可还能听得出不是什么好话。这无端的侮辱是我替小月招来的,我难辞其咎,我满面通红。

手续办好了,是谁替我领来一床军绿色的被子,又帮我铺好,我已经忘记了。反正是大人,是亲戚,都是我不能抗拒的角色。一种被遗弃的自怜让那一刻的我格外柔顺。武术教练是个黑壮的中年男人,一口大白牙,因此很爱笑。不过,他也是很严厉的。他让我在一个星期内“把筋拉开”。

晚上,我躺在被窝里哭。被子是新的,只半日已经沾染了潮气,冰冷,散发着一种米浆霉变的味道。其实也没到晚上,只是那个下午对我而言格外漫长。队里的两个师姐,肯定也被这样对待过。她们赶着我,绕着操场跑了好几圈,接下来就将我的腿强行架在双杠上,她们说,要趁热打铁。我渴,我累,我气喘嘘嘘。大腿根部的韧带传来撕裂般的疼痛。她们说,要坚强,咬牙,忍住,不许叫!

宿舍里有四张高低床,也就是说,八张床铺。我住在门背后的那个下铺。外面很嘈杂,不过,我毫不关心。宿舍里只有我一个人,没有开灯。我在绝望中已经忘记了恐惧和疼痛。

在这一天之前,我生活在一个大院子里,里面有一个四世同堂的大家庭,而我是整个家族中最无足轻重的存在。制造我的男人和女人都离开了这个大家庭,留给我的只有一些藕断丝连的亲情,和籍此产生的种种优越感。我小时候吃尽了苦头。不过,我还从来没有被送走过。亲戚走的时候说,让我好好听话,不然教练就会把我赶到大街上去。

我很饿。直到成年后,我依然能够轻易感受到这种原始的需求,它凌驾于一切更为高级的情感之上,我的胃袋,从来不会被我的情绪所干扰。我饿得心慌,饿得头晕,饿得眼花。我想起了自己的午饭,青菜面,里面卧着一个溏心的荷包蛋。这是难得的恩典,这是送别的礼物,我想把它留到最后享用。我吃光了面,喝光了汤,筷子尖正要戳破那个溏心,一旁的婶婶——我已经忘了她是哪个婶婶,反正她们都是一样的嘴脸——说:咦,你不爱吃荷包蛋啊?而后,不等我答言,她就端起我的碗,把我的荷包蛋倒进了她儿子的饭碗。

一定是没有吃到荷包蛋,才会这么饿。我的裤兜里有两毛钱,它的来历我不想过多解释,总之,这两毛钱是我全部的财产。那个四世同堂的大院子外面,就有一个烧饼店,一毛钱可以买两个烧饼。可是,我在这样一个陌生、巨大的房间里,我没有钥匙,也不敢出门。

过了很久,女孩们陆陆续续回来了。灯被打开了,一墙的影子。她们都比我要大很多,她们有着健硕的大腿,浑圆的肩膀和饱满的乳房。没人注意到我。有几个女孩开始吃饭,香味阵阵飘散过来。其实体校的伙食很差,那天吃的是大肥肉片炖参萝卜。所谓参萝卜,就是一种歪瓜裂枣的萝卜头,一般用来喂猪。不过,那味道是很香的。

我渐渐开始发抖。突然,我的上铺探下一个脑袋,她倒挂着问我:你抖什么呢?

是小月。原来,我在这个昏暗的大房间哭泣时,她就静静躺在我的上铺。后来我知道了,那天她的同班同学都去了市礼堂演出,而她,被冒老师剔除出了表演赛的队伍。

我说:我饿。

她似乎没有理我,翻身下床,就出去了。

过了足足有一个小时,我都快睡着了,突然,有人戳了戳我。我翻过身,看到一个满满的饭盒。番茄炒蛋浸泡在鸡腿的糖醋汁里,下面是染得红红的米饭。我吞了一大口唾液。小月说:端着啊,等着我喂你呢?

我把饭盒端在手里,再握住她递过来的勺子。小月坐在了我的床上,她蹬掉鞋子,双手抱膝看着我。

第一口,我的饥饿感就缓解了大半,但同时也更为迫不及待了。我一口气吃光了所有的米饭和番茄炒蛋。这时,我才想起,不知道她有没有吃饭。我问:你吃了吗?

