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逐渐走进了千家万户 持有驾照的人也是越来越多 但是 很多人对于驾驶证的记分周期还不是很了解 今天,蜀黍就带大家来了解下吧 有很多车主有很困惑:自己在临近记分周期结束时明明已经处理了交通违法,但进入新的记分周期再查询时,却发现记分没有清零。 其实这种情况是处理完交通违法后未及时缴纳罚款所导致的。 举个栗子: 市民王女士是2015年9月12日领取的准驾车型为C1的机动车驾驶证。今年2月、7月分别违反了交通规则被电子警察拍到,9月10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处理了上述违法,罚款并记9分。但到了9月26日查询驾驶证却发现还记着9分。随后经查询发现,原来王女士9月10日在手机操作处理违法后,始终未缴纳罚款,且超过15日缴纳罚款期,所以导致记分转入新的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在驾照中可以找到) ●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2、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达到12分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并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办理清分领回驾驶证。 蜀黍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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