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应包括工程主要情况、各专业设计简介和工程施工条件等。 (2)工程主要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工程名称、性质和地理位置; ②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总承包等相关单位的情况; ③工程承包范围和分包工程范围; ④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或总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的重点要求; ⑤其他应说明的情况。 (3)各专业设计简介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建筑设计简介应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设计文件进行描述,包括建筑规模、建筑功能、建筑特点、建筑耐火、防水及节能要求等,并应简单描述工程的主要装修做法; ②结构设计简介应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结构设计文件进行描述,包括结构形式、地基基础形式、结构安全等级、抗震设防类别、主要结构构件类型及要求等; ③机电及设备安装专业设计简介应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各相关专业设计文件进行描述,包括给水、排水及采暖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智能化系统、电梯等各个专业系统的做法要求。 (4)工程施工条件应参照本规范第4.1.3条所列主要内容进行说明。 1.2 施工部署 (1)工程施工目标应根据施工合同、招标文件以及本单位对工程管理目标的要求确定,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环境和成本等目标。各项目标应满足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确定的总体目标。 (2)施工部署中的进度安排和空间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及其进度安排应明确说明,施工顺序应符合工序逻辑关系; ②施一工流水段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划分;单位工程施工阶段的划分一般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修装饰和机电设备安装三个阶段。 (3)对于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应进行分析,包括组织管理和施工技术两个方面。 (4)工程管理的组织机构形式应按照本规范第4.2.3条的规定执行,并确定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岗位设置及其职责划分。 (5)对于工程施工中开发和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应做出部署,对新材料和新设备的使用应提出技术及管理要求。 (6)对主要分包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要求及管理方式应进行简要说明。 1.3 施工进度计划 (1)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施工部署的安排进行编制。 (2)施工进度计划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并附必要说明;对于工程规模较大或较复杂的工程,宜采用网络图表示。 1.4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1)施工准备应包括技术准备、现场准备和资金准备等。 1)技术准备应包括施工所需技术资料的准备、施工方案编制计划、试验检验及设备调试工作计划、样板制作计划等; ①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在施工前应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分阶段编制完成;对需要编制的主要施工方案应制定编制计一划; ②试验检验及设备调试工作计划应根据现行规范、标准中的有关要求及工程规模、进度等实际情况制定; ③样板制作计划应根据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工程特点制定。 2)现场准备应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和工程实际需要,准备现场生产、生活等临时设施。资金准备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2)资源配置计划应包括劳动力配置计划和物资配置计划等。 1)劳动力配置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确定各施工阶段用工量; ②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确定各施工阶段劳动力配置计划。 2)物资配置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主要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配置计划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确定,包括各施工阶段所需主要工程材料、设备的种类和数量; ②工程施工主要周转材料和施工机具的配置计划应根据施工部署和施工进度计划确定,包括各施工阶段所需主要周转材料、施工机具的种类和数量。 1.5主要施工方案 (1)单位工程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 中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原则,对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制定施工方案。 (2)对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工程、季节性施工等专项工程所采用的施工方案应进行必要的验算和说明。 1.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应参照本规范第4.6.1条和第4.6.2条的规定并结合施工组织总设计,按不同施工阶段分别绘制。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施工场地状况; 2)拟建建(构)筑物的位置、轮廓尺寸、层数等; 3)工程施工现场的加工设施、存贮设施、办公和生活用房等的位置和面积; 4)布置在工程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设施、供电设施、供水供热设施、排水排污设施和临时施工道路等; 5)施工现场必备的安全、消防、保卫和环境保护等设施; 6)相邻的地上、地下既有建(构)筑物及相关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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