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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痴迷缠足,短于三寸的叫“金莲”,长于三寸叫什么“莲”呢?

 老黄说史 2019-06-21

“三寸金莲”真的只有三寸吗?古人痴迷缠足,短于三寸的叫“金莲”,长于三寸叫什么“莲”呢?

在封建时代,妇女的地位是非常低下的,她们的人生是要依附于男人的,所以,鲜有自由可言,即使是身体发肤,也受男性主导的审美观所制约,比如,给妇女缠足。

缠足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是指女性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其脚畸形变小,以为美观。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人们把裹过的脚称为“莲”,而不同大小的脚是不同等级的“莲”,长于四寸的为“铁莲”,约为四寸的为“银莲”,而短于三寸的才为“金莲”。

中国妇女流行缠足到底始于何时,源于何因,史上并无确实记载,人们只是透过零星的史料,作出了推测: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妇女缠足在宋朝理学家的推波助澜下得到普及。从缠足一事就可印证宋朝妇女深受礼教压迫的严重程度。

缠足似乎还有另一个目的。由于脚小不便于行走,让女人缠了足就可以防止"红杏出墙"。就如同中世纪的欧洲男人为女人制作了贞操带。而实际上,除了少数的富裕人家女子外,大多数小脚女人不得不为生计而奔波,她们付出的艰辛,要远远超过一个天足的女人。

元代初期,蒙古贵族本来是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到了元代末年,妇女缠足之风影响到整个社会,并且还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

明代起,妇女的缠足之风才进入兴盛时期。明初,朱元璋将与其对抗的张士诚旧部编为丐户,下令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是否缠足成为社会地位、贵贱等级的标志,可见当时社会对于缠足的推崇。

缠足言必三寸也始于明代,正是那时才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王鸿渐《西楼乐府》中“狸红软鞋三寸整”、朱有炖《元宫词》“廉前三寸弓鞋露”,都是史证。

到了清代,清廷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缠足,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当时清政府的禁止妇女缠足是与男子剃发令一样,意在用满洲习俗化为汉人习俗,从而加强统治,也因此当他们发现汉族女子缠足对于清政府的统治非但无害反而有利时,也就不再严格执行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

到了清朝末年,西风东渐,社会上的有识之士又发起了“天足运动”。“天”指“解放”的意思。天足即放足,是针对妇女的缠足而言的。天足运动的开始,它不只是一种千年陋俗的革除过程,同时也是近代知识分子思想解放的发展历程,更象征着中国女性自我意识的萌发。

天足运动过后,被缠裹了上千年的小脚终于得到解放。辛亥革命后,从城市到乡村的缠足之风才逐渐被废除,“三寸金莲”这才成为一个历史名词。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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