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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静脉脉血栓(VTE)的抗栓治疗--AT10的30条推荐意见

 赵黎明柳人医 2019-06-06

                         VTE的抗栓治疗
                    CHEST指南和专家报告
               CHEST 2016; 149(2):315-352 

结论:
        对于不合并癌症VTE的患者,我们建议长期抗凝治,达比加群(2B级)、利伐沙班(2B级)、阿哌沙班(2B级)或依度沙班(2B级)优于VKA,VKA优于低分子肝素(LMWH;2C级)。合并癌症的VTE,我们建议LMWH优于VKA(2B级)、达比加群(2C级)、利伐沙班(2C级)、阿哌沙班(2C级)或依度沙班(2C级)。对于3个月时停止抗凝或接受延长治疗的推荐意见没有改变。对于接受抗凝的VTE患者,我们不推荐使用下腔静脉滤器(Grade 1B)。(原文:For VTE treated with anticoagulants, we recommend against an inferior vena cava filter)对于DVT,我们不推荐常规使用弹力袜来预防PTS(2B级)。对于亚段肺栓塞和非近端DVT,对于VTE复发风险较低者,我们建议临床监测优于抗凝治疗(2C级),如VTE复发风险高,建议抗凝治疗优于临床观察(2C级)。我们建议肺栓塞伴低血压者给予溶栓治疗(2B级),全身溶栓优于直接导管溶栓(2C级)。(原文:We suggest thrombolytic therapy for pulmonary embolism with hypotension, and systemic therapy over catheter-directed thrombolysis)对于使用非LMWH抗凝剂后的复发性VTE,我们建议使用LMWH(2C级);对于使用LMWH后复发的VTE,我们建议增加LMWH剂量(2C级)。
Summary of Recommendation
※和灰色部分:与AT9相比,指南更新部分

一、长期抗凝(前3个月)与延长抗凝(无终止时间)的选择
1、近端DVT或PE患者,建议长期抗凝(3个月),抗凝治疗优于不抗凝治疗(1B)。
※2、对于不伴肿瘤的下肢DVT或PE患者,长期抗凝(3个月)方案建议使用达比加群、利伐沙班、阿哌沙班或依度沙班,优于VKA(2B)。
对于不伴肿瘤的下肢DVT或PE患者,若未使用达比加群、利伐沙班、阿哌沙班或依度沙班,建议使用VKA,优于LMWH(2C)。
注:使用达比加群和依度沙班时,需要提前给予胃肠外抗凝,而使用利伐沙班和阿哌沙班时不需要。胃肠外抗凝应与VKA重叠使用。
※3、对于合并肿瘤的下肢DVT或PE患者(肿瘤相关血栓形成),长期抗凝(前3个月)建议使用LMWH,优于VKA(2C)、达比加群(2C)、利伐沙班(2C)、阿哌沙班(2C)或依度沙班(2C)。
注:使用达比加群和依度沙班时,需要提前给予胃肠外抗凝,而使用利伐沙班和阿哌沙班时不需要。胃肠外抗凝应与VKA重叠使用。
※4、下肢DVT或PE接受延长抗凝者,建议3个月后无需更换初始抗凝药物(2C)。
注:在长期抗凝或延长抗凝治疗过程中,可以根据患者临床反应或个人意愿的变化,对抗凝方案作出适当调整。
二、抗凝疗程选择
5、由于手术导致的下肢近端DVT或PE患者,推荐进行3个月的抗凝治疗,优于(1)较短时间抗凝(1B);(2)更长疗程的抗凝(如6或12个月)(1B);(3)或延长抗凝治疗(无既定的停药时间)(1B)。
6、对于由于非手术的暂时性危险因素导致的近端DVT或PE患者,推荐3个月的抗凝治疗,优于(1)较短时间抗凝(1B);(2)更长疗程的抗凝(如6或12个月)(1B)。对于存在低、中度出血风险者,建议进行3个月的抗凝治疗,优于延长抗凝时间(2B)。对于存在高出血风险者,推荐进行3个月抗凝治疗,优于延长抗凝治疗(1B)。
注:所有延长抗凝治疗的患者,需定期评估是否继续抗凝(比如年度评估)。
