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空隙之炽焚”,由此可见很早之前人们就已经认识到了即使是很小的事故隐患也可能最终酿成重大事故后果。安全可谓是电力生产的基础,新形势下随着我国电力工业的迅猛发展,装机容量不断扩大,设备机构复杂多样,安全隐患时有发生。 若电力作业中发生重大事故,不仅影响生产的正常运行,甚至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因此对待隐患必须零容忍。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电力行业常见的安全隐患吧。 一、作业类隐患 1. 厂内机动车辆行驶时违章带人; 2. 打锤时戴手套或挥动方向正对人; 3. 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 4. 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两档上; 5. 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6. 高处作业时工器具不系保险绳,无防坠落的措施; 7.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或建筑电动机械未经漏电保护器; 8. 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施焊或未采取措施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 9. 在电缆沟、隧道、夹层、锅炉烟道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伏; 10. 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位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 二、装置类隐患 1. 机械转动、带电部分无防护罩; 2. 电动工具、电动机械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3. 工作现场、高处作业区域的孔洞上无牢固盖板或围栏; 4. 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 5. 拆除的木料、脚手架、钢模板、架杆等未及时运走,堆放杂物; 6. 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或工作完毕后不及时回收; 7. 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杆或未设防护立网; 8.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要求,无警示标志; 9. 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或导电部分裸露,电气安全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 10. 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就投入使用;脚手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固。 三、管理类隐患 1. 不顾职工身体实际状况,强令工人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 2. 工作项目无安全措施或未交底,工作负责人就组织工作; 3. 无视安监部门的整改通知要求,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工作; 5. 安排或默许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的人员在易燃、易爆区工作; 6. 招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包队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外包队伍; 7. 工作负责人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工作票、操作票、危险点分析卡和作业指导书; 8. 违章指挥,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在没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状态下工作; 9. 各工作单位领导没有及时组织对划分的文明工作区域进行清理。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设施); 10. 安排或默许六级以上恶劣天气时进行高空露天作业,或在霜冻、雷雨天气条件下进行高空作业,无防滑、防跌措施。 四、其他综合类隐患 1. 频繁操作项目不执行操作票凭经验操作; 2. 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3. 外借工、临时工未办理许可手续就进入现场工作; 4. 卸酸、碱时不带防护眼镜、口罩、手套、不穿胶靴; 5. 开沟、挖土前不清楚地下有无电缆、管道,擅自开挖; 6. 检修结束后不认真验收就终结工作票,不清理现场; 7. 不严格执行“三检查”(出车前、途中和收车后检查)制度。 8. 擅自移动安全设施或变更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进行工作。 9. 在高温物体周围工作时,不穿长衣、长裤,接触高温物体时不戴手套; 10. 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或不正确使用梯子,梯子与地面的倾角过大或过小;将梯子放置在不稳固的支撑物上登高作业,或人站在梯子上工作时移动梯子,梯子底脚未采取防滑措施。(来源:电力微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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