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业绩,理财业务员饶某也是“拼”了。他怂恿保险客户退保,转而找他投资理财获得更高回报,甚至陪同客户一起去保险公司办退保手续。结果,饶某当场被抓,由此牵出了保险公司离职人员带着客户投保信息另起炉灶,侵犯个人信息的罪行。记者今日获悉,饶某及其公司副总经理单某均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西城法院判刑。 20多岁的饶某是一家投资基金公司的业务员,在公司培训时,领导给了他一些客户信息,让他去联系推销公司的理财产品。这些客户基本上都是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的长期寿险客户。饶某给客户们一一打去电话,宣传自家的理财产品回报率高,让客户退了保险或保险到期后转而购买他们公司的理财产品。 去年3月26日,在客户决定退保后,饶某为了确保客户购买自家理财产品,竟陪着客户一起去保险公司办退保手续。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现饶某带着一些疑似自己保险公司的客户资料,于是向公司反映。 饶某上门“挖墙脚”的行为让保险公司气愤不已,更让他们诧异的是,饶某身上带着1300余条客户信息,投保的都是他们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类险种,具有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保险公司当即报警。 在审讯中,饶某供述,这些资料都是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监等人给他的。随后,饶某所在投资基金公司的副总经理单某落网。 在出来“单干”之前,单某曾是这家保险公司的管理人员。后来,他与其他离职的同事一起,成立了一家公司,做理财投资。为了拉拢客源,单某等人将自己在保险公司任职时,接触到并留存的客户信息给了饶某,让他去发展客户。在被查获的这1300余份客户信息中,经查证有95份是单某直接给的,该公司总经理、总监二人均另案处理。 法院认为,饶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单某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获得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处饶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6000元;单某获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孙莹 流程编辑:TF015 阅读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