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的物品用于食品原料: 1.如该物品已纳入了食品生产许可范围,则应从持有相应许可的食品生产或经营企业处购买; 2.如该物品未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范围,则应从持有相应许可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处购买; 3.如该物品属于食用农产品,则可从农户或经营企业处购买; 4.索证要求:⑴食品类: ①如为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或QS证)、产品执行标准和检验报告。 ②如为食品经营企业,必须提供:该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食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执行标准和检验报告。 ③《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其所供货的食品原料。 ④《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所载明的许可范围必须包括其所供货的食品原料。 ⑵药品类: ①如为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证)、产品执行标准和检验报告。 ②如为药品经营企业,则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产品执行标准和检验报告,必要时应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的有关证照。 ③《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其所供货的食品原料。 ④《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所载明的经营范围或生产范围,必须包括中药材和中药饮片。 ⑤GSP证和GMP证所载明的认证范围,必须包括中药材和中药饮片。 ⑶如以(食用)农产品形式从农户或农贸市场处直接收购,则须索取收据及农户的身份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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