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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大病保险后,保险公司如何查询你的病历历史?有年限规定吗?

 龙在天中 2019-05-25

一、保险公司有权查阅被保险人的住院病历

根据最新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相关内容,保险公司是有权查阅被保险人的住院病历的。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相关的记载如下:

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

从上面的内容规定,我们可以明确看到,商业保险审核等需求,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要求的,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求提供部分或全部的病历!

二、保险公司查阅被保险人的住院病历是有条件的

同样是《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的上述记载,商业保险审核查阅、复制被保险人的病历,是有前提的,就是提供这些资料:

1、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2、身份证明: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工作证明: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4、保险合同复印件、被保险人或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以及其他资料:
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从这个条件中我们了解到,商业保险想要审查被保险人的病历,不是相查就查的。咱们结合保险公司需要查阅病历的情况来分析一下。

保险公司也不是吃饱了没事儿干,时间太多有事没事给自己找活儿做,随随便便查阅病历的。一般呀,他们查阅病历是2种情况:

1、投保时查阅病历

被保险人在投保的时候,健康出现问题,保险公司为了确认被保险人是标准体承保呢,还是加费、除外承保呢,还是延期承保,甚至拒绝承保,都可能会查询被保险人的病历,完成相应的审核。

这个时候的查询病历呀,一般是咱们被保险人、投保人自己去找以前住院诊疗过的出院小结,或者是自己去体检提交相关的体检资料,来提交给保险公司进行审核的。

虽然说,表面上咱们是被保险人、投保人自己去查询病历的,但是实质上这也是保险公司省力、省时、高效查询病历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投保时候最常采取的查询病历的方式之一。

2、理赔时查阅病历

在理赔的时候,咱们要提交相关的病历资料给保险公司,这样的话是不是才能够获得保险金的赔付呀?是的!

这样的情况和上面“投保时查询病历”类似,保险公司查看病历的渠道都是通过患者自己。

但是的话,什么样的情况保险公司会提出来不仅查询当下的病历资料,还要去查询被保险人以前的病历资料呢?

保险公司审核了患者此次理赔提交的病历资料之后,发现可能有出险骗保或者带病投保的情况,这个时候它们就有权提出来查询以前的病历啦!

但是,我们看到保险公司去查阅相关的病历是有上面的条件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保险合同复印件、被保险人或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以及其他资料……

那这个时候咱们就看到了,保险公司在查阅病历的时候一般是要在患者同意并提供相应的法定证明下,才能够查询的。那咱们患者不同意可不可以啊?可以啊!患者不同意,保险公司就不能查询病历,那么大概率下,还是会选择拒赔。

所以要想顺利获得理赔,很多人最后还是会同意保险公司去查询病历的……

如果被保险人不同意保险公司查询病历,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后续最终极的办法,就是去法院了。那么如果保险公司拒赔是有理有据,查询患者既往病历有理有据,那么法院可以判定让保险公司去查询病历的……

3、其他情况查询病历

保险公司可不可以越过自己去查询自己的病历呢?

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的!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是可以的。

上面我们提到一种情况是法院判定,需要查询病历作为支持,保险公司是有权查询病历的。

还有一些情况,被保险人身故,家属不同意查询病历,那么为了还原事情的真相,一方面也保证患者的合法权益(防止故意伤、杀害被保险人,谋取保险金等),保险公司也是可以申请相关部门的支持去查询病历的。

还有一些情况,投保的时候,出现了严重的不合理的投保,比如说给自己的妻子买了十多份高额意外险,短时间内给自己买了七八分高额重疾险,这对于咱们普通人来说都是难以理解的事情。很可能出现骗保的情况,那么保险公司把相关的情况反映给有关部门,得到相应的支持,也是有机会查看被保险人的病历的。

查询病历这件事情,保险公司是有权利去查询的,但是并不像很多人所想象的那样,保险公司想查就查。关于患者隐私的问题,医院是严格把守的,因为一旦出现不合法的,患者的私密病情被泄露的情况,患者是可以状告医院,要求赔偿的!

三、患者的病历会保存多久?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患者的病历保存有明确的时间要求:

1、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
2、住院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

注意了,上面的15年和30年,不是指只保存这么长时间,而是至少保存这么长时间。

所以,大家在医院进行诊疗相关的病历资料是会保存非常长的时间的,这也是为了确保减少漏诊误诊的情况。对于我们自己,在医院看病的时候,一定要如实告知医生自己的病情,积极了解自己的病历,保管好出院证明。

否则,在投保人身保险,做健康告知的时候如果投保不规范,很可能出现理赔纠纷,这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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