她看了我一眼,抢过我手中的饭盒,吃了起来。

我又一次面红耳赤。

后来,她说,一看我吃饭,就知道我没有吃过什么好东西。她说:这世界上,什么最管饱?肉啊!米饭都是哄肚子的。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后来到了西北,早餐吃牛肉面,她总是吃掉所有的肉才把面拌匀;而我,总喜欢在吃完面之后在汤里捞肉——看,我们是如此不同的两个人。

吃完饭,她在饭盒里倒了开水,自己先咕咚咚喝下去一半,再递给我。我接过来,看到水面上汪着油花,可我还是一饮而尽了。

半夜,我的肚子胀了起来。我在床上翻来翻去,突然,腰部被戳了一下,又是小月。她问我:你折腾什么呢?

我说:我肚子疼。

她说:该!谁让你往死里吃!

她说着,就钻进了我的被窝。她搓了搓手,就放在我胃部轻轻揉了起来。十几分钟后,我打出好几个饱嗝,不适感缓解了大半。

我偷眼看她,她嘟着饱满的嘴唇,似乎在生气一样。不过,她的眼神那么柔和。她的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青苹果的气息。

后来我就睡着了。

适应体校的生活,我用了足足有半年的时间。体能训练,力量训练。武术队没什么女生,除了我就是两个师姐。可是,师姐后来都走了——一个被省上挑走了,一个退了役。亲戚让我学了武术,这可能是一种微薄的善意。毕竟我常常被几个表兄弟表姐妹揍得鼻青脸肿。做这个决定的亲戚,是我的小叔。送我来这里的,是他的老婆,我的小婶。小叔急于送走我,当然还有别的原因。

这个小叔可以说是我在大家庭里唯一的靠山,在我一个人偷偷哭泣的时候,他总是抱起我,粗糙的大手擦干我的眼泪。印象中,他是没有任何不适宜的举动的。可是,他被其余的婶婶们围攻了,仅仅是因为抱了我。她们把最恶毒的字眼泼洒在他身上,她们说他是变态,说看到他的手伸进了我的裙底。其实根本没有这样的事——也许有,不过那根本不重要——我哭,我闹,我为小叔辩白。然而我的哭闹又一次被曲解了,我的辩白倒成了铁证。

武术队里唯一的女孩,五岁的小女孩。训练的时候,永远排在最后面的那个。我没有固定的“伴儿”。大家都是报着放松一下的态度,来跟我对练。毕竟,我的拳头,就算用尽全力,在他们而言,也不过是玩闹。

训练室终年开着窗户,里面的味道还是很浓重。汗液的味道、脚丫的味道。那是一个肌肉与力量的世界,不属于我。半大的男孩子们,浓重的体毛。我的眼睛总是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一些画面。从第一刻起,我就厌恶一切男性的特征,厌恶力量,因为它象征着强权,总让我回忆起最不堪的那些往事。我瘦弱,我需要在课间打满所有师哥的水瓶。水房的自来水,洗拖布也用它。我大汗淋漓,奔波在训练室和水房之间。我含住龙头,把水流开到最大。水不是被我吞下去的,我抑制着吞咽反射,水完全是冲进我的胃里的,水压很大,只要一两秒,我就能喝饱。

小月看到我这样喝水,惊讶极了。她用尽全力把手中的拖布怼在我刚喝过水的龙头上——这样省力又洗得干净,她正被罚拖干净整个舞蹈室的地板——她对我说:你会生寄生虫的,寄生虫会钻到你的肠子外面,然后吃掉你的心肝。

晚上,我躺在床上,幸福地幻想着被寄生虫杀死后的情形——我的身体里有着无数的虫子。那些来吊唁的人们围住了我。我的身体突然爆开,人们无一幸免——诸位,原谅我贫瘠的想象,五岁的我,参加过的葬礼只有祖母那一场。

洗澡,也让人难堪。武术队没有女浴室,只有永远是冷水的男浴室。我总是蹭舞蹈队的热水浴室。一共只有四个单间。我和小月,两人轮流霸占住一个单间。可是,我们经常被大女孩们揪出来。她们把我们推出来,不管我们身上脸上是不是有着还没冲干净的肥皂泡沫。我和小月站在更衣室与淋浴室的过道间,满身泡沫,瑟瑟发抖。

