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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官:你太优秀,现在就签合同!95后扭头就走:不把我当人

 昵称32353910 2019-05-31

95后应届生林子,兴冲冲参加大海公司面试。面试很顺利,面试官对林子说,“你表现太优秀了,公司决定录用你,现在就可以签合同了。”

林子高兴坏了,难道我这次面试像当年高考“超常发挥”了,用魅力征服了面试官?林子拿起笔准备签劳动合同,突然看到劳动合同主题是大每公司,怎么“海”字少了“三点水”。

林子想起妈妈让他注意注意招聘陷阱的嘱咐,问面试官,“怎么不与你们大海公司签劳动合同呢?”面试官满脸微笑,“大每公司是我们大海公司劳务派遣合作单位,你与他们签合同,还是到我们公司上班,啥都一样的,放心吧,只是换个合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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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想起劳务派遣的种种弊端,问道“我不想签劳务派遣协议。”面试官看出林子懂行,就拿出另外一份劳动合同,“既然你不喜欢劳务派遣形式,考虑到你是优秀人才,我们公司退一步,你跟海大外包公司签合同吧。”

林子明白这家海大公司也是大海公司的业务外包合作公司,不愿意签劳务派遣合同,就想忽悠我签劳务外包合同,真是一茬不如一茬,拿我们本科生当傻子耍呢?

林子把合同一摔,怒怼面试官:你们这么忽悠职场小白,良心过得去吗?你们不把我当“人”看吧,滚犊子吧。老板其实就在面试现场,当场脸红了。

其实,很多应届生都会面临这个招聘问题,说是“陷阱”有点严重,但忽悠职场小白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越来越多的公司不愿意与本公司直接签劳动合同,有的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用人,有的采取业务(劳务)外包形式用人。

老板或HR,表面上说“同工同酬,啥都一样”。实际上,这两种用工形式,比起合同制员工(俗称正式工)来说,真是一茬不如一茬,劳务派遣制,好歹还把员工当“人”,业务外包制,员工连“人”都算不上。

面试官:你太优秀,现在就签合同!95后扭头就走:不把我当人

有些人选择当劳务工或外包工,是因为自己没有选择权,没有办法找到正式工岗位。有的职场小白是傻傻地分不清楚,反正有班上有工资拿,其他的东西懒得去想,连自身利益都不知道保护的人,怎么能在职场上行稳致远呢?那么,正式工、劳务工、外包工三者有什么区别呢?

【一】你是“人”,还是“事”?

正式工,你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你是用人单位的“人”。

劳务工,你与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你是劳务派遣公司的“人”,然后把你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对用人单位来说,你是“劳务人员”,虽然派遣协议的标的也是“人”,但你不是单位的“自己人”。

外包工,你与外包公司签劳动合同,你是外包公司的“人”,你与用人单位没有半毛钱关系。用人单位与外包公司签订的“事务合同”,标的是“事”,财务结算的是工作量。对用人单位来说,你只是一个“业务合同”里的一件“事”,而不是“人”。

【二】保护你的法律不同。

正式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受到劳动法全方位保护,比如,五险一金、年休假、企业年金、工伤等等。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具有公法性质。劳务派遣工,对用人单位来说,标的也是“人”,也适用于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中,给劳务工造成损害的,劳务公司与用人单位,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面试官:你太优秀,现在就签合同!95后扭头就走:不把我当人

但是,业务(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崇尚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无禁止即自由。对用人单位来说,外包劳务人员只是一项“业务事项”,不能直接管理人员,承包人招用劳动者的用工风险与发包人无关。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劳务发包单位)对外包工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出现问题,适用合同法,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适用民事赔偿责任。

【三】管理你的主体和方式不同。

正式工,由用人单位管理,条件好的单位,正式工的生老病死都能大包大揽,各种福利待遇比较到位

劳务工,用人单位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工到用人单位按照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主要由用人单位直接管理,劳务工必须执行用人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

面试官:你太优秀,现在就签合同!95后扭头就走:不把我当人

外包工,由外包公司直接管理,用人单位不得直接管理,外包工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全部由外包公司自行安排。

综上,劳务工和外包工,都是合同制用工(俗称正式工)的补充形式,但三者之间差距巨大,但凡能找到正式工,就不要找劳务工;退而求其次,只能找劳务工,也要寻找那些正规的劳务公司;不要万不得已,不要采取业务外包形式,你是一个劳动者,何必要当一个“工作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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