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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前我爷爷因病去世,后奶奶将将其唯一住房过户给我大伯...

 喜欢素描的日子 2019-06-17
【你好,约十年前我爷爷因病去世,后奶奶将其唯一住房过户给我大伯,并由我大伯照顾我奶奶。几年前大伯因病去世,大伯母从此对老人不管不问。奶奶现在由其他两个子女轮流照顾。我想问,能不能以奶奶的名义收回房产?】
你好!不能以奶奶的名义收回房产,但你奶奶是你大伯的法定继承人之一,有权继承你大伯的遗产,其中包括该房产。
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你奶奶已经将该房产过户给你大伯,所有权已经转移,故不能以你奶奶的名义收回房产。但是,根据《继承法》第十条,你奶奶作为你大伯的母亲,是你大伯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你大伯的遗产,其中包括该房产。但是,如果你奶奶当初在将房产赠与给你大伯时未指明给与你大伯一人,那么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应当视为对你大伯和大伯母的赠与,该房产就只有二分之一份额属于你大伯的遗产。一般来说,应由你奶奶、你大伯母以及你大伯的子女平均取得遗产份额。
建议你们和你大伯母心平气和好好沟通,你奶奶也可以采用订立遗赠抚养协议的方式,与你大伯母约定由其承担你奶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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