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说说晴雯。 还是回到晴雯本身的话题吧。第一次对晴雯身份产生疑惑,是在被逐出大观园后,贾宝玉去看她,她绞下“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赠予宝玉。那时年纪小,又刚看过《封神榜》,脑子里跳出的第一个词是“妖妃”!难怪王夫人不喜欢她呢。 进而产生的疑惑是:留着这么长的指甲,她平时怎么在怡红院干活?再回想一下,晴雯真的好像不太干活(怡红院的大丫头都不用干粗活,但晴雯在这方面尤为凸显,留在印象中的,几乎是都是她如何在房里把瓜子壳吐了一地,如何打牌玩乐,以及宝玉如何讨好她),“补雀金裘”是个特例,此外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宝玉还未搬进大观园之时,有一晚回家,晴雯向宝玉抱怨,自己为了给他贴“绛云轩”三个字,把手冻了,宝玉果然第一时间拿着她的手“渥着”。晴雯在这里强调是自己“亲自”去贴的,似乎是件了不得的功劳,可见的这个丫头“不一般”。 晴雯在怡红院中的地位十分超然,似乎完全不从事实际事务。她的针线是公认得好,但除了“补裘”这样的非常时刻,绝不轻易出马,连宝玉贴身的衣物也是袭人在做。(当然也不排斥袭人故意垄断了这项最为“贴身”的任务)。 一个只负责陪主子吃喝玩乐的丫头,如何在怡红院中活得如此滋润?这除了自身的美貌、伶俐外,更重要的因素是众人对于她身份的私下认可,而这个身份就是——贾宝玉的妾。《红楼梦》的故事刚开始,宝玉就和袭人试了“云雨情”,袭人对此的辩解是“早知道自己是给了宝玉的,这样做也不为过。”但是王夫人清理大观园、赶走晴雯的时候,和贾母曾经有这么一段对话—— 贾母说:“晴雯这丫头,我看他甚好,言谈针线都不及他,将来还可以给宝玉使唤的,谁知变了。” 王夫人笑道:“老太太挑中的人原不错。” 可见,贾母最早“挑中”的并非袭人,把袭人放到宝玉房里,是因为她“会服侍”,这是纯粹挑丫头的标准,而对晴雯“言谈”的评价,似乎是更高一层要求了。袭人之所以半推半就地顺从了宝玉,恐怕不仅仅是“不为过”,更是有点积蓄资本,后来居上的意思吧? 《红楼梦》中还有一个细节,第五十一回,已经取得了王夫人的认可,半公开身份袭人的母亲病故,袭人回家奔丧。于是这段时间里贾宝玉房中丫头的职责也有了变化。宝玉因说自己一个人怪害怕的,要晴雯麝月都留在宝玉房里睡了。晴雯马上答道:“我是在这里,麝月往他外边睡去。”这样的安排看似很平常,但似乎也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晴雯的身份。除开袭人,只有她有资格与宝玉同睡一室(寿怡红那晚大家醉得天昏地暗另当别论)。 如果认可了晴雯另一种“引而不发”的身份,那么就很好理解为什么晴雯见王夫人提了袭人的月钱会反应那么巨大,甚至要借秋纹得了几件衣裳的由头讽刺袭人是“西洋花点子哈巴狗儿”,也能明白为什么晴雯见宝玉给麝月梳头要酸酸地说“交杯酒还没喝,倒先上了头了。” 还有,袭人不在家时,平儿查实了坠儿偷窃的证据,避开晴雯直接和麝月说,让晴雯很不快,同时在得知真相后,立马逐走坠儿。在这里,她行使的其实已经不是一个大丫头“教管”小丫头的权利了。在她心中,被袭人夺去了地位已经无可奈何,但是如今袭人不在,这怡红院我还做不得主吗? 晴雯临终前对贾宝玉说了一大段话:“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晴雯这里说的“虚名”,可能是指之前人们指她是“狐狸精”,但更可能这个“名”是指她作为贾宝玉“储备姨娘”的身份,所以后面才会说“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至于说“另有个道理”,恐怕未必不是如袭人那般,试一番“云雨情”吧! 文|闻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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