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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秘密社会史(墓葬,盗墓)

 泰阳汉子 2019-06-02

墓葬是寄托人类身体与精神的最终归宿,其中包含有丰富的社会、历史、信仰等多方面的文化信息,而某些墓葬建筑材料如画像石、画像砖,随葬品如镇墓俑、刀剑、镜等则是这些文化信息的物化形式众所周知,厚葬久丧是中国古代丧葬习俗的主流,传统的灵魂不死和人土为安观念在儒家孝道思想的推波助澜之下,使厚葬之风长盛不衰.

中国秘密社会史(墓葬,盗墓)

而陵墓的选择又是风水上的大事。从所谓风水 术上来说,一块上佳的风水宝地,前后左右都要有天然屏障,前面至少要有两座山,即朝山,案山。左右还应出现护沙。所谓朝山,就是朝臣站立的地方,案山则是皇帝放办公桌案几的地方,从位置上讲,案近而朝远。以金帝陵为范本,九龙山的九条山梁由高到低,依次顺势展开,中锋正前方是高耸的山壁,近处则是一条中间低平,两边凸起的山岗,东侧有连绵不断的山头,西侧则分布着多个小山包。当时主峰下,泉水环流,终年不息。九龙山的山形地貌正好符合这些风水要义:远方高耸的山壁是朝山,近处低平的山丘是案山,左右连绵的山岗无疑就是天然的护砂。

商代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厚葬高潮时期.《吕氏春秋》中描绘先秦时的丧葬情形是:“国弥大,家弥富,葬弥厚.含珠鳞施,玩好货宝,钟鼎壶滥,舆马衣被戈剑,不可胜其数,诸养生之具,无不从者.题凑之室,棺撑数袭,积石积炭,以环其外.春秋时鲁国季孙氏举办丧事,主丧的季桓子用鲁国的宝玉硷死者.孔子告诫说:“以宝玉收,铃之犹暴骸中原也”《吕氏春秋》云:“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也;无不亡之国者,是无不掘之墓也。”又云:“古之人有藏于旷野深山而安者矣,非珠玉国宝之谓也,葬不可不藏也.葬浅则狐狸掘之,深则及于水泉。故凡葬必于高陵之上,以避狐狸之患、水泉之湿,此则善矣.而忘奸邪、盗贼、寇乱之难,岂不惑哉?”所以,作者尖锐地批评了厚葬之举:“世之为丘垄也,其高大若山,其树之若林,其设网庭、为宫室、造宾昨也若都邑.以此观世示富则可矣,以此为死则不可也.’因为厚葬死者,无异于墓前立一石牌,上书:“此其中之物,具珠玉、玩好、财物、宝器甚多,不可不掘,掘之必大富,世世乘车食肉.”如此斥厚葬之非,可谓淋漓尽致,其实,许多统治者的陵墓在国未亡之时即遭盗掘.春秋时期,“宋未亡而东家掘,齐未亡而庄公家掘,国安宁而犹若此,又况百世之后而国已亡乎?”亡国者之墓尽遭发掘,楚平王之墓不仅为吴兵所发,而且遭伍子青鞭尸三百;“吴王阖间,违礼厚葬,十有余年,越人发之.及秦惠文、武、昭、严襄五王,皆大作丘陇,

汉代的厚葬之风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世人“死以奢侈相高,虽无哀戚之心,而厚葬重币者则以为孝,显名立于世,光荣著于俗,故黎民相慕效,以致发屋卖业’.乌程人吴逮,“亲属皆尽,存者唯逮夫妻而已.家徒四壁,昼则佣赁,夜还烧砖伐木.……夫妻勤苦,期年成七墓十三棺”.流俗所至,显然走到倡行者所预期的反面.所以王符在《潜夫论·务本篇》中感叹道:“养生顺志,所以为孝也.今多违志俭养,约生以待终.终没之后,乃祟伤丧纪以言孝,盛飨宾旅以求名.诬善之徒从而称之.此乱孝佛之真行,而误后生之痛者也.”《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始皇初即位,穿治骊山,及并夭下,夭下徒送诣七十余万人,穿三泉,下铜而致掉,宫观百奇器珍怪徙藏满之……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在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故汉文帝颇感慨地说:“当今之世,咸嘉生而恶死,厚葬久丧以破业.”以后各代,竞相效尤,靡费之巨,骇世惊人,危害之甚,罄竹难书。

