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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军制浅论(八):郡守、都尉、王国、县、侯国和障塞尉

 邓超越梦想 2019-06-05

(2)郡国

①郡守和都尉(属国都尉)

东汉全国共有一百多个郡(国)。郡的长官称郡守,又称太守。西汉时郡守掌民政,官秩二千石,郡尉(又称都尉)掌军事,官秩比二千石。郡尉地位略低于郡守,但基本是平级的。

建武六年和建武七年,国内战乱大致平顶后,汉光武帝刘秀开始大规模地裁撤地方和中央的军队。他让大部分内陆郡国的士兵恢复平民的身份,以削减军事干支和恢复生产力。并都尉之职于太守,太守掌一郡之军政大权,只在位于边境的郡国仍保留都尉或属国都尉一职,分远县治之,并统领营兵。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内陆发生大规模叛乱,会暂时设置都尉一职,叛乱平息后则省。(《后汉书·百官志五》引应劭《汉官仪》:“每有剧贼,郡临时置都尉,事讫罢之。”设置京兆虎牙都尉和右扶风都尉的初衷正源于此。)

营兵即长期性大规模屯驻于军营之中的部队,区别于临时征募的或者小规模的用以维持境内治安的郡兵。在边境设置营兵当然是为了边防的需要。营兵的驻地一般不在郡治,而在离郡治稍远的地势险要的县。一个郡有可能不止一处营兵,所以就有可能不止一名都尉。如出现多名都尉的情况,则按照营兵所处位置划部而治。都尉不仅掌管其属下营兵,而且还兼理当地民政。(《后汉书·百官志五》:“唯边郡往往置都尉及属国都尉,稍有分县,治民比郡。”)所以,在边境,政权和兵权是分离的,而在内陆,政权和兵权都归于太守。除了边境以外,上文还提到了汉安帝时在三辅地区设置的右扶风都尉和京兆虎牙都尉,以防范西羌作乱。

属国都尉其实和边郡都尉差不多。汉安帝永初元年共设置了六个行政级别等同于郡的属国,分别是辽东属国、张掖属国、张掖居延属国、犍为属国、蜀郡属国、广汉属国。这六个属国是划分辽东、张掖、犍为、蜀郡、广汉而设,是东汉朝廷为了安置内附的少数民族而设置的特殊行政区,有点像现在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譬如广汉属国就是割广汉郡中广汉北部都尉所治而设。此外还有一个特例,东汉时上郡有一个龟兹属国,相当于县。

说白了,属国和郡是相同级别的行政区,而边郡都尉所治地域仍然归属于边郡。

②王国

王国是诸侯王的封地,其行政建制等同于郡。西汉初有异姓诸侯王,如韩信、彭越、英布等,其大多被刘邦屠戮,或被剥夺王爵,只有长沙王吴芮传至玄孙,因后继无人而断绝传承,自此两汉再无异姓诸侯王,所有诸侯王全是刘氏宗族,直到曹操掌权后被封为魏王。西汉初年各诸侯王掌诸侯国军政大权,某些大国的诸侯王势力颇大,有能力危机中央政权。汉景帝在晁错的建议下削藩,却导致了七国之乱。七国之乱被名将周亚夫等人平定后,汉景帝继续推行削藩政策,裁撤削减诸侯王属下官吏(此前诸侯王属官设置和朝廷相同)。汉武帝时又推行推恩令,除了嫡长子可以继承王国外,其余嫡子和庶子都可以得到一定的王国内的封地成为列侯。这样,原来的大王国就分裂成一个中小规模的王国和若干个小规模的侯国。随后,由于淮南王刘安、衡山王刘赐谋反一事,汉武帝颁布左官律,禁止官吏私自到王国和侯国中任职,所有王国和侯国的官吏均由朝廷统一任命。自此,“诸侯惟得衣食税租,不与政事”(语出自《汉书·诸侯王表》),彻底丧失了军政之权,其地位也一落千丈。

《汉书·诸侯王表》言王莽篡位时,“汉诸侯王厥角稽首,奉上玺韨,惟恐在后,或乃称美颂德,以求容媚,岂不哀哉!”东汉诸侯王的地位和西汉中后期差不多,远不及宦官和外戚,甚至不如士大夫集团。当然,以上皆不适用于大名鼎鼎的魏王曹操。事实上,汉末的历史,特别是汉献帝建安年间,完全可以划入三国部分,其军事制度和政治制度发生了许多显著的变化。

所以,诸侯王在东汉时,只领食邑,而无任何实权。王国内政事归于国相(另有国傅,地位与国相相同,但只掌教导诸侯王之事,不与政务),军事归于中尉(王国内还设郎中令掌王宫内的护卫。这两点与普通郡不同)。

(3)县、侯国和障塞尉

万户以上的县其行政长官为令,官秩一千石;万户以下的县其行政长官为长,大县的县长官秩为四百石,小县的县长官秩为三百石。侯国国相的官秩参照县令(长)。

侯国是列侯的封地,其行政建制等同于县,其行政长官和王国一样,也是国相。国相并不听命于列侯(和王国相与诸侯王的性质相同),其下属和县令下属相同。列侯之下有家臣,如家丞、庶子等,替列侯处理家事,与地方政务无涉。

县令(长)和侯国相之下有尉,其属下有一定数目的吏卒,以应付缉捕盗贼之事。此外,前文还提到过乡里还有亭长。这些虽然和军事有些关联,但其实就是县里、乡里的自卫组织,并不构成军队的规模。

甚至可以这么说,内陆太守(王国相)手下的部队都只能属于自卫性质的小股军事力量。为了应付突发的战事(比如大量盗贼和少数民族叛乱),太守往往需要通过募兵才能征集到足够的兵源。更大规模的战事(比如对抗外敌以及平定内陆的大规模叛乱),则需要动用禁军甚至边军。

在一些有关隘和要塞的边县还设有障塞尉,其职能略同于边郡的都尉,只是其统领的营兵的规模要小于都尉所统领的营兵。其主官应该是边郡都尉(属国都尉)。此外,在《居延汉简》中,还提到了两汉职官志中所未提及的候长和隧长,两者应该是边境烽火系统地基层官吏,候长可能主管一定范围内的隧长,其直接的上司有可能就是障塞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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