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断交,漏缴。(一般情况下个人情况离职、辞退等。)单位社保一般情况断交三月内可以补缴,当个人再次就业时,变更企业社保缴纳即可,失业状态再度就业补缴即可。 根据成都社保局条例规定:企业社保断交(生育保险断交2月、医保断交4月为中断),社保断交会影响即将生育或者未生育的待遇和医疗保险看病、住院报销等等。 规定:参保人员自重新参保之日起,连续不间断缴纳医疗、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在第13个月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才可享受报销。 2.成都城乡居民个人社保(养老保险)断交补缴可参考以下内容: 参考: 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成都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标准,可以申请补缴。其补缴方式根据参保人员年龄阶段来确定,具体补缴规定如下: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两年以内可以补缴,两年以上不得申请一次性补缴。 2、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继续缴费至15年;一次性缴至满15年,趸缴标准: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 3、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年/按月缴费或补缴,缴费不得超过15年; 4、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按年或按月缴费,缴费时间不少于15年,但不得补缴。 成都退休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方可办理 。 成都退休年龄: 成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年龄: (1)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 (2)男年满60周岁,工人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管理或技术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 女性个人参保人员1996年1月1日前参保缴费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保缴费的,年满55周岁。 (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累计满15年及其以上,其中:199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及其以上。 成都个人灵活就业退休年龄: (1)男性年满60周岁(60周岁退休) (2)女性满50周岁或55周岁都可以。 成都个人灵活就业社保补缴或一次性补缴可以找惠人社保咨询退休办理! 干部: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工人: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职工社保补缴规定: 根据成都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需享受养老保险必须累计缴费达到最低年龄,如果没有达到最低年龄可以申请补缴。具体补缴规定如下: 1、2011年7月1日之前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若缴费未达到15年,可按月缴费5年后,一次性缴纳剩下的费用。 2、2011年7月1日之后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若缴费未达到15年,应继续按月缴费至满15年后,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3、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补缴确有困难的,应制定补缴计划,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备案,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4、政府批准停产整顿的企业,暂时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缓缴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部分,缓缴期满应及时补缴。 按照规定,成都市的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年度各项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但部分企业并未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成都人社局的公告要求,未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12年度各项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在今年3月31日前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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