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李晟之子可考者十七人(作者:李桂生)

 elabman 2019-06-15

        近日读史,發現李晟之子,有史籍可考者十七人。

        《舊唐書》《新唐書》載李晟有子十五人。《舊唐書》云:“晟十五子:侗、伷、偕,无禄早世,次愿、聰、摠、愻、憑、恕、憲、愬、懿、聽、惎、慇。其中,聰、摠官卑而卒,而愿、愬、听最知名。”《新唐書》載曰:“有十五子,其闻者愿、憲、愬、聽云。”

        李晟之婿張彧《忠武先廟碑記》所載李晟之子亦為十五人,其名與《舊唐書》同。

       《唐太子太保李聽碑》則云西平有子十六人,而未盡其詳。

        《李晟神道碑》載子十二人:愿、聰、摠、愻、憑、恕、憲、愬、懿、聽、惎、慇。

        《元和姓纂》載李晟之子十人:愿、愻、恕、憲、愬、聽、惎、慇、怤、應。與《舊唐書》相核校,缺侗、伷、偕、聰、摠、憑、懿七人,而多出怤、應二人。《元和姓纂》乃林寶奉旨編纂,為唐代朝廷任官授爵的族系依據,有極高的權威性和可信性。故其所載怤、應,雖不為唐史所載,但還是可信。

今綜《唐太子太保李聽碑》、新舊《唐書》、《元和姓纂》所載,有名可考者,有十七人:侗、伷、偕、愿、聰、摠、愻、憑、恕、憲、愬、懿、聽、惎、慇、怤、應。

        李怤為李晟之子的根據是,《唐會要》卷三十八》載:“(貞元)八年九月,以前太子賓客李愿為太子賓客,前衛尉少卿李怤為韶王傅。愿、怤皆太尉晟之子,居母喪,既大祥而除官。晟以二子未禫,訪於諸相。趙璟、陸贄謂曰:‘故事有大祥授官者,皆終禫而後朝請。’晟乃奏行之。”大祥,父母喪後兩週年祭禮;未禫,尚未舉行除去孝服的祭禮。此處講李晟之子愿、怤還在服母喪,雖然舉行了服喪兩週年的祭禮,但是還沒有舉行脫去孝服的祭禮,李晟就訪問諸相,趙璟、陸贄告訴他過去有在大祥期間就授官的情況,只是可以在除去喪服以後再上朝任職。李晟於是奏請皇上授予兩子官職,等到除去孝服之後再去朝廷就職。

        《唐會要》是宋代編纂的唐代官方文獻,取材于唐代的实录文檔,分门别类地具体记载了唐朝各种文檔、典章及其沿革,保存了《新唐书》《旧唐书》未载的史实,可補新舊唐書之闕誤,为研究唐代歷史提供了原始资料,向為史家所看重。故《唐會要》所載李怤,當從之。

        又據唐朝元稹《元氏長慶集》卷三十七有“普州刺史李怤”條,下云“元和二年加徴錢草六千束,三年加徴草九千四百五十束。”可知李怤于元和年間做過普州刺史,與有的家譜記載相符。

        李應為李晟之子的根據是,《元和姓纂》岑仲勉校記引錄《千唐誌》《沈師黃誌》曰:“公娶鴻臚少卿隴西應之女,勳德之家。”此應者,岑仲勉認為李晟之子。據李氏有關族譜所載,應從之。需要指出的是,與李晟之子李應約略同時者,還有另一個李應,即唐代贞元十一年进士,历官户部员外郎、湖州刺史、蘇州刺史者,則與李晟家族無關。

        有引族譜考訂李晟子數者,則有引江西萍鄉民國十二年《李氏續修族譜》云:“晟公長子怤,一名侗,早卒;次子應,一名伷,早卒;三子思,一名偕,早卒。”(李振義《關於李氏譜中之訛誤辨正》,載《家風》第3期)故认为李晟之子可信者十五人。

        但有的族譜於此記載不同,廣東李錦成、貴州李宗祥根據所見族譜云:“怤,字書林,號中和,宣威將軍,韶王傅,衛尉少卿,普州刺史,授左金吾衛大將軍,賜紫金魚袋。應,字光初,號西垣,程州刺史。思,字學書,中書舍人,太子中舍。”(《西平堂憲公房世系圖及史料選編》,載《家風》第2期;李宗祥《西平堂始祖晟公之子數淺見》,載《家風》第4期)故认为李晟之子有十八人。

        李锦成、李宗祥所据族谱之记载,與《舊唐書》所云侗、伷、偕三子“未祿早世”的等記載牴牾,亦與萍鄉李氏族譜記載矛盾。當依《舊唐書》所載,即侗、伷、偕未曾入仕,与怤、應、思並非同人異名。

        綜上,據史籍和家譜,至今能確信者,李晟有十七子,即侗、伷、偕、愿、聰、摠、愻、憑、恕、憲、愬、懿、聽、惎、慇、怤、應。至於李思,未見于官方史書和名家私著,僅見于李氏某些族譜,是“未祿早世”的三子之一,還是另有其人,有待考辨。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