我住在舞蹈队的宿舍里。在我的两个师姐离开后,这个宿舍彻底成了舞蹈队的地盘。她们在房间里肆无忌惮地活动。我和小月是所有大女孩口中的“小不点儿”。然而,我并不属于这个小集体。我对于她们谈论的话题一无所知。她们理所应当地有着优越感,身为女性,身为比我更成熟的女性、身为比我更女性化的女性的优越感。

舞蹈是太女性化的东西,她们的仪态,她们的表情。可是,我有小月,小月像一座桥。她的年纪连着我这边,专业连着她们那边。当然也有一些不愉快的事件。但是,两个人,总比一个人要好挨很多。小月经常被罚,她是冒老师的眼中钉。罚倒立,罚翻跟头,罚拖地板。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我们十四岁那年。

十四岁,到底发生了什么呢?小月第三次被冒老师从选拔名单上“刷”下来。那是去省舞蹈学校的选拔,三年一次。冒老师对来了解情况的省上的老师说:吴月这个孩子什么都好,就是有精神病的家族史,她母亲现在还关在三院。

这是真的。十来岁的时候,周末,我常常陪着小月去看她母亲。那是个非常美丽的女人,瘦弱,经常浑身青紫。可是,她不认识小月。我们总去,总去,她倒莫名地把我认作了她的女儿,攒着一些白色的小石头,说是糖,硬要让我吃掉。后来,有一次我们再去,被告知,她已经死了。

小月的父亲,倒还活着。他对小月并不吝啬,可是,他早已有了新的家庭,他、他的新妻子和新女儿都不希望被打扰。

红榜张出来了,我和小月挤在后面看。我比她还要难过。我说:我请你吃雪糕吧?

她说:不吃!你又没钱!

我的确没钱,我每个月回那个大院子一趟,讨要下月的学费和生活费。每个人都叫我讨债鬼。后来,负责统一收钱的小婶难产死了,我只能开始一个个人要钱。八块一毛,每个人都不给我那个一毛,可是,很多的一毛就有了几块的缺口。

缺口由小叔补上。我跟他不能说话,无数双眼睛都盯着。我出了门,拐过墙根,等。等很久小叔才出来,他也不看我,就在前面走。我远远跟在后面。小叔坨背很久了,自从他被几个婶婶大骂之后,他就坨了背。

一直走到河边。后来,我和小月考到了遥远的西北,一个黄河穿城而过的城市。我们喜欢河。家乡的河很窄,很清。小叔坐在河边的一块石头上,他会擦干净身边的另一块。家乡的石头,又平又滑。我坐过去,跟他背靠背。小叔很少说话,他背着手,把钱递给我。不会太多,那时正是他最消沉的日子,我也不知道他的钱是哪里来的。我们这样坐很久,有时候一直坐到天黑下来。他的体温一直透过我的衣服,传递到我身上。我有一种莫名的不洁感,又有着隐隐的兴奋。可又觉得光是这样的想法,就是一种亵渎。

十四岁,小月说:姓冒的就要退休了,下次,我肯定能选上。

冒老师退休了,欢送会很热闹。可是,过了几天,他又回来了。作为返聘,作为专家。他的工资翻了倍,他向学生们炫耀着。

小月发了高烧。她说着胡话,说着一些让我面红耳赤的话。她谈论起冒老师的头发,冒老师秃了顶,因此鬓角处留了很长的头发,妄图挽救形势。只是,风一吹,那些头发就现了原形。冒老师的头发已经花白了,小月说:他下面……也是花白的。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我问:什么?

小月含含糊糊地说:跟头发一样……以前是黑的,现在花白了。

我一夜没睡着。

等她病好了,就发生了那件事。她进了冒老师的办公室,门照例被冒老师反锁了。我通知了能叫到的所有老师,我对他们谎称,校长要在那个办公室召开紧急会议。我在一阵嘈杂中退到了很远的地方,我看见小月一边整理衣服一边跑出来。我不知道他们看到了什么,也不想知道。这么多年,这件事是我和小月的一个禁区。总之,冒老师身败名裂,晚节不保。他的妻子跟他离了婚,他的孩子上法院跟他断绝了关系。

