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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预测评说 “纳甲法”与诡辩

 中医沙龙 2019-05-30

中国图书出版社2006年12月版

第一篇是与非

本篇提要:本篇比较全面、深入地讨论有关周易预测的理论是非问题,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即迷信问题、骗术问题及学术地位问题。

第二章骗术问题

第三节  “纳甲法与诡辩

刘大钧《周易概论》一书在评论了春秋筮法中“吉凶各有理”的问题之后,谈到了纳甲筮法。该书说:

至于‘纳甲’筮法可信不可信——这点,我们没作考证。只知京房本人后来被皇帝杀了!他既造纳甲筮法,不知他当初占出自己这个下场没有。(第140页)

接着又说道:

其实,纳甲筮法在占筮中,只给诡辩提供了更大的方便。(第141页)

《周易概论》关于纳甲“筮”法所指出的这两点都是客观的事实,是无可否认的。但是,在笔者看来,上述说法显然背离了刘大钧教授那种一贯严肃、严谨的学术风范,让人感到有些遗憾。

   我们不妨简要分析一下《周易概论》的这两点评论对纳甲法的预测功能是否具有否定的意义。

关于第一点。京房创造了纳甲筮法,但是他后来却被皇帝杀了。一点不错。如果他知道两千年之后有人(而且是著名的易学家)这样来诘难他,黄土之下,他肯定会感到汗颜,甚至会无地自容的。但是,如果用这样三言两语的风凉话就把纳甲筮法给否定了,世界上的事情简直是太容易、太简单了。至少有这样一些问题,比如说,京房创造了纳甲筮法,他是不是就一定要用这个方法预测一下自己最后的下场呢?如果他测出了自己这个下场,他是否一定会把保命放在第一位呢?如果他用这个方法竟然没有测出自己这个下场,是不是就能以此否定纳甲筮法的预测功能呢?

关于第二点。这一点其实很有意思,因为《周易概论》这个说法本身就很有点诡辩论的味道。我们不妨来看一下诡辩论的特点。

诡辩论者不是客观的从事物的全面联系和本质来把握问题,不是按照逻辑规则的要求,正确地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而是任意以某一片面为借口,或以事物的表面相似为根据,做出似是而非的论证,来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为其谎谬的言行作辩护。诡辩论是形而上学的恶劣变种,其思想实质是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它的错误在于,片面扩大概念的运动变化的一面,脱离开现实的具体的条件,把概念的生动性、灵活性按照自己的需要,加以主观的应用。它把在客观上本来并不同一的东西,主观地硬说成是同一的,把客观上还没转化的东西,主观地硬说成转化了。诡辩论者从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出发,玩弄了多种多样的手法。例如,捏造事实,颠倒黑白;转移命题,偷换概念;混淆界限,抹杀本质;贼喊捉贼,倒打一耙;用折衷主义和二元论冒充辩证法,等等。

这一段话,是很多哲学教科书和哲学词典的原话。可以看出,对于诡辩者来说,不仅利用纳甲“筮”法很方便,而且利用任何东西都很方便。因为,诡辩与被作为诡辩手段的概念或事物之间并没有内在的逻辑联系。

因此,对诡辩者是否方便,并不能成为论证纳甲“筮”法可信不可信的根据或理由。比如说,纳甲筮法在这里就很方便地被《周易概论》利用了一下,用“只给诡辩提供了更大的方便”为理由,支言片语就把纳甲筮法给否定了,一个“只”字就把纳甲筮法宣判了。

当然,《周易概论》这个说法,可能是刘大钧教授对纳甲筮法的早期认识。因为在作了这种评论之后,刘教授先是在《周易研究》杂志上发表了《筮法漫话》,继之又连续发表了“纳甲筮法讲座”,最后出版了《纳甲筮法》专著。虽然该书对技术问题有意地表现出一种超然的姿态,以“据说”通贯全书,但从内容上看,基本上是一本技术教程,仅仅在“前言”和“后记”中有一些学术性论点。应该提请注意的是,《纳甲筮法》一书的“前言”中说:对纳甲筮法理解与应用的“见仁见智,要通过解卦人来完成,因而也就为诡辩、迷信与妄说留下了广阔的驰骋余地”。与《周易概论》中的说法相比,这里的说法显然较为委婉、平和、甚至相对客观一些。不过,依笔者的看法,《纳甲筮法》“前言”中的这些说法,显然是刘教授为表明自己对古文献有褒有贬、客观评价而作出的一种姿态,因为这种说法对纳甲筮法没有丝毫的实际意义。现实的情况是,不仅对纳甲筮法,而且对《易经》,对所有古文献,乃至对现代的一切事物,“见仁见智”本来就是一个司空见惯的事情,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还应该提请注意的是,该书“前言”对纳甲筮法还作出了一个一反既往的评价,明确指出:纳甲筮法“这种力图再现人与自然及人与社会生存场面的干支卦体符号系统,所以能长期存在并代代相传,其价值和生命力在于:它并不是凝固的、固态的符号公式,而是一种能积极表现人类活动能力的动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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