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 根据规定, 凡在淄博市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和享受企业离退休人员 供养直系亲属定期待遇人员 (以下简称企业退休人员〈遗属〉), 均应参加年度资格认证。 资格认证时间:4月1日-12月31日 企业退休人员(遗属)资格认证的方式方法: ■企业退休人员(遗属)通过手机APP进行自助认证。操作流程: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手机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温暖淄博人社”手机APP→用身份证号和姓名注册并设置密码→选择下方“人社”选项→点击“资格认证”→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在本市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遗属)也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就近的社区居委会或者街道(乡镇)人社所,通过淄博市智慧人社综合服务平台进行认证。 各认证机构非辖区内居住人员前来认证时,应予以办理认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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