只有他的车,他那辆老桑塔纳还听命于他。他对它说:撞死这两个恶毒的丫头。于是,车就开过来了。

我们走在学校门口,他在我们后面悄悄跟着。那是黄昏。我们吃着油炸土豆片,那天她刚领到了生活费,那天是我们的节日。

我们一齐被撞倒,我手中还没有来得及吃完的土豆片飞了出去,落了一地。我惋惜地看着这一切发生,因为我把微焦的口感最好的那些都留在了最后。

倒没怎么感觉到疼。

比丑闻更大的丑闻。我们住在医院里,小叔来照顾我们。他沉默着,只在宣判后把报纸拿给我们看。死缓。

半年后,我们出了院。小月伤了膝盖,再也不能跳舞了。我本来已经进了省体校的复试,这下也没戏了。其实,我在选拔时根本没有好好表现过。我不想离开。

退役,一个多么荒凉的词。

出院了。小叔早已从大院里搬了出来,他把我们安置在他小小的出租屋里。那是我和小月住过的第一个出租屋。

小叔说:考高中,上大学。

他就这样给我们规划了人生,他自己也成为了这个目标的一部分。这么多年,文化课只是训练间隙的调剂,我们的底子都太差了。

请家教,二十块一小时,两个人二十五。小叔卖掉了他的手表。赞助费,三万五。小叔卖掉了他最红火的那间店铺。

我说:我不想上高中。

小叔说:你必须上高中,考大学。你要混出个样子来,然后告诉所有人,你小叔是冤枉的!

我说:我早就告诉过所有人……

小叔说:可是没人相信你,对吧?那是因为你谁也不是。等你混出了头,你说话,才有人会认真听。这么简单的道理,怎么,不懂?

小叔难得说这么多话。小月说:小叔,我们以后会报答你的!

可是小叔没有等到我们的报答。我们大四那年,他突然去世了。喝了酒,一觉睡去。我相信他是在快乐中离去的,他值得这样一个结局。我和小月回了家乡,恭恭敬敬给他磕了三个头。这三个响头,终于终结了一切流言。

每当我陷入回忆时,浮现在我眼前的,都是十四岁时的那些事。那年的记忆似乎占据了我脑海的大半,每一个细节都清晰得让人颤抖。小月的面孔,微张的嘴巴,清冷的神情。小月的身体,小巧的胸脯,浅浅的脐窝。我们挤在同一个花洒下面,水流很小,水温很低。水流顺着她的颈子流到锁骨的浅窝里,聚成倾泻的力量,再冲到乳~尖,最后汇集到脐窝里。我扳过她的身体,在她的背上擦着肥皂,我熟悉她的身体,胜过熟悉我自己。我连一面镜子都没有,常年与师兄弟们厮混,我已经学到了他们的一切,好的,坏的,一切。

春天的时候,梨花开得一片晃眼的白。小月随手摘下花朵,一瓣瓣扯掉花瓣。她问我:你说我们以后会怎么样?

我看着那些遭到横祸的花瓣飘落到泥土里。我说:你考到省城,然后忘了我呗!

那时距离选拔还有一个多月。小月说:我永远不会忘记你的,蒙蒙。你是这辈子跟我在一起时间最久的人,从五岁到现在,每一个日日夜夜,我们都在一起。我走了以后,你也要赶紧被选上来,咱们在省城见!

那时我们那么年轻,总以为有很大的世界在等着我们,总以为脚步永远不会停息。

我们上了高中,花掉了小叔的大半积蓄。小月引起了轰动,每天都有人来围观她。在舞蹈队,她并不是特别出众。可是,到了一众校服眼镜娃娃头的女生中间,她就显得太鹤立鸡群了一些。我们坐同桌,只是,教室中间是两张桌子拼在一起的,她还有另一个同桌。

李亚楠,假小子,永远的第一名。

……

——吴月?

——到!

——艾蒙蒙?

——到!

——李亚楠?李亚楠?李亚楠?

——老师,李亚楠肚子疼,她回宿舍了。小月说。

那晚小月没回宿舍。她在隔壁,我听到她半夜扶着李亚楠去洗手间,好几次。我不知道,她们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亲密了。生平第一次,一条叫嫉妒的毒蛇钻进了我心里。

过了几天,我把李亚楠推进了化粪池,她掉下去的瞬间还是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她扒着边缘的石板,满身满头都是秽物。她的眼神祈求着我。

我拿着棍子,并没有伸向她。

直到她说:我再也不搀和你跟吴月的事了!