盗墓之产生虽因于厚葬,但西周以前,王权稳固,等级严密,贵族士大夫谨守礼,庶人皂隶被严格控制,无随意造次之权,故盗墓之事,尚未有见。一旦朝纲不振,等级破坏,社会动荡,情况就为之改观。盗墓在于取财,王陵名丘宝物极多,故首当其冲。远者不论,即汉朝先帝先贵之墓,亦难幸免。汉孝文帝素称薄葬,然在武帝时已有盗发其园中座钱〔《汉书·张汤传》);东汉冲帝建康元年,群盗发顺帝宪陵;献帝初平二年,董卓开灵帝文陵,悉取藏中珍宝,又使吕布发诸陵及公卿以下家墓(《后汉书.献帝纪》;)五代晋夭福八年.盗发唐庄宗母曹太后坤陵(《旧五代史·晋少帝纪》)。盗发之速,令人惊骇。而历朝农民起义或军阀混战,尤使盗发臻致极点。《汉后书·刘盒子传》载西汉末年,赤眉入关,发掘诸陵,取其货宝,至汗吕后尸。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军阀争雄,“丧乱以来,汉氏诸陵,无不发掘,乃烧取玉押、金缕,骸骨并尽。”(《后汉书·礼仪志》)魏晋隋唐,一仍如旧,《晋书·石季龙载纪》:“(石)勒及季龙.贪而无礼.既有十州之地,金帛珠玉及外国珍奇异货,不可胜记,而犹以为不足。姚代帝王及先贤陵墓,靡不发掘而取其宝货焉.”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身为盗墓贼应该掌握的技术与本领。第一,如何听出地下古墓,通过三听一看,三听就是听雨、听风、听雷。将四个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探寻方位,听的时辰一般选择在阴雨天,特别是风雨交加,电闪雷鸣之时。看是看土,就是关草色泥痕迹,观察地表的植被生产情况,如果附近的地上植被生产不好,草色枯黄,就要注意了,古人将棺材埋葬时,并非用普通的土,而是使用了干燥的木炭,黏稠的白膏泥,以石灰为主的三结合,由下向上,由里及外,逐渐覆盖,回填。此土经过人工处理,土壤根本就没有肥,水肥含量也低,故而植物很难生长。第二就是观泥痕,观察土壤的颜色。棺材下葬后封土时,往往使用特殊的土壤,即便墓最上面回填的园地土壤,也因挖坑时不同层面的土混到了一起,而造成了不同的土色。这种土叫做花土,如果找到花土,也就找到了古墓的线索。第三,如何看气,气,在中国古代人眼里是很神秘的物质,他是中国古代风水术的核心定义。迷信观点称,风水宝地一般都有生气,通过观察这种生气就能找到风水宝地。望气是基于风水理论的。风水很玄乎,但万变不离其宗,即围绕左青龙右白虎,前案山后祖山的所谓椅子型风水宝地来选墓地。

皇帝和贵族修建陵墓的时候,其工匠师会想尽办法进行防盗墓贼。历史上之盗墓活动猖撅,必然会有相应的反盗墓措施。殷啸虎、姚子明的《盗墓史》中提到六种防盗术标榜薄葬,宣扬因果报应主要指佛教,凿山为陵及悬棺葬,加固、积沙及种种机关,坑杀墓工、密葬和疑家,守陵人、陵邑及护陵监。王子今提到传统的反盗墓技术,包括疑家与虚墓、石停铁壁、储水积沙、机弩、伏火、毒烟等。另外还涉及政府法令、神仙信仰等方面的内容,但神仙信仰方面实际是从文学的角度来考虑,而非宗教的角度详见研究综述。宗教劝善仍以道教鬼神信仰为中心,从宗教学的角度探讨道教经典中的思想对盗墓行为的抑制作用。

一、高大坟丘.以山为陵。坟丘出现虽然还有其他原因,但被利用以防盗掘亦不容怀疑。盗墓既为国家和世俗所不许,便只能在暗中和夜晚进行,高大的坟丘,增加了盗墓者挖掘的困难,故东周以后各朝帝王将相均以山为陵或积土成山陵。封土以及其他地面设施在墓葬尤其是高级别墓葬中被摒弃或简化。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汉魏故城工作队于年至年在邝山南麓探查出应为晋武帝司马炎峻阳陵的峻阳陵墓地和应为晋文帝司马昭崇阳陵的枕头山墓地见图十三。前者无陵垣、封土等地面建制痕迹,后者仅残存陵垣遗迹及可能与守陵有关的建筑遗迹。这正符合晋惠帝时裴顽表文中所言“大晋垂制,深惟经远,山陵不封,园邑不饰,墓而不坟,同乎山壤,是以丘阪存其陈草,使齐乎中原矣”。帝陵没有封土以及明显的墓上设施,不能不说和应对当时猖撅的盗墓风气之间有着莫大的关系。

