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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具有扎实理论与实证研究支撑的学校安全政策文件

 阅读与探究 2019-06-05

姚建龙

(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下面我就中小学幼儿园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相关研究情况做一简要介绍。

  2016年,我作为负责人承担了教育部政策法规司的委托课题“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研究”。课题组在全国抽取了29个县区涉及22个省开展了问卷调查,共有1596位校长,18932位教师,104834位学生,76811位家长接受了有效问卷调查。课题组还对五个省市进行了实地调研,对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基础理论、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典型案例进行了梳理分析,对美、英、德、日本等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经验进行了比较研究。课题组共完成了22份研究报告,召开了多场专家论证会,最终形成了供教育部正式起草文件参考的专家建议稿。可以说,正式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是一份具有扎实理论与实证研究支撑的政策文件。

  课题组提炼出最易发生的十大学校安全事件类型:其中意外伤害、学生欺凌、学生间打架三种为红色安全事件;流行性疾病、交通事故和校外人员滋事三种为橙色安全事件;教师打学生、溺水、地震、学生伤害教师四种为黄色安全事件。

  课题组对影响学校安全的主要风险点进行了提炼并划分为三级十二项。其中一级风险包括宿舍安全检查与学校保安措施不完善;二级风险包括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缺失、交通情况差、安全事故演习不到位、危险人员较多、非法经营大量存在;三级风险包括公共卫生差、不合适的娱乐场所存在、安全教育效果差、危险设施较多、校舍安全存在隐患等。

  对校长的调查发现:(1)普遍反映学校安全压力巨大,甚至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管理。(2)一旦遭遇学校安全事故最缺乏的是急救能力。对于发生学校安全事故遇到哪些困难,63.5%的校长选择缺乏急救能力,42%选择与家长沟通不畅,20.4%选择责任不明确。(3)校长最需要的是家长的理解。对于发生学校安全事故需要哪方面的支持,94.2%的校长选择需要家长的理解,远高于其他选项。

  对家长的调查发现:(1)发生安全事故后对于校方的责任问题,41.4%的家长认为学校一定有责任,其中更有34.4%的家长认为学校应该负全部责任。(2)相对金钱赔偿,家长更看重精神抚慰。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只有22.7%的家长最希望得到金钱赔偿,40.6%的家长最希望得到精神抚慰。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能得到全额赔偿也只有23.6%的家长觉得满意。(3)重协商轻调解和诉讼。家长最希望用协商方式来解决安全事故纠纷的比例达到69.1%,而选择调解和诉讼的比例仅分别为26.4%和4.4%。(4)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和校长首当其冲。85.8%的家长会去找班主任,79.5%的家长找学校领导,23.8%的家长会去找政府。

  课题研究发现我国学校安全形势总体向好但仍较为严峻,有的地方和学校没有真正把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仍有不少中小学、幼儿园未实现封闭式管理,未配齐保安人员及安全防护装备;校园欺凌与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少数校车逾期未报废或逾期未检验,“黑校车”和农用车辆接送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的问题仍然突出,涉校涉生车辆安全运行隐患较大。

  这些问题集中表现在学校安全管理缺乏风险防控意识。《意见》将“风险管理”引入学校安全工作中,实现了学校安全工作的三个转变,即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由单一预防转向立体预防、由补丁式预防转向顶层设计预防,必将大大提高我国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水平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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