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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法院分析人民陪审员“难陪不审”现象并提出对策

 沙沙漏漏_ 2019-05-29

  单县法院

  分析人民陪审员“难陪不审”现象并提出对策

  近期,单县法院对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发现人民陪审员陪审率不高,即便参与合议庭,也很难真正参与案件审理,独立发表陪审意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参审数量不均衡。案件开庭审理要求合议庭成员应准时出庭,由于大多数人民陪审员是单位业务骨干或领导,工作繁忙,很难保证陪审时间。不少陪审员系被动履职,对陪审工作兴趣不浓。2012年,该院陪审员平均年参审案件数为37.7件,个人参审最多的为140件,年参审50件(含50件)以上的占40%,年参审10件以下的占39%,有10名陪审员年参审案件在3件以下。

  二是参审质量差强人意。由于人民陪审员大多法律专业知识欠缺,且普遍在开庭前不阅卷,案件如何处理多半是附和法官,很难有独立意见,客观上存在“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现象。

  三是管理工作相对滞后。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且监督考核缺位,奖惩机制不健全,不少陪审员庭审时行为不规范,影响了法官的形象。或者临时有事无法到庭,导致开庭前一天临时取消陪审或随意更换陪审员的情况时有发生。

  针对以上问题,单县法院建议:一是把好选任关。从严要求人民陪审员的任职资格,优先选任热心陪审工作、文化素质较高、调解能力强,且具有一定法律功底的人员。二是把好教育关。通过定期组织培训,与法官座谈等方式,提高其参审能力;开庭前,提前安排好庭前阅卷,使陪审员熟悉争议焦点;庭审时,积极征求意见;合议时,请陪审员先发表意见,确保审判权得以实现。三是把好考核关。制订完善的《人民陪审员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业绩档案,并将其作为是否继续选任的依据,以“考”促“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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