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后,各省陆续启动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但是信息采集有什么用?要不要采集?很多人都存在疑问搞不清楚,下面就向大家详细地分析一下。 信息采集实质上是在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以后对会计人员的建档入库,今后对会计人员的认定不再依据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而是依据是否纳入了会计人员信息库(信息采集后自动入库),以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人才选拔培养、参加职称考试、会计人员诚信建设以及其他对会计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均依据会计人员信息库中的信息。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由各省市组织实施,会计人员信息定期上传财政部,后续各省市间会计人员信息的调转也将依据这个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一次采集,全国认可、有效。 信息采集对象是全国范围内的所有会计人员,具体包括如下岗位: (一)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没有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的人员。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会计工作具体是指: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部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意思就是说只要你从事会计相关工作,或者持有会计类职称证书,就应该进行信息采集,以后对会计人员信息的判断,都将以这个系统数据作为依据。 因在校生还未参加工作,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会计人员,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且不计算工作年限,多数省市建议等毕业后再采集,具体以本省规定为准。 信息化时代,信息采集全部都采用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的方式。 会计人员登录所在省财政部门官网(或单独的会计管理网站)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上传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 财政部门会计管理人员根据提供的相关资料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审核,需要上传的资料有身份证(或居住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工作证明等,部分信息不需提供证明材料,以会计人员填报为准(承诺制)。 以上会有少许差异,以所在省规定为准。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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