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2015年12月之前,所有银行结算账户只有一种,并没有I、II、III类账户之分。在同一家法人机构银行,一个客户可以有多张银行结算账号,都为无限制的I类户。 2015年12月,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392号),将个人结算账户粉权限等级才分成了三种账户形态,并于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 I类和II类银行卡主要的区别是: I类卡在同一家法人机构只能开立一张I类银行卡账号(历史已开立的多张I类银行卡账户不受影响),且开通需要用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网点,必须经过银行的当面核验才能开通; I类银行卡时所有银行账户中功能性最强,全功能的银行结算账户。 其账户余额可以无限大,也没有任何使用限制。 I类账户具备实体银行卡或者实体存折账户,I类卡可以降级为II类银行卡账户。 II类卡在同一家法人机构原则上开立数量不能超过5个,在柜面开立II类银行账户和I类卡开立鉴权一样,必须是本人持有效身份证面核才能开通。II类虚拟银行卡账户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电子银行渠道经过身份证鉴权,绑定本人I类银行卡账户才能开立。 当然II类银行卡账户可以有实体卡,也可以是虚拟银行账户。 II类银行卡账户主要用户存款和理财,且限制消费支出(日累计限额1万,年限额20万),但是与持卡人本人绑定的I类账户资金转入转出不受限制。 II类银行卡账户在持卡人无I类银行账户时,可以转为I类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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