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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易鑫起诉车主要求还钱

 孟溪ProbeT连山 2019-05-24

  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朱炎皇 实习生 苏好

  长沙的肖先生向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易鑫”)借了个车贷,不料签的却是融资租赁合同,落得车财两空(详见本报5月15日A10版报道)。截至昨日,全国各地超过80名自称“受害车主”的消费者在微信公众号“朝天椒”相关新闻下留言,控诉自己被上海易鑫及其代理商“套路”。

  而在前日,上海易鑫将包括肖先生在内的13名车主起诉至长沙县人民法院,要求他们支付剩余租金、违约金、律师费,并请求法院判令上海易鑫对拍卖、变卖车主提供的抵押车辆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上海易鑫:付清租金、违约金等20万元

  原告上海易鑫起诉书称,原告与被告肖先生于2018年7月9日签订了《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汽车租赁合同》(以下简称 “合同”)。

  合同签订后,原告根据被告肖先生的指定向好车酷酷一手车经纪(天津)有限公司支付12.95万元的购车款,被告也实际占有使用了那辆宝马X5。但截至目前,被告已累计5期未支付租金。虽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至今未能补齐。

  根据合同约定,被告连续二期未向原告支付租金或累计三期未按时向原告支付租金,则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即刻付清租金余额及其他合同约定之应付款项。另外,原告有权按应付租金1.2%/天的标准向被告收取违约金,并有权向被告追索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差旅费用、调查费用等。

  上海易鑫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肖先生向原告支付剩余租金18万多元;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为1.7万多元;原告对拍卖、变卖被告所提供的抵押车辆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律师费、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车主:被误导签约,欠下糊涂账

  开庭前,承办法官建议双方调解。肖先生坚决不同意,他说,自己付了5万多元首付(含车险、手续费等),是在上海易鑫合作伙伴长沙的经销商门店员工邓方的误导下,签订了一份所谓的“车贷申请表”(实为融资租赁合同)。

  “如果当时我知道,借了上海易鑫的钱,车子要归它,我肯定不会借。”肖先生说,“当时邓方问我要茶水费,我直接给了她2000元。”

  “借16.2万元,到账14.8万元(邓方账号),起诉书说易鑫支付了12.95万元,一笔糊涂账!”肖先生质疑说,自己是从弘高车世界业务员小李手上买的二手车,从没和好车酷酷一手车经纪(天津)有限公司打过交道。

  不过,肖先生在融资租赁合同上的签字、指纹对他极为不利。对此,肖先生一再强调,自己是在被蒙蔽、误导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他有与邓方的聊天记录作证。

  鉴于争议激烈,长沙县人民法院决定择期宣判。承办法官提醒车主,一定要看清楚合同及其条款再签字,留足借款、还款流水等证据。遭遇盗抢车辆,可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地区负责人:合作伙伴干的,不清楚情况

  前日下午,上海易鑫华中地区负责人范先生、上海易鑫销售部-易鑫融资租赁长沙分公司总经理张智勇来到本报,与车主肖先生、黄女士协商。

  范先生介绍,融资租赁买车这种方式在国外很流行,目前在国内,还处于发展初期。他承认,与肖先生、黄女士等车主发生纠纷的这些车辆经销商都是上海易鑫的合作伙伴,“我们是按合同足额放款的,差价去哪了?我们也不清楚。”

  据“天眼查”显示,好车酷酷一手车经纪(天津)有限公司实为上海易鑫旗下的子公司。肖先生说,公司总部放款给子公司,不知差额去向,难以理解。范先生、张智勇回应,自己不分管这块,回去后会向总部和同事反映有关情况。

  至于暴力夺车、偷开车辆的行为,范先生、张智勇回答,上海易鑫并不知情,都是合作伙伴所为。那么,为何车辆停在上海易鑫租用的私人停车场呢?两人也说,要回去汇报、了解情况后才知道。

  肖先生、黄女士表示,借上海易鑫的钱,该还的他们愿意还,但上海易鑫应该把所扣押车主的车辆归还(解押),赔偿车主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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