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鸣谢:小轮车(数理化辅导)的打赏 感谢各位朋友的关注!!! 其实,本刀很鄙视“对数平均值不等式”与“指数平均值不等式”,所以真正的法三就是比值换元!尽管本刀有时候也用(哈哈,可能年轻的时候也爱装笔。),但是对于学生而言,本刀都是习惯讲通法,理顺做题的逻辑,才能更有助于学生的学习! 法三的证明“对数平均值”不等式的那个函数在法二里已经被证明了,所以没必要,为了对平而对平吧(个人建议,不喜勿喷!!!) 能成为压轴题,绝对有压轴的思维让我们汲取,只顾秒来秒去,真正意义上不利于学生的成长与认知!!! 《脚踏实地的研究数学题目与认真沉着冷静的钻研,需要一颗淡泊名利的内心》------------------给予成长路上的你我!!! 总结: 本刀认为,首先,在茫茫题海中,应具备识别此类题目类型的能力,然后若是极值点偏移的题目,主要把握两种主要的方法即可。最基本的反而是最好的,最有效的。 第一种,根本上的纠偏,构造对称函数-----------构造的过程,其实就是移项,来构造函数,转化成同区间的自变量的函数值的大小比较,抽象概括出想要的函数,进而判断大小。 第二种,单纯的去证明不等式,消参后,整体换元,统一变量,进而出现 想要的不等式,顺次求导证明。 第三种,用比值换元,构造函数,目标更加清楚。 ---------------------完结线---------------------- 期待各位看官的赞赏与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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