棍子才伸出去。

李亚楠转学了。小月的右边,空荡荡了一整个学期。班主任报着幻想,他一直认为是邻校挖走了他的尖子生。小月坐得离我很远,不过,我不在意,我已经胜利了。

风言风语传了出来。难听的,更难听的。

一时间,我分辨不清她们是我的同学,还是我的婶婶。她们伤害了我的小叔,现在又向着小月下手了。不,我不能容忍。我打了人,一打四,一打五,打得她们嘴巴都肿了,说话也含混不清了。

小叔被请来挨骂,他一声不吭。班主任终于骂够了,他骂得小心翼翼,似乎真相会弄脏他的嘴巴。小叔转身出来,吐吐舌头,就带着我和小月去下馆子。

再没有听到过任何谣言。可我知道,一切并没有平息,只是转入了地下,像汹涌的暗河。我和小月依然住上下铺,她依然睡上铺。夜晚,整个宿舍静悄悄。其他四个人都在屏息倾听。她们期待着我爬到小月的床上去,或者小月钻到我被窝里,总之,是不能脱离她们想象力的龌龊。然后她们就能拿出偷偷凑钱买的应急灯,抓个正着。我去上厕所,所有女生都提起裤子,警惕地看着我。我去洗澡,会有人尖叫着逃出更衣间。

我已经忘记了那时我的形象。从害小叔被诬陷那件事之后,我就希望自己不要变成那些丰腴美丽的“大女孩”。我成功了,我剪短发,我束起刚刚开始发育的胸脯,我穿小叔的旧衣服。来月经的时候,我依然用冷水洗头发。我希望自己隐匿在性别中,永远不要变成一个真正的女人。

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小月是被我胁迫还是心甘情愿卷到这样莫名的风波中的。高二开始,她突然成了班上的前三名,她说,有人告诉她,只有考上大学,才能离开这个泥潭。

她没有说过,是谁告诉了她,但我知道,一定是李亚楠。我跟着小月,一刻不停地跟着她。我发现,她们在图书馆见面,隔着书架说话。

一切神秘、一切鬼祟,都真相大白了。我回到宿舍,躺在床上,不吃,不喝。小叔来劝,也不理。回想起那时我的所作所为,今天的我,仍然心惊胆战。我消耗的,都是人世间最珍贵的东西——所幸还没有耗尽。一个星期后,小月终于妥协了。她喂我白粥,勺子举到嘴边。我闭紧了嘴巴,偏过脑袋。她的眼泪滴在粥里,这是我的印象中,她第一次流泪。不知道这眼泪到底算我的,还是算李亚楠的。

小月说:我再不见她了,我发誓。

我看着她。

她说:我发誓,再见她,我出门就被车撞!

——被车撞,这又是我们的一个禁区,拿这个来发誓,我终于信了。我张开嘴,白粥是微咸的。

宿舍里静悄悄,大家都听到了我们的话。

从此,再没有流言,没有蜚语,甚至连异样的眼神都没有了。我终于明白了这个游戏的规则——承认了,就失去了一切乐趣。

我们考到了同一个大学,是因为她照抄了我的志愿。而我在填写志愿时,浏览着那些陌生的城市名字,突然看到了一个似乎在荒漠之中,却又依傍着黄河的城市。再也没有比这个城市更矛盾的存在了,我一下喜欢上了它。

小月说:你这个人总是把一切都弄得一团糟,不跟着你,我不放心。

成绩出来了,她比我高一百多分。

我不知道小月是什么时候开始变的。上大学后,我们没有被分到一个宿舍。一切都变得很慢,她的样子,她的衣服,她的味道。我们从来没有讨论过爱情,自始至终。我们用承诺代替那些从未说出口的话。那个复韵母的字,似乎一说出口,就会受到围剿。我们已经是惊弓之鸟了。

她开始化妆,淡粉色的口红,淡粉色的胭脂,淡粉色的眼影。掩盖了她的唇红齿白,掩盖了她的那份凌厉。她变得越来越乖巧。我问她:你这是要打扮给谁看?

她说:你生气了?

路过的同学看着我们吵架。他们都知道,我们是老乡,是高中的同班同学。还有一些人知道更多,但他们保持了善意的沉默。我说:我生的哪门子气呢?

说完,我扬长而去。

三年,再没说过一句话。年少啊,气盛啊,没有肯低头的那个人。只是,我的眼睛,不曾离开她的身影。她的一举一动,我都一清二楚。

小叔打电话问我:你跟小月怎么了?

