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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出租后还卖出好价,却不用付増值税?你了解“六年法则” 吗?

 旅居墨尔本 2019-05-30



举例:小张在2010年购买了两套房子,一套是自住,一套是投资。自住房在2018年卖出增值了50万,小张一直住在其中,因此这五十万,他一分钱税都不用缴纳。这五十万并不会被纳入增值税的范围内。

六年的法则就是当房产的拥有者离开了这套自住房以后,他可以在六年内继续把这套房子作为自己的主要住所。若是他在六年内卖出,则依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当然其中的一个条件是,他在这六年之间没有其他的主要住所。

举例:依然是小张,他在2010年购买了两套房子,一套自住,一套投资,小张在自住房住了两年后,因为工作的原因搬了出来,租住在距离上班地点更近的地方。他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赚取租金。 这样过去了两年,小张发现自己无力操持那套自住房,决定卖掉。房子增值了80万,而小张使用了六年法则,则一分钱税不用交。

更好的是这六年是可以重复使用的。 一旦小张搬回去以后,若是再搬出来,一个新的六年就又开始了。



在使用六年法则的时候如果你不租出去以营利为目的,那六年法则并不能给你带来最大的利益,但是如果你在这六年时间内有租金收入,那么这个房子可以按照投资房计算,并且在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使用负扣税。这样的好处是你能得到最大的税务优惠,且不用担心最后卖房子时候的要交任何增值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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