7、对于由非手术的暂时性风险因素或手术导致的下肢远端孤立DVT患者,建议进行3个月的抗凝治疗,优于更短疗程(2C),推荐进行3个月抗凝治疗,优于更长疗程的抗凝(例如6、12或24个月)(1B);推荐进行3个月的抗凝治疗,优于延长抗凝(无既定终止时间)(1B)。
注:远端孤立DVT患者抗凝疗程选择,决定于抗凝治疗的决策者,然而可以预期的是,不是所有诊断为远端,孤立性DVT的患者都需要抗凝治疗。
8、对于无诱因的下肢DVT(远端孤立或近端)或PE患者,推荐至少进行3个月抗凝,优于更短时间抗凝(1B);我们推荐3个月治疗,优于更长疗程的抗凝(例如6/12或24个月)(1B)。
注:3个月的抗凝治疗结束后,应评估该类患者延长抗凝时间的风险-获益比。远端孤立DVT患者抗凝疗程选择,决定于对患者进行抗凝治疗的决策者,然而可以预期的是,不是所有诊断为远端,孤立性DVT的患者都需要抗凝治疗。
9、对于无诱因下肢近端DVT或PE为首发VTE患者,若具有(1)低或中度出血风险(参见原文),建议延长抗凝治疗(无既定终止时间),优于仅3个月抗凝治疗(2B);(2)对于高出血风险患者(参见原文),推荐进行3个月抗凝治疗,优于延长抗凝治疗(无既定终止时间)(1B)。
备注:患者性别及停止抗凝治疗1月后的    D二聚体水平对于决定停止抗凝还是长期抗凝有一定参考价值。所有延长抗凝治疗的患者,需要定期评估是否继续抗凝(比如每年1次)。
10、对于复发性无诱因VTE者,若具有(1)低出血风险,推荐延长抗凝治疗(无既定终止时间),优于仅3个月抗凝(1B);(2)中度出血风险,建议延长抗凝治疗(无既定终止时间),优于仅3个月抗凝(2B);(3)高出血风险,建议3个月抗凝治疗,优于延长抗凝治疗(无既定终止时间)(2B)。
注:所有延长抗凝治疗的患者,在抗凝治疗过程中,需定期评估是否继续抗凝(比如每年1次)。
11、处于肿瘤活动期的下肢DVT或PE患者,若出血风险不高,推荐延长抗凝(无既定终止时间)(1B),优于3个月抗凝;若出血风险高,建议延长抗凝(无既定终止时间)(2B)。
注:所有延长抗凝治疗的患者,在抗凝治疗过程中,需定期评估是否继续抗凝(比如每年1次)。
三、阿司匹林在VTE延长治疗中的应用
※12、无诱因近端DVT或PE患者中停止抗凝治疗并且无阿司匹林禁忌症者,建议使用阿司匹林预防复发性VTE,优于不使用阿司匹林(2C)。
注:由于阿司匹林与抗凝药物相比对于预防复发性VTE效果较差,不推荐将阿司匹林作为准备进行延长抗凝治疗患者的合理选择。然而,如果患者已经决定停止抗凝治疗,预防复发性VTE则是应用阿司匹林的获益之一,需要权衡其与阿司匹林应用所带来的出血风险及不便性。当患者停用抗凝治疗时,阿司匹林的使用也应该进行再评估,既往可能是因为起始抗凝治疗而停用了阿司匹林。
四、远端孤立DVT是否需要抗凝,如何进行抗凝治疗
13、对于急性下肢远端孤立DVT患者,(1)如无严重症状或血栓进展的危险因素,建议2周后动态复查深静脉影像学检查,优于初始抗凝治疗(2C),(2)如有严重症状或血栓进展危险因素,建议初始抗凝治疗,优于动态复查(2C)。
注:具有高出血风险的患者更能从重复影像学检查中获益,如果患者非常不方便进行重复影像学检查,而治疗的不便性和出血风险小,则更倾向于选择初始抗凝治疗,优于影像学复查。
14、急性下肢远端孤立DVT,选择初始抗凝治疗者,推荐应用与急性近端DVT患者相同的治疗方案(1B)。
15、急性下肢远端孤立DVT患者进行动态影像学检查,(1)如血栓未见进展,推荐不应用抗凝剂(1B),(2)如血栓进展但仍局限于远端静脉者,建议应用抗凝剂(2C);(3)如血栓进展至近端静脉时,推荐应用抗凝剂(1B)。
五、急性DVT的导管溶栓
16、急性下肢近端DVT患者,建议单纯抗凝治疗,优于导管溶栓治疗(CDT)(2C)。
注:有可能从CDT治疗获益的患者,以及更在意血栓后综合征,而不在意操作的复杂性、费用及出血风险的患者,更有可能选择CDT,优于单纯抗凝治疗。
六、下腔静脉滤器作为急性DVT或PE患者抗凝治疗辅助治疗的价值
17、急性DVT或PE已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不推荐放置下腔静脉滤器(1B)。