我说:没怎么。

小叔说:你们好好的,这辈子能交到一个这样的朋友,不容易。

我握着话筒,眼泪淌过了下巴。小叔,我的小叔。

猜忌,像无孔不入的阴风。肯定是有那么一个人的,只是,我不知道她或者他,躲在哪里。年少的心,脆弱又绝情的心。生平第一次,我蓄起了长发。生平第一次,我穿上了裙子。尖头的高跟鞋,脚跟和脚趾很快都磨出了大泡,再后来就长出了茧子。高跟鞋会毁掉漂亮的脚趾,却会撑起女人的自信,真是奇怪。

我交了“男朋友”,一个又一个。我带着他们招摇过市,在小月会出现的一切地方,反复晃荡。每当他们的爪子蠢蠢欲动的时候,我就狠狠甩掉他们。很快又有了新的风言风语,我毫不在意。我只想知道,那些利剑和毒刺,有没有刺中那颗我最在意的心脏。

小月的身边,再没有出现过任何人,男、女,都没有。她独自上课,独自吃饭,独自去图书馆。她安静得让我惶恐。

大四下半学期的一天,我带了一个早忘记了名字的男孩去上课。小月像往常一样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我坐在了她的侧前方,如果她是一个观察者,那我就占据了黄金视域。我在课桌下挑逗那个男孩,观察着他的表情,心里又得意又鄙夷。突然间,小月站了起来,她走到我面前,对我说:你跟我出来一下。

我抬起头,她泪流满面。

教室里一下变得好安静,正在讲课的老教授也傻在那里。

那是三年来她第一次跟我说话。我不相信妥协来得这么快。我问:你……你要干什么?

她突然就动手拉我:你跟我出来!

男孩说:上课呢,你们有什么矛盾下课了再说,好吗?

她一巴掌打在男孩脸上:你给我闭嘴!

然后对我说:小叔……他走了。

我打开手机,第一次觉得开机那么慢。报丧的短信,同样的内容,出现在我的手机上,我拉着小月狂奔出去。

我们坐在火车上,我们坐在大巴上。我们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紧紧拉着手。她的手从来没有那么坚硬有力过,我的手从来没出过那么多汗。

一握泯恩仇。

我们到了灵堂,小叔在遗像上面笑着,他笑得那么勉强,一点儿也不开心。人们窃窃私语,后来我听明白了,小叔的几间商铺,也就是他的全部遗产,居然都写的是我的名字。她们说这不对,这不合适。她们说,看,干了亏心事,想着找补呢!小月跟她们吵了起来,吵得天翻地覆。

我拉住她,给小叔磕了头。终于,所有人都安静了,她们终于想起来了这是灵堂,小叔跟我们只有一棺之隔。

我对所有人说:我什么都不要,都给你们;我只希望,你们每个人,死后都下地狱!

她们的表情真精彩,听到前半句话,眉开眼笑,听到后半句,又马上面目狰狞起来。

毕业了,我和小月搬离了宿舍。合租,跟一对小情侣——哦,我忘记了,我早已讲述过这一段。原谅我,幸福的时光总是显得特别模糊,又是那么转瞬即逝。

我们第二次分离,是在她二十八岁那年。她早已跳槽到一家大企业。年会,要求带伴侣出席,她带了一个男人。这件事过去很久之后,我才知道。无意中看到了照片。照片的背后有姓名表,那男人叫李亚楠。

三个字,一个不差。如鲠在喉。人,并不是同一个人;名字,却一模一样。

她说:只是朋友。

我问:世界上有那么多人,你偏偏要跟一个叫“李亚楠”的做朋友?

她说:这说明我心里根本没有鬼!

我被她的逻辑气得笑了。我说:既然这样,没什么好说的了。

她说:本来就没什么好说的。

我搬走了,连夜。她就抱着胳膊,靠在墙上,看着我,一句话也没说,连我拿走了她最心爱的那个毛绒玩具,也没有吭声。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已经后悔了。哪怕她说一个字,我都会马上留下来。可是,她抿着嘴,没让一个音节漏出来。我出了门,未及回头,门已在身后锁上。我站在那里良久,静悄悄。

终于我抬脚准备走了,这时,一阵哭声传入了我的耳朵。再听,却又安静了。在那个最后的时刻,我却不能确定,她有没有为我哭过。

我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她的生活。

从此,五年未见。

都是太过倔强的人,妥协,比死亡更难。她过得如何,我再也不得而知,因为,我离开了那个西北的城市,有她的城市。

我去了很多地方,我做过各种各样的工作,我也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人。我想要找到一个能让我想安定下来的地方,我想要找一份让我不再三两天就心生厌倦的工作,我还想遇到一个能让我忘记她的人。可是,这些,我都没有遇到。

