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为害南朝七十余年的特务制度,悬镜司的原型,下场可想而知

 思明居士 2019-06-07

“乘风破浪”这个成语大家都知道,可你知道这个成语的来历吗?这个成语是来自南朝宋大将宗悫(què)的故事。宗悫年少时,爱好练武,他叔叔宗炳(南朝著名书法家)问他的志向,宗悫对叔叔说:“愿乘长风破万里浪。”后来他真成了刘宋的大将。

为害南朝七十余年的特务制度,悬镜司的原型,下场可想而知

宗悫乘风破浪

今天我们要从宗悫的另一个故事说起。

刘宋朝廷任命宗悫担任豫州刺史。宗悫上任豫州刺史,临安人吴喜作了典签。宗悫在刑法政令上的一些决定,吴喜往往违抗不执行。宗悫大为生气,说:“我宗悫已经快六十岁了,为国家竭忠尽力,到现在才得到了豫州这么一个斗大的地方,我不能再和典签一起处理州府事务。”吴喜吓得磕破了头,才将宗悫的怒气平息了。

这里就有令人奇怪的地方。我们一直认为州的刺史是州里最大的官,而“典签”是什么职务,竟然可以抗拒刺史的命令不执行?

典签的起源

原来,南朝刘宋孝武帝鉴于皇族子弟经常有悖乱的行为发生,而且各位皇子出任地方行政首领的时候,大多数年纪还很小,孝武帝就派自己左右亲近的人去担任“典签”。典签本来是处理文书的小吏,但由于皇帝给予了其他使命---监视管制皇子,因此他们的权势越来越大,很快就变成了掌握地方机要的一号实权人物。

使用范围被扩大

后来,皇帝看到典签这么好用,就把典签制度的执行范围扩大,从皇族扩大到地方大员身上,刺史的岗位当然首当其冲。

到了这时,即使是年长的皇子去藩镇地方担任首领,或者是出身平民的官员去地方镇守,典签也都独揽大局,接受官员们的报告,传达朝廷的命令,把持着重要的权力,刺史不能独自去行使权力。这就回到了前文那一幕,宗悫被典签气得发怒。

为害南朝七十余年的特务制度,悬镜司的原型,下场可想而知

古代特务组织(剧照)

权势熏天

因为典签直接向皇帝汇报,带有特殊任务,所以典签的权力就非常大。大到什么程度呢?我们来看几个例子。

刘宋大明五年(公元461年4月),十七岁的海陵王刘休茂为雍州刺史,遇到了和宗悫同样的问题,典签掣肘不断,而且并秘密记下他的过失,要向朝廷报告。刘休茂年轻人脾气大,一怒之下杀了典签杨庆、戴双,起兵造反了。

南齐完全继承了宋的做法,皇族藩王们被典签控制得更厉害。

南齐武陵王萧晔任江州刺史时,因为他脾气大,被他多次冒犯的典签赵渥之当他的面说:我现在就进京去见皇帝,等我从京城回来的时候,江州刺史就换人了。随后在齐武帝面前大打萧晔的小报告,萧晔随即被免去了刺史之职。到这里就好理解《琅琊榜》中悬镜司把祁王搞死的背景了。

为害南朝七十余年的特务制度,悬镜司的原型,下场可想而知

琅琊榜

邵陵王萧子贞一次想要吃熊掌,但是厨子却说因典签不在,所以不敢私自给他。

南齐南海王萧子罕戍守琅琊郡,有一天要去东堂游玩,当车驾准备完毕正要出发之际,却被典签姜秀拦住了,死活不准。萧子罕回到家里,在母亲面前大哭:我贵为王爵,竟然连行动自由都没有,这和囚徒有什么区别!

到这里我们要思考一下,为什么皇帝要搞出这么个特务似的岗位监控所有要员呢?

原来,南朝的政治非常混乱,皇帝经常被杀。南朝从宋开始,就是靠军事政变上台的,宋的创始人刘裕被儿子弑杀。后来的父子相杀、兄弟相杀、军事政变不断上演。因此,监视并控制藩王和实权大员就成了皇帝第一要做的事,典签特务制度于是就被皇帝大用特用起来。

物极必反

一个制度走向极端就危险了。

史书说,皇室子弟天天提心吊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成了阶下囚,他们吃一截藕、喝一杯水,都得经过典签批准,如果典签不在,那就只好整日忍渴挨饿。各州郡都只知道有典签,而不知道有刺史。

到了齐明帝萧鸾即位前,典签成了诛杀异己的工具。萧鸾是篡权夺位的,按法统轮不到他,因此他用典签大开杀戒,把齐高帝、武帝子孙都给除了。等他即位后,却开始大力抑制典签制度,因为他担心自己的子孙也遇到同样的命运,典签特务们陆续遭到诛杀、流放,所剩无几。但并没有被彻底废除。

等到南梁武帝萧衍在位(502~549)时,由于他耳闻目睹了典签的种种恶行,也鉴于宋齐典签把皇室子弟逼反,结果导致了政权竟然被外人夺去;因此他开始对皇室采取宽纵的政策,典签的权势渐被削弱,后来逐渐废除了典签制度。

为害南朝七十余年的特务制度,悬镜司的原型,下场可想而知

但这样一来,皇帝对诸王的管控就放松了很多,成为实权藩镇。没有了监督,藩王在地方上乱来的事就多了,甚至抗衡中央,但最多也不过是受梁武帝训斥一顿而已。梁武帝实际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他的一番苦心,后来竟导致皇室内乱,这应该是他始料未及的。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