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南京师范大学的声明”的情况说明 2019年5月24日,南京师范大学发出声明:“关于就所谓‘怀远县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开展招生和招师等活动的声明”,对此,我们作如下说明: 2019年4月12日,我们与南京师范大学签订了《“合作办学、提升品质”合作项目的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协议就办学理念、课程建设、师资培训及教育科研等方面做出了合作的约定。在治谈合作事宜期间,我们就校名一事与南师大合作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协商。现今,南京师范大学认为,双方虽签订了《合作协议》,但不得使用“南京师范大学”冠名。 鉴于此,特说明如下:即日起,停止使用"南京师范大学怀远实验学校"校名,更名为“怀远县双语实验学校”。南师大与我方合作事宜,仍按《合作协议》约定进行。我们此前向社会发布的各类招生招师政策均不变。因“学校冠名”而产生的不良影响,我们向关注关心、关爱我们的社会各界表示深深的歉意。 今后,我们将不辜负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厚爱,进一步推进与南京师范大学等名校的广泛合作,努力提高办学质量,积极提升办学品位,为怀远县教育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怀远县双语实验学校筹备处 2019年5月28日 相关链接: 此前,南京师范大学发布声明,表示没有就在怀远县举办所谓“怀远县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与怀远县人民政府和江苏教育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过三方合作协议,也没有授权江苏教育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与我校有合作关系为由使用“南京师范大学”品牌与第三方在怀远县等任何地方开展合作办学,也没有向怀远县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过任何同意使用“南京师范大学”品牌注册成立所谓“怀远县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的函件、证明等。具体信息可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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