我是等了她整整一年之后才走的。我的手机24小时开机,她没有打过一个电话。我的QQ24小时登陆,她的头像从来没有闪动过。可是,她也没有拉黑我。这给了我一种虚假的希望。

死心也是一种死亡,缓慢而痛彻心扉。

我在酒吧打工,擦桌子,端酒杯。常年的颠沛流离,让我只有在这种完全不需要技术,只需要皮相的地方,才能找到不饿死自己的工作。只是,这次,是一个只有女人光顾的酒吧。吧台里面的小姑娘问我:这里的女人有两种,代号都是字母,你是哪一种?

我回答不出来,第一次,我觉得自己老了。她们的爱情,保鲜期最长一周。一切都发生得那么快。三秒钟就能爱上一个人,几杯酒就能敞开心扉,昏暗的洗手间也能激发荷尔蒙,刻骨铭心也不过大醉一晚。

每个人都贴着标签,也给别人贴着标签。你的行为需要符合自己的身份,你不能越界。短发不能蓄成长发,束胸不能变成海绵胸垫。我不知道这些规矩是谁定的,也不知道为什么没人想要来一场起义。

我说:我只爱过一个人,那个人也爱我,可是,我们却不能在一起。

小姑娘听了,撇撇嘴:这么古典的爱情,跟这个时代太不相配了。

五年后,她还是没有联系我。我却知道了,她要结婚了,跟一个叫李亚楠的人。没错,就是那个被拉了壮丁的男人。她的婚纱照被好事的同学发在班级群里,她在笑,她老了。

我的眉心,长出了一条直直的皱纹。酒吧里一个面目不清的人,说,这叫悬针,很不吉祥。我苦笑,这皱纹无疑是为了小月长出来的,只是,不知道她肯不肯认这笔账。

我回到了西北的那个城市,走在黄河边。一切都变了,很多栈桥和栈道。没了拙朴,多了精致。

我在一个宾馆安顿下来。在她婚礼的前一晚,我终于鼓足勇气拨出了她的号码,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铃声响了两下,她的声音就传了出来:蒙蒙?!

我说:我想见你一面。

她来了,独自一人。

进门,四目相对。她失去了饱满,变得沉寂了。我大概也好不到哪里去。

她扑进我怀里,双手在我背上摩挲。我生硬地回应着她,阵阵颤抖。这具身体,已经有五年,没有感受过任何一双手的抚摸。她那微嘟的唇寻找着我的唇,找到后,热烈地包裹和吸吮着。我僵硬地站在那里。她掐住我的下颚,强迫我张开口,然后开始大肆攻城略地。我惊讶于她的娴熟和她那从不曾有过的侵略感。她已经放弃了粉色唇膏,一种魅惑的水红色,在我和她脸上蔓延开来。我被压在床上,一阵眩晕,战栗从头顶传递到脚尖。

过了一个多小时,她从浴室走出来,妆容比刚才更加精致。

她穿上外套,背起包。我惊道:你要走?

她说:嗯。

已经是夜晚了。我问:这么晚了你去哪儿?

她答:去过我的生活,去结婚。

我颓然地倒在床上。

她似乎犹豫了一下。她走到我旁边,俯视着我。她说:对不起,蒙蒙,我不能爱你。我尝试过无数次,可是,不能。你的脸,上面印着我的过去。我想要彻底埋葬的过去。

我问:那么,你爱那个李亚楠吗?

她说:我不爱任何一个李亚楠。但是,我即使不爱他,也能跟他共度一生。我即使爱你,也不能跟你共度哪怕一夜。

我闭上眼睛,忍住眼泪和啜泣声。

门轻轻响了一声。

我猛地坐起来,房间里已经空无一人。

我在房间里寻找着她的蛛丝马迹,终于,我找到了她遗忘在洗手间的一管口红。水红色。我望向镜子,里面有个憔悴的女人,她的脸上身上,满是水红色的印记。

我久久地打量着她,然后,拧开唇膏,在她的脸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嘴巴,嘴角上扬。这样,这张脸上印着的就只有笑意了吧?

我在浴缸里蓄满水,哆哆嗦嗦躺了进去。我那大大的嘴巴,一定在代替我微笑。

小月,吴月,吴刚伐桂广寒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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