中国秘密社会史(墓葬,盗墓)

二、墓内积石,即《吕氏春秋》所谓“积石积炭以环其外。”这种形式在东周秦汉时期的北方大墓中较为常见。如洛阳西郊一号战国墓,在棺撑上下堆积卵石和木炭,棺撑上部的石炭积成二层台,呈斜坡状。河南固始侯古堆一号墓,以沙石混合填塞,墓内填砂石达1800立方米;河南辉县固围村一号墓,墓内填沙干余方。

三、封固墓门,即用砖石等将墓室封堵起来。如江苏徐州北洞山西汉早期崖洞墓,通道近墓门处以三列九块大小塞石和双列八块塞石堵塞,塞石重者达七吨

四、修造崖墓,即将墓室修在山中,使其隐蔽难寻、这在西汉时期的徐州地区和东汉以后的四川等地较为流行。如徐州铜山龟山二号崖墓,以两条墓道通人山中,里面开有十一个墓室和较完整的排水系统,并以塞石封墓门。

五、浇铜灌铁,固墓求安。《西京杂记》卷六:“哀王家,以铁灌其上,穿凿三月乃开。”考古发现如西汉中山靖王刘胜妻墓,墓口以砖和土坯封墙,砖和土坯之间又以铁水浇灌成一道铁门,坚固异常。

六、巧设机关。这是一种综合措施,在大墓中时有所见.《史记·秦始皇本纪》说始皇陵中“令将作弩矢,有所穿近者辄射之。”唐段成式《酉阳杂蛆》卷十三载一盗墓者云:“近闻一古家……旁掘数十丈,遇一石门,固以铁汁,累日羊沃之方开.开时箭出如雨,射杀数人,众惧欲出。某审无他,必机关耳。乃令投石其中,每投箭出,投十余石,箭不复发。至开第二重门,有木人数十,张目运箭,又伤数人。众以棒击之.兵伏悉落,四壁各画兵卫之像.南壁有大漆棺,具以铁索,其下金玉珠矶堆积。众惧,朱及惊之。棺两角忽飒风起,有沙迸扑人面。须臾风甚.沙出如注,遂汉至膝,众惊恐走。比出,门已塞矣,一人复为沙埋死。乃同酚地谢之.誓不发家。”如此机关,令盗墓贼惊心破胆,其墓主当帝王将相或富商大贾莫属了。此外,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所谓“潜埋”,即夜晚暗中埋死者以避人知;修空墓即明修此墓,暗地却埋死者于他处。这些方法,自然也能起些作用。

中国古代因敬鬼尊生的传统而对墓葬常怀敬畏之心。墓葬不仅仅是死者的安息之所,更是后人缅怀感思之地。出于对祖先崇拜以及对孝道的遵从,墓葬既神秘亦神圣,接受后人之顶礼膜拜,并在人们的思想当中护佑着国家民族的兴旺。而盗墓现象的存在,却是对这种信仰、价值、乃至人生意义的一种否定。盗墓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有其发生的主客观因素,亦有其存在并泛滥的历史大背景。社会动乱之时,割据政权、混战军阀、潦倒民众出于自身的考虑皆参一与到这种行为当中而不以为耻,是因为集团或者个人的终极价值意义遭到了否定,道德底线已在动荡之中消失殆尽。从社会经济层面、个人和大众心理层面以及宗教信仰的层面对导致盗墓现象发生的主客观因素进行分析,不难发现任何盗墓行为都能在其中找到施盗的动机,且往往三个层面上的因素并非相互独立,毫无关联,而是相互影响,有所牵动,其中信仰上的因素则因处在最深层次的位置上而常常为人所忽略。反盗墓措施涉及到的墓葬制度以及宗教劝善等均为对盗墓行为有形或无形的禁止,其中之宗教劝善主要借助于道教的鬼神信仰来实施,有着一定的精神上的压制作用。这也反映出道教信仰对于世人行为的深刻影响。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每当一个墓葬被打开,随之被打开的是时人一与古人沟通的机缘,也是文化与文化之间的交流。盗墓行为虽为人所不齿,但有时却能为我们打开历史记忆的一角。如文中谈到《金石录》中所收汉唐时期的多方墓志,便为我们提供了了解当时墓葬制度及社会风气等各方面的史料。以此来讲,则盗墓行为在对古文物造成极大破坏的同时,也有弥补历史资料的一面,只是尚须进行更深刻细致的研究。但无论如何,盗墓仍是对个人、文化乃至整个社会的一种否定。中国古代最讲究宗法崇奉先人,对先辈墓葬的破坏,无疑便是对个人乃至整个家族的一种文化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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