七、弹力袜预防血栓后综合征(PTS)
※18、急性下肢DVT患者不建议常规使用弹力袜预防PTS(2B)。
注:该建议重点关注预防PTS的慢性并发症,而非治疗其症状,若患者有急性或慢性症状,试用梯度加压弹力袜通常是合理的。
八、亚段PE是否需要抗凝治疗
※19、亚段PE(无近端肺动脉受累)且无下肢近端DVT患者,(1)若VTE复发风险低,建议临床观察,优于抗凝治疗(2C),(2)若VTE复发风险高,建议初始抗凝治疗,优于临床观察(2C)。
注:应该进行双下肢深静脉超声检查以除外近端DVT。临床观察同时可动态进行双下肢近端深静脉超声检查,以便及时发现进展性DVT。如果有较好的心肺功能或出血风险较高,患者和临床医生更倾向于选择临床观察而不是抗凝治疗。
九、急性PE的院外治疗
※20、低危PE患者,如家庭情况许可,建议在家庭治疗或早日出院,优于标准的出院(例如抗凝治疗5天后)(2B)。
十、PE的全身溶栓治疗
21、急性PE合并低血压的患者(例如收缩压<90mmHg),若无高出血风险,建议全身溶栓治疗(2B)。
※22、对于大多数不合并低血压的急性PE患者,不推荐全身溶栓治疗(1C)。
※23、某些初始不合并低血压且出血风险低的急性PE患者,如果开始抗凝治疗后出现了进行性低血压的高风险,建议全身溶栓治疗(2C)。
注:无低血压的PE患者若症状严重或有明显的心肺功能受损,需要密切监测是否恶化。出现低血压表明有指征进行溶栓治疗。心肺功能恶化(如症状、生命征、组织灌注、气体交换、心脏标志物)但未进展至低血压,也应该进行风险-获益评估,评价溶栓治疗是否优于单纯抗凝治疗。
十一、导管介导的血栓清除术作为PE的初始治疗
※24、选择溶栓药物治疗的急性PE患者,推荐经外周静脉的全身溶栓,优于导管介导的溶栓治疗(CDT)(2C)。
注:系统性溶栓出血风险高的患者,如果能够获得进行CDT治疗的专家和资源,更可能选择CDT而非系统性溶栓治疗。
25、急性PE合并低血压和(1)高出血风险,(2)全身溶栓失败,(3)系统性溶栓治疗起效前(如数小时内)出现可能导致死亡的休克者,在有适当专家和资源条件下,建议采取导管辅助清除血栓(2C)。
注:导管辅助血栓清除术指机械清除术,包括或不包括导管介导溶栓治疗。
十二、肺动脉血栓内膜剥脱术治疗慢性血栓栓塞性肺动脉高压(CTEPH)
※26、对于某些CTEPH,如经过经验丰富的血栓内膜剥脱术团队确认,建议施行肺动脉血栓内膜剥脱术(2C)。
注:CTEPH患者应该接受肺动脉高压专家团队的评估。肺动脉血栓内膜剥脱术常常可以挽救生命和改变生活。不能进行肺动脉血栓内膜剥脱术的CTEPH患者仍然可能从其他降低肺动脉压的机械或药物治疗中获益。
十三、上肢DVT(UEDVT)患者的溶栓治疗
27、累及腋静脉或更近端静脉的机械UEDVT患者,建议单纯抗凝治疗,优于溶栓治疗(2C)。
注:下列患者可能选择溶栓治疗,优于单纯抗凝:1、很可能从溶栓获益,2、可以应用CDTL;3、更在意预防PTS;4、不在意溶栓起始的复杂性、费用、出血风险。
28、接受溶栓治疗的急性UEDVT患者,推荐应用和未接受溶栓的类似患者相同的强度和疗程的抗凝治疗(1B)。
十四、复发性VTE的抗凝治疗
※29、在使用VKA治疗(INR处于治疗区间),或使用达比加群、利伐沙班、阿哌沙班或依度沙班(依从性好)过程中出现VTE复发患者,建议至少暂时转换未LMWH治疗(2C)。
注:VTE复发在治疗剂量的抗凝治疗中很少见,应该进行以下评估:(1)重新评估是否确实是VTE复发;(2)评估抗凝治疗的依从性;(3)考虑可能存在恶性肿瘤。暂时切换为LMWH治疗通常至少为1个月。
※30、接受长期LMWH抗凝治疗(依从性好)的患者出现VTE复发,建议增加LMWH的1/4-1/3剂量。
注:VTE复发在治疗剂量的抗凝治疗中很少见,应该进行以下评估:(1)重新评估是否确实是VTE复发;(2)评估抗凝治疗的依从性;(3)考虑可能存在恶性肿瘤。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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