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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1+2”工作法 深化巡察成果运用

 锦字香痕 2019-06-11

为解决县域“关系网”复杂,巡察周期长,容易跑风漏气,即时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汝州市纪委在广泛征求意见,进行调查座谈之后,创造性地建立了巡察与纪律审查工作“1+2”协调联动的制度,即“1+2”工作法,1个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程序报批后,市纪委安排两个纪律审查组作为配合力量,及时启动调查处理程序。该制度明确界定了巡察组和纪律审查组各自的职责、权限,对线索移交的内容和程序、调查结果的共享和运用以及正确履职的纪律要求,都有明确的规定。

“1+2”工作法的深入推进,让巡察组在巡察时更加灵活机动,可以轻装上阵、直奔问题。在对问题线索初步了解后,能够及时移交给纪律审查组。2015年,巡查组在对市教体局的巡察中,发现教师吃空饷、有偿补课现象普遍,群众意见很大。随后立即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做了汇报。市纪委及时派出两个纪律审查组跟进,经过初核,立案5起,党政纪处分18人,使教师办辅导班、参与有偿补课和“吃空饷”的情况得到有效遏制。 
该项制度建立以来,巡察组和纪律审查组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既分工明确、各有侧重,又团结协作、优势互补,实现分工不分家。在对市交通局的巡察中,巡察组发现该局部分二级机构负责人兼职取酬、违规收费现象严重,有些已明令取消多年的收费项目至今还在收取,两个纪律审查组及时介入,在巡察组的配合下,共立案11起,党政纪处分15人,在交通系统干部职工中引发了强烈反响。

今年以来,汝州市委巡察办又以中央纪委交办、省纪委督办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为切入点,成立纪律审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专项核查。在这些交办件案发地的乡镇街道中选取7个,作为今年首轮巡察的重点,通过“1+2”工作法的联动发力,短时间内已立案8起,党政纪处分12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充分树立了巡察的权威,保持了纪律审查的高压态势,打出了强有力的“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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